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稅務出臺“十八條”措施全力戰“疫”

對防控重點物資生產企業全額退還期間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生產經營困難企業最長可緩繳6個月社保,暢通“不接觸”納稅服務,廈門稅務出臺“十八條”措施全力戰“疫” 。


為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打贏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阻擊戰的決策部署,落實好廈門市政府支持企業共渡難關的15條扶持政策,強化稅收支持,切實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困難,廈門市稅務局昨日出臺包括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全力支持困難企業渡過難關、全力優化納稅服務三大方面內容的十八條措施。國家稅務總局廈門市稅務局黨委書記、局長張曙東表示,全市稅務系統將主動作為,盡銳出戰,切實保證支持抗擊疫情的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也歡迎社會各界對稅務部門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最大力度支持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

全力支持疫情防控:疫情防控企業獲多項稅收政策“加持”

政策要點:通過積極落實相關增值稅、企業所得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等扶持政策,加快辦理增值稅留抵退稅,核定其增值稅發票領購數量和最高開票限額,簡便捐贈稅前扣除憑證,暫緩開展參加疫情防治工作的一線醫務人員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彙算清繳等舉措,全力支持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企業開展科研攻關、擴大產能和復工復產、支持醫療機構開展疫情防治工作、支持一線抗疫醫護人員。


1.支持疫情防控行業發展。

對疫情防控物資生產、銷售行業以及受疫情影響相關行業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經認定符合條件的,優先享受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生產銷售和批發、零售罕見藥品的一般納稅人可按3%徵收率繳納增值稅

2.支持科研攻關。

全力支持疫情防控所需疫苗藥品、醫療器械的科研攻關,積極落實技術轉讓、技術開發等增值稅免稅政策;落實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稅率、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及技術轉讓所得減免等優惠政策,全面落實多部門數據共享,加快研發補助發放進度。

3.支持擴大產能。

及時足額優先為符合條件的生產相關藥品、試劑、疫苗研發機構辦理採購國產設備退稅。自2020年1月1日起,對防控重點物資生產企業擴大產能購置設備允許稅前一次性扣除,全額退還這期間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為擴大產能新購置設備,允許一次性計入成本費用在稅前扣除。

4.支持物資供應。

全力支持保障好群眾的“米袋子”“菜籃子”“果盤子”,輔導相關企業落實好蔬菜和鮮活肉蛋產品流通環節免徵增值稅政策,國家儲備商品有關增值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優惠政策。對運輸防控重點物資和提供公共交通、生活服務、郵政快遞收入免徵增值稅。對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專門用於經營農產品的房產、土地,暫免徵收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5.支持防控產品生產銷售。

對於生產和銷售醫療救治設備、檢測儀器、防護用品、消殺製劑、藥品等疫情防控物資的增值稅納稅人,疫情防控期間根據納稅人需要核定其增值稅發票領購數量和最高開票限額,提供發票使用的最大便利。

6.支持防控物資發放。

單位發放給個人預防疫情的藥物、醫療用品和防護用品等,不計入工資、薪金收入,免徵個人所得稅。

7.支持公益捐贈。

全力落實好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政策。單位和個人通過合規途徑無償捐贈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免徵增值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企業和個人通過合規途徑捐贈的現金和物品,允許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全額扣除;個人公益捐贈不能提供捐贈票據的,可憑銀行支付憑證扣除,並在90日內補充提供捐贈票據;機關、企事業單位統一組織員工公益捐贈的,可憑彙總捐贈單據和員工明細單扣除。

8.支持防護一線醫務人員。

參與疫情防治的醫務工作者和防疫工作者按政府規定標準取得的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免徵。暫緩對參與防疫防控的醫療機構人員開展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彙算工作。


全力支持困難企業渡過難關:困難企業最長緩繳社保費6個月

政策要點:

