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防控期間建築工地開(復)工工作指南

一、開(復)工原則

1.嚴格開(復)工管理。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嚴格開(復)工管理。既要做好開(復)工安全生產條件的核查,還要根據當地疫情防控要求,同步進行疫情防控現場核查,合格一個,開工一個。

2.堅持開(復)工原則。建築工地開(復)工應堅持“六不”原則:即工地未建立聯控聯防機構不得復工;工地未制定疫情防控方案不得復工;工地未配置專職疫情防控人員不得復工;工地進場人員排查不徹底不得復工;工地未儲備好體溫槍、口罩、手套、消毒液等防控物資不得復工;工地未進行全面消殺不得復工。

二、開(復)工條件

施工企業應嚴格落實開(復)工前工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產保障措施。項目達到如下條件後,可向當地建設主管部門提出開(復)工申請。

1.成立項目負責人負責的疫情防控機構,設立防疫專人專崗,對接屬地建設主管部門、衛生防疫部門或疾控機構,全面落實各項疫情防控措施。

2.設置單獨的隔離觀察室,用於需臨時進行觀察的人員。隔離觀察室應符合當地衛生防疫部門或疾控機構要求。

3.保障防疫物資充足到位,項目應準備足夠的體溫槍、口罩、測溫計、消毒液等疫情控制用品。

4.對項目內所有復工人員14天以內往來史、接觸史進行詳細排查,並有詳細記錄。

5.實行實名制管理,嚴格進、出場實名制考勤,真實採集和錄入全部進場人員姓名、身份證號、工種、班組、籍貫、聯繫方式等實名信息。

6.施工現場生活區、辦公區、食堂、衛生間等已經消毒殺菌處理並對人員密集區等重點區域實行定時消毒。

7.疫情防控保障措施和安全生產條件達到復工要求。

三、人員管理要求

施工企業必須對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一律進行最嚴格的排查登記和管理,不得私招亂僱零散工和無健康信息的勞務人員。

1.積極做好春節前返回湖北或途經湖北尚未返回的員工思想勸解,各相關單位(企業)要動員其留在當地,暫時不返回。

2.對14天內去過湖北、與湖北地區人員有接觸史的員工,要求其暫不返回崗位,並報告當地疫情防控部門。企業要督促其按要求自最後一次接觸相關人員之日或抵達項目所在地起,在施工現場外安全隔離14天,身體未出現發熱、咳嗽等症狀後,方可返崗。

3.對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病例接觸的員工,由單位(企業)專(兼)職防控人員向當地衛生防疫部門或疾控機構報告,按規定進行隔離。隔離期滿無異常後,方可返崗。

4.隔離期間,所在項目要及時給予隔離人員關心關愛,給予生活補貼以及必要的生活物資保障。隔離人員返崗後,原則上暫時不得安排從事食堂、出入口等與人員過多接觸的工作崗位。

5.建立工地人員健康檔案,每天進行不少於兩次的體溫檢測,對反覆進出場人員做到一次一測,作好記錄。發現有發熱、乏力、乾咳等症狀的人員,立即報告當地衛生防疫部門或疾控機構,並協助其用專用車輛到就近的定點醫療機構發熱門診就診。

四、現場管理要求

1.建立聯防聯控防疫機構。每個項目應由建設單位牽頭建立疫情防控指揮部,成員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監理單位、專業分包單位、勞務分包單位和其他有關單位組成,各單位的項目負責人為具體責任人,對疫情防控、生活保障、治安保衛、對外聯繫等實施有效管理。

2.實行封閉式管理。嚴格實行實名制管理,對進、出施工現場人員實行實名制考勤、登記和核查。施工現場和生活區、辦公區的圍擋或圍牆必須嚴密牢固。暫時無使用需要的出入口,應及時關閉上鎖,採取有效的封閉措施。臨近主幹道施工現場圍擋的高度不得低於2.5m,其他區域現場圍擋高度不得低於1.8m。

3.實行出入口測體溫登記制度。施工企業應在工地進出口設立體溫檢測點,由專門防疫人員對進入人員進行測體溫、登記,核對人員情況,並配備相應的保安人員。對體溫大於等於37.3℃人員,要及時送至就近的定點醫療機構發熱門診就診。

4.施工現場人員都應做好個人防護措施,佩戴醫用外科口罩(或其他高級別的口罩)。

5.食堂、宿舍、辦公場所等人員密集地方以及閘機、升降機轎廂應實行定時消毒制度。食堂餐前餐後進行整體消毒,每天至少4次;宿舍每天至少消毒2次;辦公室、會議室根據使用情況及時消毒,並做好記錄。保持通風換氣,儘可能打開門窗通風換氣,也可採用機械排風,如使用空調,應保證空調系統供風安全,及時做好消毒工作。

6.及時做好施工現場和生活區、辦公區的垃圾儲運、汙水處理等工作,並設置廢棄口罩專用收集裝置。確保施工現場、衛生間等公共場所洗手設施運行正常,並配備速幹手消毒劑、洗手液、擦手紙等用品。加強垃圾桶等垃圾盛裝容器的清潔,定期進行消毒處理。

7.加強工地內人員飲食起居的防疫工作,嚴防交叉感染。工地食堂應實行分餐、錯時用餐等措施。人員配備獨立餐具,避免面對面就餐,就餐時人與人之間距離至少保持1米以上。食堂餐飲人員要體檢合格,食品來源要安全可靠。

8.減少人員聚集。班前教育、技術交底等活動應分散開展。減少集中召開的會議,確需集中召開的,宜優先選擇開敞、通風地方,參會人員應佩戴口罩,進入會場前後洗手消毒,集中時人與人之間距離至少保持1米以上。

9.建議在施工現場設立應急區域,並作出明顯標識,當出現疑似或確診病例時,及時到該區域進行暫時隔離,再按照其他相關規範要求進行處理。

五、疫情應急處置

1.當工地人員出現發熱、咳嗽等症狀時,項目疫情聯防聯控機構應按照預案工作要求,立即用專用車輛送往就近的定點醫療機構發熱門診就診,並按照當地衛生防疫部門或疾控機構要求做好相關人員隔離、場所消毒等應急處置。

2.經醫療機構確認為疑似病例或確診後,施工現場應立即停工並封鎖場地,配合當地衛生防疫部門或疾控機構開展疫情防治,並及時向當地建設主管部門報告,經項目當地衛生防疫部門或疾控機構評估合格後方可復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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