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防疫和履職兩不誤 檢察官“隔空”出庭

助防疫和履職兩不誤 檢察官“隔空”出庭

“我受上虞區人民檢察院指派,以國家公訴人身份出席今天的法庭支持公訴,並依法對刑事訴訟活動進行法律監督……”近日,紹興市上虞區檢察院員額檢察官葉沁出庭支持對一起盜竊案的公訴。但是在法庭中,只有一名法官,公訴席和被告席均空無一人。原來,這是一場遠程視頻連線的“雲庭審”。

據瞭解,該案被告人周某於2019年6月在上虞區百官街道竊得價值5800餘元的電動三輪車一輛,被公安機關抓獲後移送審查起訴。就在該案即將開庭審理時,葉沁遇上了一個難題,面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如何才能安全又高效地參與庭審?經與法院商議後,最終決定採用“雲庭審”的方式出庭公訴。

庭審前一天,葉沁在一款名為“出庭”的微信小程序中輸入手機號碼,獲取驗證碼後登錄了該程序,與法官和被告人進行視頻通話測試。測試中,被告人畫面曾一度無法顯示。技術人員立即開展調試,經大半個小時排除問題,為庭審做好充分準備。

庭審當天,雖相距甚遠,但庭審各方都能清楚地看見彼此,清晰地聽見各方陳詞,庭審各個環節均有條不紊地開展。通過攝像頭,葉沁向手機另一端的法官和被告人出示被害人陳述、價格認定結論書、證人證言等證據,並依法對被告人進行了訊問。“被告人周某的行為已觸犯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之規定,構成盜竊罪,應當以盜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最後,葉沁發表了公訴意見,提出量刑建議。

庭審現場同步錄音錄像,全程僅半小時。周某一審被判處拘役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500元。周某對判決結果無異議。

“通過視頻連線‘隔空’開庭,這在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時,也充分利用科學技術,保證依法履職不停步。”葉沁說。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