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農村實行封閉管理,各村莊、小區設進出關口

廣東:農村實行封閉管理,各村莊、小區設進出關口

2月7日,廣東省農業農村廳發佈了《廣東省農村(社區)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對農村(包括城中村、城郊村社區)的疫情防控工作提出指引。包括要求廣東農村實行封閉管理,在各村莊、小區設立進出關口,設置“禁止前行”“進村口位置”等標識,全面暫停一切公眾聚集活動、廟會活動和辦宴活動。

廣東省農村(社區)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一、全面排查,摸清情況。鎮、村對村(社區)人口及外來人口進行全覆蓋、無遺漏摸排,確保鎮(街)不漏村、村(社區)不漏戶、戶不漏人。組織工作人員上門每戶家庭、每棟出租屋,精準記錄1月份以來的外出史、與湖北人員接觸史信息。

組織協同物業管理部門對城中村、城郊村住宅小區進行逐戶逐人排查。加強農村出租屋管理,強化出租屋業主責任,通過業主通知租客尤其是湖北返回人員暫不返回(特殊情況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如出租屋發生疫情而未及時報告,將依法追究房屋出租單位或個人的責任。

房管部門配合調取湖北籍人員在城中村、城郊村商品房購房信息。出租屋管理部門、流動人口管理部門調取湖北籍人員信息。

二、封閉管理,嚴控人員。在各村莊、小區設立進出關口,設置“禁止前行”“進村口位置”等標識。嚴格落實人員進出測溫、外來車輛禁入和登記備案制度,登記內容包括姓名、身份證、戶口所在地、常住地、聯繫電話、車牌號碼以及近期是否接觸湖北籍人員、從湖北返回或有接觸史人員等情況。

對體溫異常的來訪人員實行勸返,必要時通知當地衛生部門或鎮(街)進行檢測排查。如有不配合的,立即報告當地派出所,必要時可採取強制措施。快遞、外賣等配送物品應送至指定存放區域臨時存放,由村(居)民自行領取。村內工廠不得早於2月10日開工。

三、重點跟蹤,分類管理。對排查到的湖北籍返回人員和非湖北籍返回人員進行登記造冊,並按相關要求實行隔離防控,建立完善疫情防控排查臺賬。對出租屋進行反覆式、突擊式排查走訪。村(居)民出現發熱、咳嗽、氣促等呼吸道感染症狀的,必須及時就診,並第一時間向鎮街報告。對出現確診病例的,防疫部門要及時上門消殺,視情對村莊、小區、住宅樓實行封閉式隔離。

四、嚴禁聚集,停辦非必要活動。按照“非必須、不舉辦”原則,全面暫停一切公眾聚集活動、廟會活動和辦宴活動。紅事停辦,白事簡辦,並向村兩委和鎮(街)報備。關閉村文化室、圖書室等村(居)民非生活必需公共場所。合理安排農貿市場、超市、藥店、便利店等場所營業時間,定期消殺,進入人員一律測溫、佩戴口罩。疫情防控期間禁止廣場舞、球類運動等集體活動。加強巡查,發現群眾聚集情況立即勸離。

五、加強宣傳,引導輿論。通過廣播、公告欄、宣傳欄、發放宣傳單張、宣傳橫幅、電話、微信、公眾號、流動宣傳車等方式,廣泛宣傳《廣東農村防疫“九要”“九不要”》,普及疫情防控知識,確保家喻戶曉、人人知情、全員防護。及時通報疫情,發生疫情第一時間向村民、轄區居住人員通報疫情和下一步防控要求。

全面做好群眾的思想工作,提高群眾自我防護意識和能力,倡導群眾講衛生、除陋習、摒棄亂扔亂吐,不獵捕、不交易、不吃野生動物。依靠群眾群策群防,參與疫情防控監督。做好群眾引導和社會面穩控工作,嚴厲打擊造謠傳謠、哄搶物資、擾亂農村社會秩序的行為。

六、落實隔離,做好服務。發放告知書、粘貼隔離告示、設置警戒標識,對居家隔離人員進行24小時值守。對隔離人員每天早晚測量體溫2次,三人工作組開展隨訪,如有異常及時報告鎮街,由專業機構按規定轉運到定點醫療機構救治。收集居家隔離住戶需求,組織工作人員、物業人員、志願者等,統一採購併發放給隔離住戶,杜絕隔離住戶外出情況。

七、整治環境,保持衛生。落實“門前三包”、生活垃圾集中投放要求,增加農村生活垃圾清除、清運頻次。組織人員密集場所重點區域消毒,強化人畜分離、畜禽養殖廢棄物及時有效處理,做好病媒生物防治。按照有關規定妥善處置口罩等,減少新型冠狀病毒傳染源。

八、有序生產,保障供應。引導農業經營主體做好生產保供工作。積極動員組織廣大農村黨員、農民群眾參與農業生產,解決農業經營主體用工難問題。排查影響農產品上行和農資供應、生產材料採購遇到的交通、物流問題,暢通綠色通道。

九、關心一線,加強防護。保障基層一線工作人員戴口罩上崗,做好個人防護的培訓。每天測量體溫兩次,上崗前測量一次,換崗下班前再次測量。

來源 | 羊城派

審籤 | 李志文

實習生 | 張麗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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