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謠、衝卡......必須罰

當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勢嚴峻,社會各界紛紛投入到抗擊疫情的行動中。但是仍有不少人,在違法邊緣不斷試探。

近日,文昌公安已查處多起涉“疫”違法行為。

散佈謠言,罰

1月25日,群眾報警稱有人在某業主微信群裡散佈謠言稱龍樓某小區有業主感染新型肺炎,感染者已經被隔離,其所發佈的不實言論被微信群裡的人員大量轉發,在龍樓地區造成恐慌。接報後,龍樓派出所迅速將違法行為人林某依法傳喚至派出所接受調查。林某對自己未經核實發佈虛假信息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林某因散佈謠言故意擾亂公共秩序被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1月26日,有人報警稱網上謠傳錦山鎮某村有一名武漢歸來的學子,有人發燒並封村,要對接觸者進行隔離,在當地一定程度上造成恐慌。錦山派出所接報後,隨即展開調查並迅速鎖定違法行為人歐某梅、張某丹。2月1日,發佈該謠言的男子吳某江到錦山派出所投案,如實交代自己在微信上發佈不實言論的行為。公安機關依法對吳某江等3人予以行政處罰。

造謠、衝卡......必須罰

強行衝卡,罰

1月29日,文昌發佈強化落實省疫情防控I級響應措施的通告,對進入文昌市道路路口(除海文大橋入口、文瓊高速清瀾互通入口、文昌動車站外)進行全封閉管制,對本市以外的人員和車輛一律勸返。

2月2日下午,雲某光(男,海南文昌人)駕駛一輛廣西牌照的小轎車從海口市瓊山區三江高速路口轉由錦山鎮某路口回馮坡時,不聽村委會幹部勸阻,強行通過。同天下午,孫某(男,海南樂東人,家住瓊海)駕駛一輛非文昌牌照小轎車,未經允許強行衝闖馮家灣防疫檢查卡點。

衝卡事件發生後,文昌市公安機關立即開展攔截和偵查,並迅速鎖定和抓獲違法行為人。目前,公安機關已依法對2名違法行為人予以行政處罰。

造謠、衝卡......必須罰

為進一步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海南省公安機關依法嚴厲打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違法犯罪行為:

1.以故意逃避、惡意阻撓、暴力抗拒等方式拒不配合防疫、檢測、檢疫、強制隔離、留觀治療的;

2.編造虛假信息或明知是編造的虛假信息而傳播,製造恐慌、擾亂社會秩序的;

3.明知已感染或可能感染新型冠狀病毒,故意進入公共場所或者隱瞞情況與他人接觸的;

4.生產、銷售偽劣口罩、防護服、消毒液等防護用品、醫用衛生材料或生產、銷售用於防治傳染病的假藥、劣藥的;

5.存在哄抬物價、假冒偽劣、牟取暴利、囤積居奇等嚴重擾亂市場、社會秩序的;

6.非法收購、運輸、出售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

7.以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名義,實施詐騙行為的;

8.以威脅、暴力方法阻礙參與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員依法履行防疫職務的;

9.廣告主、廣告經營者、發佈者違反國家規定,假借預防、控制疫情等名義,利用廣告對所推銷的商品或者服務作虛假宣傳的;

10.串聯、煽動、組織非法遊行、集會、聚集鬧事等擾亂疫情防控工作或者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及公共場所正常秩序的;

11.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發佈的決定、命令的;

12.實施其他違法犯罪行為,擾亂社會秩序和疫情防控工作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