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關於服從服務疫情防控大局出臺治安管理服務舉措全力保障民生企業和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通告

  根據遼寧省政府啟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Ⅰ級響應要求,並結合我省疫情防控實際需要,為充分發揮公安機關治安管理工作職能作用,切實服從服務於疫情防控大局,遼寧省公安廳出臺以下治安管理領域服務舉措,全力保障民生企業和人民群眾的生產生活。

  一、娛樂場所和特種行業管理方面

  一是公安機關已與電信部門溝通協調,在疫情防控期間,電信部門對所有賓旅業(包括具有住宿功能,辦理旅館特業許可的洗浴)和娛樂場所停止收取治安管理信息系統網絡及系統維護資費。

  二是在疫情防控期間,所有需要到公安機關備案的新增特種行業,可不到屬地派出所備案,可電話報屬地派出所報備,待疫情管控結束後再到屬地派出所補辦相關手續。

  三是所有公章刻制企業實行彈性工作制,對涉及民生的企業刻制公章的,開闢容缺辦理綠色通道,確保用章單位第一時間取得公章。其中,對在行政服務中心登記註冊或變更登記的企業需要刻制公章的,用章單位可通過電話預約、微信繳費等方式聯繫刻章業務,公章刻制企業根據市場監管部門推送的企業登記信息和用章單位的預約內容直接為用章單位制作公章,用章單位無需再次提交任何材料;對用章單位自行到公章刻制企業辦理公章業務的,工作人員要將經辦人的聯繫電話、備案材料等信息做好登記,並上傳印章信息管理系統。對未攜帶材料或材料不齊全的,公章刻制企業可通過電話溝通、網上查詢等方式進行核實,並即時受理刻章業務,保證用章單位能夠及時開展經營生產。用章單位可在疫情解除或條件允許時補交備案材料。

  二、危爆物品安全監管方面

  在疫情防控期間,開展從業人員教育培訓,改變以往的集中地點組織爆破作業人員繼續教育培訓模式,由爆破作業單位自行組織或委託專業培訓機構、行業協會,採取組織爆破作業人員通過網絡觀看視頻方式,完成每年度的繼續教育培訓任務,並做好培訓登記記錄,提高培訓效率,及時換髮爆破作業人員許可證件。

  三、戶籍管理和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方面

  一是延長居住證簽註有效期限。

  1、居住證簽註有效期限截止日期為2020年1月1日以後的,公安機關將通過系統自動延長居住證簽註有效期限至疫情解除日(以權威部門通知為準,以下同)後60天,無需居住證持有人返遼,並前往居住地所屬公安機關現場辦理簽註;疫情解除日後60天內補辦居住證簽註手續的,一律視為按期簽註,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連續計算。

  2、2020年1月1日前居住證逾期未簽註,並在疫情解除日起60天內補辦居住證簽註手續的,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向前順延自2020年1月1日起連續計算。

  居住證業務辦理完畢後,提示廣大群眾選擇郵政速遞直接送達方式領取。

  二是延長戶口遷移證件有效期限。

  1、2019年12月1日至疫情解除日之間,我省公安機關開具的戶口《准予遷入證明》或外省市公安機關開具的遷至我省《戶口遷移證》,經網上核驗後,證件有效期限延長至疫情解除日後40天。

  2、因疫情防控造成群眾持有的我省公安機關開具的戶口《准予遷入證明》或《戶口遷移證》過期,外省市公安機關要求群眾更換的,一律無條件為群眾更換。

  三是延長新生嬰兒申報出生登記期限。

  新生嬰兒未在出生一個月內申報出生登記的,可在疫情解除日後,憑《出生醫學證明》正常申報出生登記。

  四是開闢身份證、居住證辦理的戰時通道。

  在防控期間,企業單位可以自行確定一名負責人與屬地公安機關戶政部門負責人對接,將本企業所需辦理身份證、居住證的人員名單及個人信息集中交給屬地公安機關。身份證信息受理可以採取三種方式:一是對戶籍地為省內的員工(經本人同意)可以使用歷史信息進行受理,本人無需到現場採集信息;二是戶籍地在省外必須要到現場進行異地受理採集信息的員工,可以採取預約的形式到窗口集中辦理;三是屬地公安機關戶籍身份證部門配置離線採集設備,根據企業辦證需求,每月深入企業集中採集制證信息一次。居住證信息受理後,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原文鏈接:http://www.shenyang.gov.cn/html/SY/158008777219676/158008649144720/158000601629580/77219676618567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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