重點落實好小微企業普惠性減稅(費)等政策,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困難行業企業2020年度的虧損結轉年限延長到8年,對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最長可緩繳社會保險費6個月,對疫情期間減免租金的大型商務樓宇、商場、市場和產業園區等出租方,可申請減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因疫情影響無法在法定時限內辦理的涉稅事項,依法延長相應辦理期限,可依法辦理延期申報繳稅,最長不超過3個月。


9.大力落實稅費優惠政策。

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餐飲、住宿、旅遊、教育培訓、交通運輸和其他未能及時充分復工復產的企業,結合實際情況,及時輔導、重點落實好小微企業普惠性減稅(費)等政策。對按照季度的實際利潤額預繳有困難的企業,可申請靈活採取其他企業所得稅預繳方法。對因疫情影響的“定期定額”戶,結合實際情況合理調整定額,或簡化停業手續。

10.減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對於疫情期間減免租金的大型商務樓宇、商場、市場和產業園區等出租方,當年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申請困難減免。

11.緩繳社會保險費。

對受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提出申請後,可緩繳社會保險費,延長期限最長6個月,期間不收取滯納金。

12.免徵小企業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對我市在職職工人數30人以下的企業在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暫免徵收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13.依法辦理涉稅延期事項。

對因受疫情影響無法按期辦理申報的中小企業,可依法申請辦理延期申報。對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企業,可依法辦理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三個月。對因疫情影響無法在法定時限內辦理的涉稅事項,依法延長相應辦理期限,依法免於處罰。


全力優化納稅服務:大力推廣“非接觸式”辦稅允許“容缺受理”

政策要點:大力推廣“非接觸式”辦稅,各項涉稅業務通過網上辦、掌上辦、郵遞辦、熱線辦等方式,實現“不見面、也能辦”。對於必須現場辦理的特殊事項,開通 “預約辦”綠色通道,12366熱線提前瞭解納稅人訴求,讓納稅人即來即辦、即辦即走。對影響到納稅人社保待遇或後續生產經營的業務事項實行容缺受理,納稅人後期可通過郵寄方式補齊辦理資料。取消出口退稅申報期限。


14.暢通“不接觸”辦稅途徑。

為納稅人(繳費人)提供“網上辦”、“掌上辦”、“自助辦”、“郵寄辦”等“非接觸式”辦稅繳費渠道和政策宣傳輔導服務,146項業務全程網辦,自然人網上代開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份數由每月3次(份)提高至10次(份)。

15.開通“預約辦”綠色通道。

開通“防疫情12366綠色通道”和各辦稅服務廳對外公開電話,對必須前往辦稅服務廳辦理特殊業務的納稅人,納稅人可通過12366享受預約快辦服務,實現納稅人即來即辦、即辦即走。

16.強化與納稅人網上互動。

對疫情防控有關特定納稅人,建立服務清冊,以問題為導向,成立專業團隊,精準指導,給予最大限度的稅務支持。

17.積極開展容缺受理。

對影響到納稅人社保待遇或後續生產經營的業務事項實行容缺受理,納稅人後期可通過郵寄方式補齊辦理資料。對因疫情影響不能在承諾期限內補齊“承諾制”容缺資料的,依法准予延長承諾期限。

18. 優化退(免)稅服務。

取消出口退稅申報期限,納稅人出口貨物勞務、發生跨境應稅行為,未在規定期限內申報出口退(免)稅或者開具《代理出口貨物證明》的,在收齊退(免)稅憑證及相關電子信息後,即可申報辦理出口退(免)稅;未在規定期限內收匯或者辦理不能收匯手續的,在收匯或者辦理不能收匯手續後,即可申報辦理退(免)稅;推行出口退稅網上申報,確保出口退稅申報及出口退稅相關證明開具均可實現網上申報、開具;持續加快出口退稅速度,無疑點申報辦退速度快於現行規定期限,進一步加快企業資金回籠,支持外貿企業發展。


廈門稅務出臺“十八條”措施全力戰“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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