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高管在微信群發紅包,搶了紅包的員工均被開除,合適嗎?

侯挺


不管從哪個角度看,這樣的高管就是小人的行為,故意以財誘人,以後再去難人,不但是小人,還是個奸人


用戶黃飛


我認為不合適,我談4點原因。

一、要開除的首先是發紅包的高管!因為這個高管在上班期間也在玩手機!是他先違反制度的!而且還誘導員工犯錯,高管壞得很!

二、公司開除上班期間玩手機的員工,可能不合法。

《勞動法》有規定,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羅列了以下幾種情況:

1、員工在試用期間被明證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員工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員工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4、員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題主的描述的情況,應該員工觸犯了第二條,即“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單位有規定“上班期間不準玩手機”。

但有員工搶了紅包,是不是都要被開除,我認為有幾點要確認:

1、因為上班期間玩手機搶紅包.造成公司重大損失;

2、公司有明令禁止上班期間玩手機,比如機場指揮塔臺,手機不僅會干擾通訊或者分心,可能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3、公司有預防或教育的管理動作。比如,有些公司員工上班前把手機存放在諸物櫃,或者對上班玩手機員工有“一提示,二警告,三勸退”的管理手段。

不過,因為題主的背景信息不多,我無法判斷這家公司此舉是否真正合法。

三、搶了紅包的員工都被開除,公司管理上應“法不責眾”。

題主描述的情況,這家公司不問具體情況,員工一律被開除,可以說是打擊了一大片。規章制度執行這樣,管理者首先應檢視自己的管理行為,而不是簡單粗暴的一刀切怪罪員工。

四、公司高管在微信群上發紅包誘導員工搶紅包,有“釣魚執法”之嫌。

執法者為執法取證而誘導他人違法,這本身是不合法的。在企業管理中如果有這種行為,會撕裂管理者和員工之間的樸素情感,敗壞了公德,對企業發展極為不利。

總之,這家公司此舉我認為不僅不合適,還可能不合法。員工可以依法維權,爭取到自己合法利益。


冷暖職場


職場處處是雷區,搶個紅包都能踩到雷也是有誰沒誰了,公司高管行為確實奇葩,而搶紅包的員工也是真不夠長心的,誰的紅包都敢搶。

公司高管行為奇葩,但是無非就這麼幾個意思

1、公司要裁員,中層領導遲遲沒有把名單報上來,高管突發奇想就用一個招數。

現在很多公司都在裁員,裁員潮也是不爭的事實了,但是很多直屬領導遲遲不能決定,畢竟手心手背都是肉啊,裁員進度停止不前了。

而作為公司高管如果不能在一定期限內裁掉該裁之人,就會嚴重影響公司整年的發展,到時候自己也無法向老闆或董事會交待,同時也比較理解下屬的難處,於是就想出這個辦法。

這個辦法很好,即幫助自己完成裁員任務,也為自己的下屬解決了難題,那也搶到紅包的只能怪自己手太快了,手機運行速度太快了。

2、高管就是想看看公司的規章制度和員工工作氛圍怎麼樣,趁機也瞭解一下工作始終不出彩的原因。

所有公司都會規定上班期間不能玩手機,甚至午休時間在辦公室玩手機都是禁止的,在加上最近公司業績出現下滑或團隊人心浮動,高管也在找原因,所以就用簡單粗暴的發紅包搶紅包的遊戲試試看。

高管紅包一發出去,10秒鐘之內紅包被秒搶了,原來工作成果上不去,大家都在玩手機,把公司制度至於何地,再說公司微信群其他人都看著,所以高管只能嚴肅處理。

作為員工我們可長點心吧,小便宜可輕易別佔,不然丟個西瓜撿個芝麻事就發生在自己身上了。

除了逢年過節時,公司高管可能會在大群裡發個紅包和大家互動,也算是合情合理的事情了,可是這又不逢年過節的,高管突然在群裡發個紅包,你也敢搶啊,動動腦子好不啦。

當時自己搶到紅包時,搶了這麼大一個紅包,心裡在想今天晚飯錢有了,吃點平時不捨得吃的,也算是犒勞犒勞自己了。可是第二天公司通知下臺,自己懵了吧。

工作期間就算自己在玩手機,領導看不到就可以,千萬別在公司群裡冒泡,尤其與工作無關的,哪怕是同事發的紅包最好也不要搶,小心傷到自己。

公司既然單方面開除自己了,千萬別隻顧著傷心難過,要要求公司賠償。

高管以搶到紅包為準開除員工顯然是不合法的,也有些違反人情味的,自己就要好好爭取最大的補償了,最基本的也是n+1,就是自己工作年限是多少公司就要補償幾個月工資,另外再加一個月。

