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戲裡打仗都是先殺奶媽切斷回血,為什麼戰場上卻禁止殺醫護兵呢?

NG梟雄


因為雙方都有醫護兵,你不殺他的醫護兵,他也不會殺你的醫護兵,你的人受傷就有的救,否則都要死,誰也不想死。或者你可以把醫護兵看做是他們的家人,這是雙方最後的底線,你把他家人殺了他也把你家人殺了,誰也不會高興,光明正大的殺死才能讓人心服口服。斯大林格勒巷戰,德軍和蘇軍就隔著一條街,路中間有一個自來水管,誰也不會去殺接水的人,因為那樣都喝不了水,都得死。打遊戲你感覺不到累也感覺不到死亡的恐懼。


花淺的影子


現代戰爭禁止殺醫務兵?沒聽說過這說法,你說的應該是國際公約禁止擊殺中立的國際人道主義救援組織的人員吧,比如紅十字會之類的。

建議觀看影片《上甘嶺戰役》。

不論是一戰,二戰,還是現代戰爭。狙擊手的首要目標就兩個,軍官和軍醫。而戰場上亮閃閃的軍官標誌和鮮紅的十字標誌自然就是狙擊手們最喜愛的目標了。

況且就算有這種規定,不允許擊殺醫務兵,你覺得真上了戰場,到了一炮過去對面死一片,一槍過來你斷個胳膊的時候,有人會遵守這種規定嗎?

遵守這種規定的人不配贏得戰爭,也不配活著。或者說,回到這個問題本身,能提出這種疑問的人,大概就是那種站著說話不腰疼,看熱鬧不嫌事大的人吧。

反正打起仗來死的都是當兵的,死也輪不不到你頭上。


搖曳彡


因為擔心對方報復,擊殺己方醫療兵。

譬如二戰中,德軍擊殺美軍醫療兵,美軍隨之展開報復,在之後戰鬥中重點“關注”德軍醫療兵,導致德軍醫療兵大量損失,快速消耗殆盡。德軍很快就陷入了己方士兵受傷時,無醫療兵可用的難受境地。

當然德軍不會只被動捱打,也對美軍醫療兵進行了反報復,美軍也損失了大量醫療兵。但雙方這時就可以發現一個道理:在這場報復與反報復的較量中,沒有贏家。雙方的士兵都終將面臨受傷時無人可醫的悲慘局面。

可能高級軍官們不太在乎,但是對於基層大兵們來說,受傷時無人救治可是要命的事。

所以大兵們不主動擊殺對方醫療兵,是為了保護己方醫療兵不被報復,進而保障自己在受傷時可被救治。

美劇《兄弟連》中有講過這個邏輯。


朝聞歌12


你沒明白遊戲跟現實有一個截然不同的區別!

遊戲裡,所有角色是沒有傷殘一說的,只有死亡跟戰鬥兩種模式,也就是說,只要奶媽(醫療兵)活著,其他角色就能全部活著,並且保持戰鬥狀態。

而現實中則不然,戰士受了傷,不但失去了戰鬥能力,消耗了醫療藥品,給養,後勤等,還要浪費雙倍的戰鬥人員來運送傷員。所以,醫療兵死了反而不好。

給你列舉一個數據就知道了。

真實戰爭中,敵方一共有十個戰士,其中兩個傷員,一個醫療兵,此時戰鬥力還剩下七個人。通過治療後,傷員需要趕緊運送後方醫院,兩個傷員需要四個人來抬。那麼敵方就只剩下了三個戰士可以戰鬥。

如果醫療兵死了,兩個傷員得不到救治,也死了。那麼敵人戰鬥力還是七個人!

遊戲中沒有傷員運送後方一說,哪怕還剩下一絲血,奶媽(醫療兵)上來,瞬間滿血復活。立即投入戰鬥。但奶媽死了,沒有醫療,那就真的完蛋了。


我心渡


你想多了,真殺急眼了,管他誰呢,都會殺,只不過國際法上說不讓殺。



A正義永存A


我也說個事實 戰場上 還真不是醫院和醫療兵是主要目標 然而並不是出於人道主義 一是靠傷員增加整個部隊的負擔 大量的傷員會佔用很大的資源 二是大規模傷員和血腥場面會瓦解全員的心理防線 三是如果直接打死 會激發人們的復仇心理 有點像背水一戰 破釜沉舟的心理 所以是戰場上能打傷的絕對不打死 戰場上的傷 一般都是失去戰鬥力了 傷一個想救他就得需要兩個[捂臉][捂臉][捂臉]


