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門峽:湖濱區、澠池縣發佈緊急通知

湖濱區

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點地區

返城(鄉)人員摸排和管控工作的通告

  

  為進一步做好湖濱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管控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市、區疫情防控要求,全面開展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點地區返城(鄉)人員摸排和管控工作,現通告如下:

  

  一、凡在外地務工、上學、休假或旅遊的湖濱區籍或常住人員,回湖濱轄區後要立即到所在鄉(街道)進行登記報備。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從疫區返回的,在家進行醫學觀察14天;從其他地區返回的,在家進行醫學觀察7天。期間,不得與外人接觸。在觀察期間,如出現呼吸道症狀或發熱現象,請主動與家人隔離,及時與所在鄉(街道)和醫療機構聯繫。

  

  二、凡抵達湖濱區範圍內,與重點疫區有往來史、與重點疫區人員有接觸史或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有接觸史的,

在抵峽之日應主動向交通卡口、車站、所在社區(村)、單位或酒店等居住場所報備健康狀況,如實填寫健康登記表;暫無發熱等相關症狀的人員,從疫區返峽的居家醫學觀察14天、從其他地區返峽的居家醫學觀察7天;不具備條件的,請聯繫所在地鄉(街道)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進行醫學觀察。出現發熱(37.3度及以上)、咳嗽、呼吸急促等不適症狀時,應佩戴好口罩,立即到就近的發熱門診就診。

  

  三、廣大市民和返峽人員均應遵守中央和省、市、區疫情防控要求,主動配合做好隔離觀察、追蹤排查等工作,對刻意隱瞞、拒不配合造成後果的,將依刑法第三百三十條之規定: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類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門峽市湖濱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2月4日

澠池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關於進一步嚴格返澠人員管理的

通 告(第6號)

為防止新型冠狀病毒傳播輸入,避免因人員跨區域流動造成的新疫情擴散,根據河南省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Ⅰ級響應要求,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揮部安排要求,即日起對上班務工的返澠來澠人員依法實施嚴格管控措施。現通告如下:

一、對疫情較重地區返澠來澠人員,採取“人盯人”措施嚴格隔離14天;其他地區返澠人員,由專人監督其嚴格隔離7天。對疫情較重地區返澠來澠人員採取醫學集中隔離。縣、鄉出入口設置的檢查點,要對返澠來澠人員進行測溫登記,無異常後方可由用人單位或相關人員接回實施隔離。

二、各村(社區)應全面落實屬地責任,建立網格化的群防群治管控制度,詳細登記返澠來澠人員的姓名、返澠時間、近期生活史、目前狀況、隔離措施和監控責任人等信息,認真負責地做好居家隔離人員的監督、服務工作。

三、返澠來澠人員應主動向本單位和所在村(社區)報告返回信息,自覺配合接受依法管理。對不按要求落實隔離措施的,相關執法部門將依法嚴懲。

四、建立順暢的溝通聯動機制。各村(社區)和用人單位應將近期返澠來澠人員的詳細情況,上報縣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全面掌握返澠來澠人員情況,進一步加強溝通安排,全面做好相應防範工作,嚴防新的輸入性病例發生。

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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