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遷時被拆遷人應當是收集哪些主要證據?

當得知自己的房屋被列入徵收範圍時,應當注意收集哪些證據?以備將來對拆遷補償費認為不公平時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首先,把自己持有的房產、土地證書及有關部門批准的建設批准文件收集複印。向徵收實施主體報送時自己留存複印件,要求接收材料的單位出具收條。

其次,在協助徵收相關單位測繪被徵收房屋面積,清點被徵收相關物品時,對被測量的現狀核實無遺漏時再簽字確認。向施測人員索要一份複印件,由他門簽字確認。

再次,注意收集徵收單位發佈,下發的有關公告宣傳資料。留存影像資料。對徵收單位要求籤字確認的書面資料在確定沒有疑問時再簽字,如果存疑,應當諮詢專業人員確定。

總之,畢竟拆遷涉及被徵收人的重大利益,為防止拆遷實施人員不盡職或者疏忽造成將來依法維權時,帶來證據缺失的風險。被拆遷人自己應當多諮詢專業人員的意見,合理合法的維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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