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公安廳制訂下發全省公安機關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工作措施

廣東省公安廳制訂下發全省公安機關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工作措施

2月5日,省公安廳正式印發全省公安機關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工作措施,提出6個方面若干項具體措施,要求全力抓好防風險、護安全、戰疫情、保穩定各項工作的落實,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創造安全穩定環境。

針對當前全省疫情形勢依然十分複雜嚴峻,維護社會安全穩定任務繁重艱鉅的情況,為充分發揮公安機關職能作用,更加科學、精準服務疫情防控,更加有力、有效維護安全穩定,省公安廳在前期工作基礎上,從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統籌指揮;主動擔當作為,積極會同有關部門全面織密築牢疫情防控的堅固防線;發揮職能優勢,全面強化支撐服務疫情防控工作;認真履職擔責,全力維護社會安全穩定;嚴密內部防控,加強公安機關自身安全防範;嚴明戰時紀律,強化戰時保障等幾個關鍵環節,制訂下發全省公安機關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工作措施,配合衛健和有關部門全面做實做細疫情防控工作,紮實推進各項防控工作向縱深發展。

廣東省公安廳有關負責人表示,新型冠狀病毒引發的肺炎疫情爆發後,全省公安機關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堅決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公安部的系列工作部署,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持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將疫情防控工作作為當前最重要、最緊迫的任務,聞警即動、主動擔當、履職盡責,為防控疫情蔓延、維護安全穩定發揮了積極作用。接下來,將進一步強化組織領導、強化工作部署、強化責任擔當,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作出廣東公安的貢獻。

通訊員:粵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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