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隔離期擅自外出 獨山一男子被行政拘留

2月5日上午9時許,獨山縣百泉鎮疫情社會管控工作人員向百泉派出所報警稱:一男子在隔離期擅自外出,請派出所配合處置。接警後,派出所民警立即開展調查。經查,周某(男,20歲,貴州大方縣人)於2020年1月30日從貴陽乘坐K9280次列車至獨山縣後,乘坐的士回到其工作單位員工宿舍。2月3日,社區工作人員入戶排查時瞭解到周某有外出史,通過檢測,周某體溫正常,工作人員告知其需居家隔離14天,不得外出與人接觸。2月5日上午,工作人員入戶進行體溫檢測時發現周某不在隔離地點後立即報警。

經查,周某於2月5日乘坐火車前往貴陽辦事。在民警的教育下週某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並於當天下午18時20分回到獨山。

因周某在居家隔離期間不遵守《獨山縣關於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緊急通告》的相關規定,未經許可擅自外出,造成群眾恐慌、擾亂社會秩序,公安機關以其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佈的決定、命令為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之規定對其處以行政拘留處罰。(獨山縣融媒體中心 韋宗斌)

居家隔离期擅自外出 独山一男子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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