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安:提前介入引導收集固定證據 嚴懲兩起銷售偽劣口罩犯罪

2月6日,湖北省紅安縣檢察院依法提前介入兩起銷售假冒偽劣一次性醫用口罩案件,引導公安機關及時收集固定相關證據,確保案件依法有序高效辦理,為疫情防控營造良好司法環境。


經查,2020年1月至2月,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爆發期間,犯罪嫌疑人劉某從安徽購進偽劣一次性醫用口罩(三無產品)數十萬只,在明知口罩無疫情防護作用的情況下仍然在其經營的藥店銷售。2020年2月4日,犯罪嫌疑人劉某因涉嫌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被紅安警方刑事拘留。


2020年1月,陳某、熊某從武漢採購數萬餘隻一次性醫用口罩,明知該批口罩質量存在問題,產品註冊編號在網上無法查到,屬偽劣產品,不具備疫情防護作用的情況下仍在其經營的藥店銷售。經查,該批口罩已銷售數萬只,未售1.24萬隻。2020年2月4日,紅安警方以涉嫌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對該案立案偵查。


當前正值疫情防控的關鍵時期,佩戴偽劣口罩將給人民群眾帶來安全隱患。上述兩件案件發生後,紅安縣檢察院立即派員提前介入,該院領導迅速帶領第一檢察部負責人和一名員額檢察官,趕赴公安機關了解情況,全面梳理現有證據,就案件如何定性、補充相關證據與公安機關進行研討,對如何固定和調取證據提出指導性意見,積極引導公安機關偵查取證,從快從嚴形成打擊合力。


目前,上述兩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中。紅安縣檢察院將持續關注跟進,依法從嚴打擊涉疫犯罪,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作者丨蔣長順 戴小巍 江玉卉 餘菊紅

審核丨段軍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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