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懲!不顧疫情勸返,手持螺絲刀、木棍,毆打勸返點工作人員受傷

承德市興隆縣人民檢察院從嚴從快批准逮捕一起妨害疫情防控案件

嚴懲!不顧疫情勸返,手持螺絲刀、木棍,毆打勸返點工作人員受傷

1月31日,河北省承德市興隆縣發生了一起妨害疫情防控案件。興隆縣檢察院迅速反應,提前介入。2月4日,興隆縣公安局以涉嫌尋釁滋事罪提請批准逮捕妨害疫情防控的犯罪嫌疑人鄭某甲、鄭某乙。在提前介入的基礎上,2月5日,興隆縣檢察院從嚴從快對犯罪嫌疑人鄭某甲、鄭某乙以涉嫌尋釁滋事罪作出批准逮捕決定,有力震懾了疫情防控期間違法犯罪行為。

經審查,1月31日,興隆縣李家營鎮下臺子村村民鄭某甲的女兒一家三口驅車從天津返鄉探親。下午15時許,三人到達下臺子村疫情勸返點,疫情防控工作人員對返鄉的一家人宣講相關政策進行勸返。此時,鄭某甲趕到村疫情勸返點,不顧現場工作人員的勸阻,強行移動檢查設施,並辱罵、撕扯勸返點工作人員。鄭某甲的兒子鄭某乙隨後趕到現場,鄭某乙手持螺絲刀(改錐),鄭某甲持木棍追逐毆打勸返點工作人員關某某、範某某,致使兩名工作人員不同程度受傷。

興隆縣檢察院受理該案後,堅持依法從嚴從快辦案原則,對犯罪嫌疑人鄭某甲、鄭某乙以涉嫌尋釁滋事罪作出批准逮捕決定,嚴厲打擊妨礙疫情防控工作的犯罪行為,服務保障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全力確保疫情防控平穩有序推進。目前,該案在進一步辦理之中。

承德市檢察院要求全市檢察機關要按照高檢院、省院要求,在疫情防控中積極履行檢察職能,立足防控疫情主戰場的市情,充分履行審查逮捕、審查起訴職能。特別要按照中央部署依法嚴厲打擊利用疫情哄抬物價、囤積居奇、趁火打劫等擾亂社會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嚴厲打擊製售偽劣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等違法犯罪行為,堅決依法打擊各種違法犯罪,維護防疫工作秩序,維護社會穩定、公共安全和國家安全,確保社會大局穩定,以依法履職盡責體現檢察擔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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