款已


戰場上禁止攻擊醫護人員這一條由來已久,可以上溯到1864年的《改善戰地武裝部隊傷者病者境遇之日內瓦公約》,這個最初的公約在1864年8月22日簽訂,只有12個主要的歐洲國家加入,其地位並沒有後世的真正國際化公認的《日內瓦公約》那麼大,且相當散碎,許多內容只具備“倡議”的作用而非“國際法”地位。

換言之,1864年《改善戰地武裝部隊傷者病者境遇之日內瓦公約》也就是個“倡議”,它源於1863年紅十字會組織創立時的概念性提案,國際紅十字會通過推動《改善戰地武裝部隊傷者病者境遇之日內瓦公約》獲得了自身的國際職責與影響力,從而進一步得到了國際活動的權力。

以“中立”定性的紅十字會,以《日內瓦公約》的名義,希望將醫務人員“獨立”出來,《公約》中因此將醫院、醫生、護士、醫務工作者、傷病員納入了中立保護地位,規定他們享受不分國界的保護和人道主義對待。

然而這種做法一開始就只是一廂情願的表達而已,《改善戰地武裝部隊傷者病者境遇之日內瓦公約》從來沒有真正做到真正的保護和習慣性公認,戰場本來就是野蠻地帶,指望雙方將生死相殺的仇敵視好吃好喝供起來很難。

直到今天許多自詡“文明”的國家都做不到這一點,如美軍,幾乎所有的戰爭裡都有美軍虐囚的記錄,並且美國官方對這一點並不是很在意,除非事情搞大才會遮掩下。還有如日本等國家,當年壓根就沒有簽署《日內瓦條約》,因此他們絲毫不遵守相關條例,反倒是在巴丹半島搞“死亡行軍”時,大肆扭曲《條約》的條款把戰俘們往死裡逼。

到1929年《改善戰地武裝部隊傷者病者境遇之日內瓦公約》又翻新了一遍,第二次世界大戰中使用的即為這個版本,這個部分也被稱為《戰地公約》。

真正的《日內瓦公約》得等到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的1949年才進行了重新擬定和簽署,當時人們設立了完備的《日內瓦第一共約》,即《改善戰地武裝部隊傷者病者境遇之日內瓦公約》(1949),明確規定了“醫療單位和建築物、器材、醫務人員不得受到侵犯,但醫療單位應具備明顯的紅十字、紅新月、紅獅日標誌”。

《日內瓦公約》最大的問題在於執行的自覺性,相當多的國家都無法真正的貫徹條約相關條款,更別提對醫護兵的保護了,且複雜的戰場也根本無法無時無刻的照顧到醫護人員的安全,士兵們只會對任何會動的物體開槍。

醫護標誌無法在軍事行動中被百分百的觀測,隨軍的醫護兵也不能讓自己的特徵過於明顯導致全部隊的暴露。戰爭的雙方更無法信任對方會不會利用醫療單位做掩護,實施對己方不利的軍事行動。如日本在二戰期間就利用大量偽裝上醫療標誌的船舶輸送兵員和物資。

再說了,刀槍無眼,戰場上槍炮一響,都是整片整片的殺傷,醫療兵也不比誰更特殊。而且與單純的戰地醫生不同,許多前沿的醫務兵、衛生員都同時具有戰鬥身份,這讓他們無法對戰場置身事外,即便如“鋼鋸嶺”的那位堅決不拿槍的戴斯蒙德·道斯,對面的日軍子彈也不會對其另眼相看。

總而言之,種種戰場上的狀態導致醫護兵根本不可能真正達到被保護的狀態,只能說在大多數戰況穩定的時刻,懾於《公約》那一點點可憐的影響,人們確實不會故意去槍殺身份標識明顯的醫療單位。


王司徒軍武百科


傻不傻???這問題。。。遊戲裡有HP,戰場上給你奶一口懟一管扶一把,你能活蹦亂跳的繼續起來秀操作???


我來蓋層樓


告訴你個殘酷的現實,無論什麼戰爭,醫院和醫療兵都是優先於陣地士兵被狙擊的目標,條文在戰爭輸贏上,屁都不是


歸隱在山林


遊戲裡奶媽一出手就回血。戰場上除了只被石子劃破身體的,都得抬下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