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碰到一個很喜歡卻又得不到的人,你會怎麼選擇?

BonnenuIt鄧


沒有飛翔的能力

就應該控制住自己的慾望

有些東西很誘人

但未必適合你

喜歡一個人是沒有道理的

喜歡就去追求

用心做好自己的事,不求虛榮,只求真實

路遙不一定知馬力,但日久必見人心

付出了,盡力了,結果會告訴你





初見如夢


看到題主的問題深有感觸,因為我也遇到過這種情況。我開始參加第一份工作的時候,遇到了他。

那時我是職場小白,無論是處事還是工作,他帶著我學會了很多,我很感激,慢慢的我發現自己喜歡上他了,兩個人十分默契的在情人節看電影,送花,送禮物,雖然我們誰也沒有明說,但外人眼裡我們就是一對,我還覺得沾沾自喜。

直到有一天,他連續請了一星期的假,說是家裡老人住院,我還特別體貼的買了禮物讓他帶給老人聊表心意,結果,一個關係不錯的同事才告訴我,他是回去結婚了。

我想過無數種我們可能分手的理由,但唯獨未料到這個。


再後來,他與我道歉,說喜歡我,說結婚是迫不得已,讓我原諒他,不要離開他。他的意圖在明顯不過,想讓我做情人。


那一刻我突然明白了,他說喜歡我,而不是愛我,喜歡與愛是有區別的。

塗磊說:“喜歡可以心動,而愛一定會心痛;喜歡可以捨得,但愛一定捨不得;喜歡一個人,冬天不過是冬天,不過是漂亮一點而已;但是愛一個人,冬天可以變成春天;愛一個人,她落淚你就會跟著她一起落淚;而喜歡一個人,她落淚你只不過是安慰;喜歡是可以變成愛的,但如果你一旦愛了就說不出喜歡;喜歡是不排他的,而愛,一定是排他,唯一的,喜歡與責任無關,而愛,一定要負責任。”

所以題主問,如果碰到一個喜歡但卻騙了你的人,會怎麼選擇?我會選擇放棄而不是放手,放手代表成全,放棄則代表丟掉,不再堅持。


終有一天,我會慶幸,丟掉了不負責任的他,也會歡喜的迎接那個我愛且愛我的人。


匆匆不離拾


我很喜歡,但用盡了全力也得不到,就放棄吧。勉強綁在身邊除了互相折磨傷害,到最後連最初的美好都消失殆盡了,那不如就保持在“得不到都是最好的”狀態

在《延禧宮略》裡,數對男女愛恨交織,剪不斷理還亂,但又有幾個最後抱得愛人歸呢?多半是愛而不得,求而無望。

就拿爾晴和傅恆來說吧,傅恆一直是大眾女子的夢中情人,爾晴也不例外,忠於富察皇后除了皇后本人魅力大抵還有愛情的緣故,可這一切都隨瓔珞的到來悄悄改變了,眼看著瓔珞成了皇后身邊的紅人,傅恆對瓔珞格外上心,嫉妒讓她失了理智和自我,她開始籌劃自己的婚姻,以魏瓔珞做要挾,誘使傅恆妥協。

然而婚後的她並沒有得到傅恆的另眼相待,如守活寡,她索性破罐子破摔,對能在傅恆書房來去自如的青蓮施以酷刑,甚至把她賣去青樓。

設計讓皇上寵幸自己,懷上孩子,以此來報復傅恆。

告訴剛走了孩子的富察皇后,自己懷有龍種,擊破了皇后的最後一道防線。

她做完這些又得到了什麼呢?眾叛親離,昔日的好友,仁厚的皇后都對她失望透頂,自己的丈夫處處提防自己,不得不說爾晴活得太失敗了。在自己的愛情世界裡無法自拔,以此作為傷害別人的藉口,終究是誤了他人也誤了自己。

愛而不得,不如放手。灑脫之餘,也許會發現另外的風景。


傲立寒冬


放下,藏在心裡就好!從相識、相知、相愛再到相看兩生厭,相信這是絕大數人的愛情歷程。當你為生活的一地雞毛所累時,想起藏在心裡那個愛而不得的他,至少還會盪漾起一絲小幸福和小遺憾交織的情愫,哪怕是自欺欺人的憧憬也是好的。。。

但如果是沾染了欺騙的感情,那就讓他能滾多遠就滾多遠!!!


冰冰冰欠


要看為什麼得不到?如果是以傷害別人為代價才能得到的,那就算了,默默的喜歡和欣賞就可以了,並不是所有喜歡的都要得到,得不到的永遠是最美好的!



杏花姐


如果自己盡力了而且還是得不到,那我就會選擇放手,以後也別想她,畢竟這個和自身條件還有對方都有很大關係。

一種是自己盡全力了,而對方心裡沒你的位置,那你就放棄吧,切勿糾纏,給自己留餘地,也給對方留餘地。畢竟你很喜歡她,也是希望以後跟你幸福,而不是得到身體卻沒了靈魂。

另一種是雙方也都喜歡對方,而拆散你們的是雙方家人親戚,這種情況也是最讓人傷心且無可奈何的,只能默默祝福對方能夠找到讓家人滿意,比自己更優秀的那個人





西安越嘉汽車美容會所


那是不可能的![愛慕][愛慕][愛慕][愛慕][愛慕][愛慕]



代鼠電商培訓


既然得不到就不要想了,只會徒增煩惱



鱷魚快去快去


如果真的確定了,那就選擇默默的祝福並放手。

愛不是佔有,而是無怨無悔的付出。

祝你好運。


駐守三世


如果我遇到一個很喜歡卻又得不到的人,我會選擇放手,但是前提是我曾經拼盡全力為了我內心的這份喜歡追求過她,哪怕失敗了我也無怨無悔。

喜歡一件事、喜歡一個物再到喜歡上一個人,我們是有思想的有感情的動物,我們往往喜歡了就想得到,就想擁有,這無可厚非,但問題是你的喜歡能堅持多久?能否發展到愛的程度?

所以如果我遇到一個很喜歡的人,我會先和她做朋友,和她去看她最喜歡的電影,帶她去吃她最喜歡的美食,和她一起聽她最喜歡的音樂等等一切她所喜歡的事情。只有和她做她喜歡的感興趣的事情我倆才有共同話題,那麼在這個過程中我就會增加對她的瞭解(畢竟是我追她,我得主動),我也會真實地表達自己展示自己的特點達到互相熟悉,試圖讓她也喜歡上我。

一段時間瞭解後,如果你對她的喜歡沒有一開始那麼熱烈,我估計你自己心裡也已經有了答案。如果你對她的喜歡程度如初,那麼就繼續和她相處,最後無非就會出現兩種情況:

1.你已經很喜歡她,很努力去追求她了,但是她始終不喜歡你,覺得不合適,那麼如果是我我就會放棄,但是我不後悔,因為我努力了。

2.你已經很喜歡她,很努力去追求她了,她也逐漸對你有了好感,你倆彼此喜歡,那麼恭喜你成功了第一步,你倆可以確定戀愛關係,向愛進軍了。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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