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前絕後的明代皇權

明代這種皇權不測之威,在中國歷史上,前無古人,後無來者。廷杖的立威,再加上特務組織和宦官,依附在皇權上作威作福。明代的政府體系,面對皇權,完全不能有相對的彼此制衡。

——許倬雲

空前絕後的明代皇權

明太祖登基以後,屢興大獄,整批地殺害功臣;朱明開國的兵將和謀士,冤死者數萬,淘汰盡淨。燕王即位,是以武力篡奪,成功後,也大殺建文朝的文臣武將。他們父子二人,忌刻嗜殺,都是為了防堵有力者威脅皇權。制度方面,太祖在大殺功臣後,廢除丞相,自己直接主持中央政務。明代文官體系,只是皇權的統治工具,沒有可以抗衡君權的力量。

明代特務機構

空前絕後的明代皇權

皇權依仗特務組織和內廷宦官,作為爪牙,其勢力之大,不是中國曆來皇朝可以相比。宦官專政,在漢、唐都曾有過,但是卻並不常見宦官監督文官。明代的宦官,在文武單位,不僅監督在職的首長,而且可以否決有關官員依法執行的權力。在國家專利的生產單位,例如礦、林、燒瓷、織錦和外貿單位,都由宦官直接管理,文武官員無置喙之餘地。有明一代,宦官假借皇權,以司禮監的名義,代表皇帝批核奏章,文官系統無法反抗。

從太祖時代,就有內廷特設的刺探單位,偵查文武百僚的言論和行為。所謂“錦衣衛”,其權力之大,漢唐皇權從未有過。除了“錦衣衛”以外,後來又添設東廠、西廠,也都是代替皇帝監督臣僚和百姓,到後來則代表了皇權。這些特務單位,獨立處理刑案的權力不受執法單位(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三法司的約束。如果皇帝自己因為身體和年齡,不能親自執政時,這種特務單位就由宦官指揮,更加提高了宦官的權力和氣焰。

明太祖憎恨百官貪瀆,如有貪汙者,處以死刑,剝皮之後,充以稻草,作成人形,放置在全國官座旁邊,以儆未來。這種酷刑,使百官群僚,惴惴不安,上朝之時,就與家人告別。皇權的行使,更有所謂“廷杖”的暴力。群臣奏對,不合皇帝的意思,就可能當場受刑,甚至於立刻撲殺。在中國歷史上,漢代的中央文官其高階者,可以和皇帝坐下談話;唐代的朝廷,也有文官的座位;即使宋代,宰輔必須站著奏對,君臣之間,有一定的互相禮敬。明代這種皇權不測之威,在中國歷史上,前無古人,後無來者。廷杖的立威,再加上特務組織和宦官,依附在皇權上作威作福。明代的政府體系,面對皇權,完全不能有相對的彼此制衡。

科舉獨尊朱子學


空前絕後的明代皇權

朱熹

中國的皇帝制度,其文官系統是一個重要的部分。自從漢代有了察舉制度以後,文官的來源大部分是從儒生中選拔,而經過科舉選拔的過程,也還能相當公平地挑選人才。明太祖建立政權,立刻恢復文官制度,從民間讀書人中,挑選了一些有用的人才,擔任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職務。政權穩定後,又恢復科舉,從科舉中選拔儒生。明代科舉的問題在於,完全以測驗儒家經典的知識作為考試的依據。儒家的學說中又獨尊朱子學。儒家本身有抗議政權的獨立傳統,明太祖認為,這不符合絕對皇權的需求,所以明代的考試,刪除儒家學說中一切與政權抗衡的部分,例如《孟子》的一些章節,都被刪除。這種考試方法讓儒生長期接受洗腦教育,儒家思想淪落為對君主絕對忠誠的教條。

一旦考試得中,寒微的書生,就可以脫卻青衫換紫袍。而且他們的私人田產,就得了豁免租稅的優遇。如前節所說,朝廷對於文官的威權是絕對的,堂堂大吏,可以立刻撤除官職,甚至於當庭廷杖。君主握有生殺予奪大權,明代的官僚在皇權不測之威下固然惴惴不安,卻又有當官的福利:一旦中舉,任官受俸,以至退休,仍是縉紳,終身享有免稅特權。整個文官系統,無論在職或退休,榮華富貴,澤及子孫。一般小戶農民,也就利用這漏洞,願意將財產投靠縉紳,因此,土地集中的現象非常嚴重。而且在社會上,平白多出一層類似貴族的特權階級。

特權人群


空前絕後的明代皇權

明代太子封王,除了南、北直隸外,整個明代,全國有五六十個藩國,到明代終了時,宗室的總人口數不下四五十萬人口。王府的土地,動輒千、萬畝計,這些土地也是免稅的。王府的佃戶,也不用擔任差役。宦官們沒有後裔,可是大多數的宦官也依仗勢力,據有田產。宦官們貪圖近便,其田產大致都在首都附近。這三個特權人群,佔有的土地,竟有全國可耕地的相當不小的比例。以上三群人,據有的田地,大致都在肥沃和富有的地區,而相對的,在比較偏僻和貧窮地區的一般平民,卻是要負擔全國財政稅收的主要部分。前面曾經說過,明代初期,數度遷移人口,將人口密度高的人戶,遷往人口密度較低之處。開國三代以後,南方人口的增加,已呈現一面倒現象。

一國之內,既有貧富之間的縱向分裂,又有南北發展懸殊的橫向差距,國家裂解兩半,不能說是正常情況。

相對言之,蒙元是征服者,以武力壓制中國人,乃是弱肉強食難免的現象。朱明以驅逐胡人為口號,應以同胞對待中國百姓。可是,太祖殺伐立威,又將專制極權建立制度;有明一代始終未曾改革。更可悲者,滿清入主中原,沿襲明代制度,再加上征服王朝的武力鎮壓;於是中國人生活在專制集權的統治下,有六七個世紀之久。這一長時期的壓迫,斫喪中國人的自由,扭曲中國人的人權,對中國民族性造成的傷害至深至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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