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乌拉特前旗城区平房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乌拉特前旗城区平房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乌新肺炎防指〔2020〕67号

关于印发《乌拉特前旗城区平房区疫情

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乌拉山镇及各社区、白彦花镇、西山咀农场、旗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乌拉特前旗城区平房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乌拉特前旗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6日

乌拉特前旗城区平房区疫情

防控工作方案

按照《中共乌拉特前旗委员会 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组建全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机构的通知》(乌党字〔2020〕1号)要求,为切实加强乌拉山镇城区平房区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城镇社区疫情防控总体工作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明晰城区平房区疫情防控的总体安排、工作重点、具体措施,做到与城区住宅小区疫情管控衔接有序,使城区形成一个整体的管控体系,实现城区全覆盖、无死角、高效化疫情防控,坚决避免出现失控漏管区域和人员,用强有力的措施,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防止疫情输入、传播、扩散,摸清管控好来自疫区的重点人员,确保守护好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主要措施

(一)划分区域(在2月6日前完成)。由于我旗城区及城郊结合部涉及乌拉山镇、白彦花镇、西山咀农场,在前期疫情整体防控的基础上,明确各自承担的防控区域。白彦花镇负责五业场区域以及桥南110国道北区域(辖区属白彦花镇查干哈达嘎查)的疫情管控;西山咀农场负责四分场、五分场的疫情管控;退水渠东、铁道北、110国道南区域属沙脑包村辖区的由乌拉山镇负责管控;城区其他区域由各社区负责管控。在工作开展的过程中要实地进行区域明确。

(二)网格管控(在2月8日前完成)。城区及城郊结合部区域平房区疫情防控总体上实行大网格化方式封堵管控,由各区域管控负责镇、场、社区总体统筹划分网格单元。卡口设置坚持因地制宜,总体坚持“大居区、小住户”管控格局,即大居区一个卡口管控,小住户各自独立封闭。

1、对于成片的平房区域,能够围挡封闭采取坚决封闭的措施,实现一个网格单元、一个卡口管控;不能采取封闭管控的,要在尽可能采取围挡封闭的同时,参照农牧区灵活堵路的形式进行,能封堵行人的封堵行人,确不能封堵行人的封堵车辆,发动居区群众组成志愿队配戴袖标轮班值守。

2、对于平房区和住宅小区混杂的区域,尽可能封闭成为一个网格单元进行管控,一个封闭网格单元原则上设置一个卡口,管控严格按照住宅小区管控要求执行,充分降低人力投入。如果确实难以封闭,要封堵车辆出行,由社区、管片民警、志愿者加强巡查巡逻。

3、对于数量较小的平房区,可由社区、包联责任单位按照履行“村规民约”的方式,由乌拉山镇、白彦花镇、西山咀农场与居区群众签订履约协议,告知其严格遵守少出门、不走串、不聚集、出远门报备等承诺,同时告诫其违反的责任和后果,以进行约束管控。同时,社区、包联责任单位、管片民警常态化进行巡查巡逻。

封堵主要采取工程挡板围、网围栏围、铁马围、工程绿网围、警戒线围等方式,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同时保证救护车、消防车等特种车辆的紧急通道畅通。网格单元封堵点由白彦花镇、西山咀农场、乌拉山镇及各社区详实提出,住建局负责实施。

(三)突出重点(在2月8日前完成)。白彦花镇、西山咀农场、乌拉山镇及各社区要根据各自责任区域,全面排查居住人员,要做到网格单元“平房区域不漏户、户不漏人”的地毯式排查,并建立详细台账。重点突出外来人员摸底排查,包括来自区内其他盟市、自治区外其他省市(不包括湖北)、湖北(不包括武汉)、武汉等四类人员。特别是发现有湖北及武汉返乡或外来人员,要按照排查应急处置程序,逐级报至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时立即建立重点人员流调、管控责任机制。白彦花镇、西山咀农场、乌拉山镇沙脑包村的排查情况要报至农牧区管控工作组,各社区的排查情况要报至城镇社区管控组。

(四)加强巡逻(常态化)。白彦花镇、西山咀农场、乌拉山镇及各社区、派驻包联单位、辖区派出所要加强对平房区的疫情防控巡逻,平房区群众居住分散,管控难度大,采取常态化、高频次巡逻方式,可以有效提高居区群众主动配合的自觉性。同时,广泛发动网格管控区域内的老党员、老居民组成志愿队,辅助管控责任单位进行疫情防控,更好调动居区群众的管控热情。

(五)强化宣传(常态化)。在住宅小区开展疫情防控宣传经验的基础上,加大对平房区群众疫情防控的宣传力度,要采取拉横幅、设置大喇叭、小喇叭流动播放、张贴公告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要比照住宅小区的宣传方式,在每一栋的平房入户门上张贴宣传通知、通告等,同时,成片平房区或平房区和住宅小区混杂且实行网格管控的区域,有湖北及武汉返乡或外来人员的,乌拉山镇、白彦花镇和西山咀农场要在入户大门张贴告示予以明确,以便提醒做好防控隔离,努力通过多种方式,使群众人人皆知疫情防控的重要性、紧迫性,赢得群众的配合支持,提高群众的疫情防控意识。

三、工作要求

1、白彦花镇、西山咀农场、乌拉山镇及各社区、各派驻包联单位、辖区派出所要紧密配合,群策群力,共同做好城区及城郊结合部平房区疫情防控工作,杜绝出现相互推诿的现象和无人管控的盲区。

2、平房区网格单元卡口由白彦花镇、西山咀农场、乌拉山镇各社区、派驻包联责任单位根据职责负责值守管控,卡口设置要综合考虑片区公厕、超市等必要生活服务设施的使用,卡口管控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执行住宅小区管控要求,网格单元的人员出入证或通行证由所属镇、场、社区发放。同时,注重智能化应用,每个卡口都要探索运用公安部门开发的“二维码”管控软件,提高卡口人员进出的管控效率。

3、在人员力量配备上,要坚持“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合理调配。同时,要适时发动和召集志愿者,依托志愿者协会、退役军人部门等组织志愿者力量,用在平房区卡口值守、巡查巡逻等方面。在志愿者招募上,要保证人员身体健康,胜任岗位。

4、由住建局、环卫局牵头,白彦花镇、西山咀农场、乌拉山镇及各社区配合,加大对城区特别是平房区积存垃圾的清扫清运力度,确保垃圾及时清运,垃圾堆放点及城区垃圾死角及时进行消毒消杀。住建部门要适时适当征用开发企业的装载机械、运输车辆,为垃圾清运提供支持。

5、公安部门要与各社区及时沟通对接,提供重点防控人员名单及照片,以便各社区和管控责任单位能够密切掌握重点防控人员情况,坚决避免出现重点防控人员漏管失控现象。

6、工作开展过程中,工作人员务必要提高防护意识,做好自我防护,值守期间全程戴口罩和袖标。各单位要尽最大努力为工作人员提供安全温馨的后勤保障条件,确保工作人员人身安全。

7、旗纪委监委要对管控责任单位人员到岗、履行职责和落实防控任务等情况进行常态化督查,对工作中态度消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带班值守制度落实不到位、失职失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以严明的纪律推动防控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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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乌拉特前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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