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人流將返程 京滬兩地通過重大決定“加碼”疫情防控

新京報訊(記者 王俊)各地均進入復工倒計時,將有大量人員集中返回工作地,今天(2月7日),北京、上海兩地人大常委會均通過了疫情防控的相關決定。

京滬通過的相關決定對防輸入、防傳播、防擴散的防控手段以及單位、個人的義務等作出了要求。其中,北京表示,市區政府可依法停止聚集活動。上海明確,個人隱瞞疫情將列入徵信黑名單;優先滿足一線醫護人員和救治病人對疫情防控物資的需要等。

看點1:緊急立法

“特殊時期的特別規定,具有優先適用的法律效力”

今天,京滬兩地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通過重大決定。

上午,上海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全票表決通過了《上海市人大常委會關於全力做好當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定》。

下午,北京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依法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決定》。

上海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丁偉表示,《決定》內容本身是一個應急性的預防措施。“搶在2月9日大規模人流到來之前,人大特別召開了一次常委會,我們也在和時間賽跑。”

據瞭解,《決定》是上海市人大常委會針對即將到來的大客流集中返程的關鍵階段採取的一項緊急立法,是在特殊時期的特別規定,依法支持並授權政府採取必需的臨時性應急管理措施,具有優先適用的法律效力。

上海市人大常委會委員孫雷表示,這有助於彌補現行的法律資源不足和解決法律實施“最後一公里”的問題。

看點2:政府權限

政府可依法臨時徵用場地,調用儲備物資

北京市人大常委會通過的《決定》明確,市、區政府可以依法採取相關疫情控制措施,包括依法限制或者停止人群聚集活動、關閉或者限制使用場所、實施交通衛生檢疫等。

此外,京滬兩地的《決定》均提出,在必要時,市、區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可以依法臨時徵用場地、房屋、交通工具、相關設施設備,緊急調集人員或者調用儲備物資。

上海方面,通過的《決定》還明確,應急救援物資保障實行特事特辦,發展改革、經濟信息化、商務、應急管理等有關部門建立綠色通道,為應急救援物資的供應和使用以及應急救援工程建設等提供便利。

值得注意的是,上海還強調應當加大統籌力度,優先滿足一線醫護人員和救治病人對疫情防控物資的需要。

看點3:單位責任

督促疫情嚴重地區回京人員居家觀察

單位的主體責任也被強調。北京市人大常委會通過的《決定》明確,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等應加強對本單位人員的健康監測,督促從疫情嚴重地區回京人員按照政府有關規定進行醫學觀察或者居家觀察,發現異常情況按照要求及時報告並採取相應的防控措施。

上海市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也表示,單位應對重點人員、重點群體、重要場所、重要設施實施嚴格管控,加強健康監測,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相關部門。

並且,產業園區管理機構做好園區內各項疫情防控工作,航空、鐵路、軌道交通、長途客運、水路運輸等公共服務單位應當確保各項疫情防控措施有效落實。

看點4:個人義務

上海:個人隱瞞疫情將列入徵信黑名單

返程高峰即將到來,京滬兩地人大常委會通過的《決定》均對個人義務作出明確規定。包括如實提供有關信息,配合相關部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依法接受調查、開展監測、隔離觀察、集中救治等防控措施,確保疫情早發現、早報告、早診斷、早隔離、早治療。

北京還要求,個人應嚴格遵守在公共場所佩戴口罩的規定,減少外出活動,不參加聚會和集體活動等。

近期,出現了隱瞞病情致多人感染等情況,不少人因此被警方立案。

北京市人大常委會通過的《決定》表示,患有或者疑似患有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故意隱瞞病情,拒絕接受檢疫、強制隔離或者治療,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上海市人大常委會通過的《決定》對瞞報等行為除追究法律責任外,還將納入信用體系予以懲戒。

“個人有隱瞞病史、重點地區旅行史、與患者或疑似患者接觸史、逃避隔離醫學觀察等行為,除依法嚴格追究相應法律責任外,有關部門還可以將其失信信息依法歸集到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並採取懲戒措施。”

看點5:信息公開

上海:政府部門應及時公佈疫情信息,不得緩報、瞞報

信息公開、透明也被提及。上海市人大常委會通過的《決定》規定,市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實事求是、公開透明、迅速及時公佈疫情信息,不得緩報、漏報、瞞報、謊報。

北京市人大常委會通過的《決定》提出,任何單位和個人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未依法履行報告職責,隱瞞、緩報或者謊報,或者阻礙疫情防控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對有關責任人員依法給予政務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看點6:醫護人員權責

北京:醫護人員發現疫情不報告將被追責

廣大醫療機構和醫務工作者持續奮戰在防治工作最前線。北京市的《決定》明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礙醫療機構、醫務人員正常的診療和救治工作,對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各類傷醫、醫鬧等違法犯罪活動,尤其是暴力傷害醫務人員的,由有關部門依法予以處置;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此外,北京市人大常委會通過的《決定》也明確了醫護人員的法律責任:醫療工作者在執業活動中,發現傳染病疫情,不按照規定報告的,由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依法予以處理;情節嚴重的,吊銷相關執業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記者注意到,根據《執業醫師法》第二十九條,醫師發生醫療事故或者發現傳染病疫情時,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所在機構或者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執業醫師法》第三十七條還明確,若發生醫療事故或者發現傳染病疫情,患者涉嫌傷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不按照規定報告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給予警告或者責令暫停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執業活動;情節嚴重的,吊銷其執業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新京報記者 王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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