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人民检察院视频会议落实疫情防控部署要求


当前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关键时期,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靖边县人民检察院研究制定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任务,夯实了责任。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有关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疫情防控中的职能作用,鉴于疫情防控期间减少人员聚集,靖边县人民检察院利用瞩目网络视频会议软件,在2020年2月6日下午,采取视频会议的方式,组织全院干警认真传达学习了市检察院、县委和县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文件精神和部署要求,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晓东主持,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正赟传达学习了相关文件精神和部署要求,会议要求全院各内设机构和全体干警:

——要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内设各部、室、队要根据院《实施方案》明确的职责任务,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要全面做好排查监测工作。以内设机构为单位,认真核查、全面掌握干警外出、返回情况,全面排查每一位干警当前的身体健康状况并进行详细登记备案,出现疑似情况及时报告,决不允许出现漏报、瞒报和迟报。

——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综合运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多渠道、多途径宣传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对重大敏感案件和事件,严格按照依法处置、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原则,快速反应,稳妥处置,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要全力做好机关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县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做好工作场所疫情防控的要求,做好单位内部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好24小时值班制度,对单位职工和外来人员一律开展体温检测和登记,加强后勤保障,确保机关内部安全、稳定。

——要充分发挥各业务部门工作职能,严惩哄抬物价、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犯罪;严惩销售防治防护产品、药品犯罪;严惩故意传播病毒、拒绝接受检疫或强制隔离治疗造成严重后果犯罪;严厉打击恶意传播疫情谣言、故意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等犯罪;加大对疫情防控期间“暴力伤医”行为的打击力度,在疫情防控处置领域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为全县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靖边县人民检察院视频会议落实疫情防控部署要求

靖边县人民检察院视频会议落实疫情防控部署要求


靖边县人民检察院视频会议落实疫情防控部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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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王正赟

审核:王正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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