04.27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70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哈政规〔2018〕9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再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2018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号)精神,我市对应取消市级行政权力事项13项、新增(承接)57项。

各区县(市)、市政府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行政权力事项调整后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及时调整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避免出现监管真空。

附件: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取消、新增(承接)行政权力事项表 请移步市政府网站政府文件栏目查阅。

2018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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