如果公司拿不出合理證據解釋為什麼開除,自己申請勞動仲裁,補償可能就會翻倍的。所以既然事實已經不能改變,就積極爭取補償吧,至少今後一段時間內自己生活質量不會下降。

總之,職場中有些便宜是不能佔的,話不能亂說,飯可以吃,現在再加上一條那就是紅包不要亂搶,否則躺著中槍的可能就是你哦。


馮少俠聊職場


這個問題有意思,我們公司在多個會議室裡裝有手機收納櫃和信號屏蔽裝置,重要會議要求手機放到存儲櫃裡,不重要的會議會開著信號屏蔽器。

管你是什麼無線鼠標、wifi信號,遙控器,統統無法使用。

說回這個話題。不是不合適,是極其地不合適。

這是明顯的釣魚。除非這家公司已經到了隨意開除人而不用在乎業務情況的時候,否則這種開除一定會付出代價的。

公司不是已經到了快要倒閉必須清理員工,還得給補償的時候,是不會想出這麼噁心的招數來的。

之前遇到過一個真事兒。就是公司規定任何場合,任何時間,只要在公司範圍內,就不能用手機。

而我的老闆叫我進他的辦公室,特意要求要帶著手機,否則算曠工,我說好。出了老闆辦公室人事部就給我出了一個罰單,工作時間玩手機,扣200塊錢。

我帶著人事就往老闆辦公室走,當面對質後才把罰單撕了。後來我專門讓老闆開了個免死金牌給我,拿著這個免死金牌,我可以在公司任意場合用手機,只是別被逮到幹工作無關的事兒。

那回到這個問題,搶紅包被開除,這事兒表面上看是工作時間玩手機,實際上,可能是公司不想裁員給補償變相開除罷了。

太不合理,太不符合人情,太讓人失望。這樣的公司,即便索性那天你沒玩手機,沒搶到紅包,人家也有的是方式開除你。

老闆問:你今天為什麼沒戴帽子?開除!

你為啥戴帽子?開除!

你為啥用Windows?開除!

你為什麼一腦袋頭皮屑不洗頭?開除!

你為什麼不接我紅包?開除!

你為什麼要在這兒上班?是不是傻?開除!

我是耿哥,比這惡劣的事兒我也遇到過,公司開不下去了就好好跟員工談,沒必要這樣。歡迎關注職場耿哥,帶你瞭解不一樣的職場視角。


職場耿哥


【沈理職談】的觀點,搶了紅包被開除的話,原因只有一個,那就是公司規定上班時間不能玩手機,領導發紅包是為了測試員工是否專注於工作,誰搶了紅包就是違反公司規定,被辭退了。我想說的是,這樣的公司,你不待下去也對,早點脫離這種沒有意義,毫無有效管理辦法的公司。

第一、老闆的格局太小,管理太偏執,這種公司走不遠

你這個情況在大公司是不可能存在的,因為這個規定和管理太沒有人性化了,並不符合現在員工上班的實際情況,上班時候不可能完全不看手機的。另外你的領導這種查崗的辦法明顯是所謂的釣魚執法,先引誘你上當,然後再懲罰你,這個做法格局太小了,並不值得你在這裡一直幹下去,因此遇到這個的公司,早走早脫身。

這種管理模式和領導的格局,註定公司走不遠的。

第二、既然已經發生這個事情了,且公司之前有規定的話,別糾結

其實你的情況在很多基層團隊管理是存在的,比如保安團隊、清潔工團隊、地推團隊等等。這種工作比較偏基層,越是基層越是管理起來沒有人性化。有時候恨不得給你裝個定位器,隨時知道你在幹什麼,我覺得沒必要跟這樣的公司來糾結,離開就是了。

很多時候,公司會制定一些規範制度,讓你們來遵守,其實不管怎麼樣,也算是提前說了這個事,你呢也是白白生氣而已,過於辯解也只能徒增煩惱。

第三、什麼情況下公司可以開除員工呢

假如你和公司簽訂的有勞動合同,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單位雖然有開除員工的權利,但是也不能隨意開除員工,是需要滿足以下情況才可以的: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根據你的情況來說,也不是很符合這幾條,想給公司理論的話就仲裁。但是這也沒有多大的事情,我建議還是先協商解決。最後,也希望你能夠多瞭解相關知識,增強分辨是非的能力。


沈理職談


合適?當然不合適!


之所以這些搶紅包的員工會被開除,如無意外是因為高管想用這種方式來測試,員工在上班時間是否專心工作、是否在玩手機,而這些搶紅包的員工,無疑就成了這種奇葩測試手段的犧牲品。


對於這件事情,雷哥簡單說說自己的三個觀點:


觀點一:不講規則,恣意妄為

職場都是講求契約精神的,只能是規則在先,才能有處罰在後!如果你公司的員工守則和規章制度上,都沒有禁止微信搶紅包這一條,那你憑什麼能開除我!


所謂處罰必須要名正言順,你一個企業,居然有這種不講規則、恣意妄為的行為,也在某種程度上暴露了這個企業低下的組織管理水平。


建議被開除的員工可以到當地勞動部門進行仲裁,只要你沒有違反規章制度,你企業憑什麼能開除我,哪怕不在這個單位繼續幹了,至少也必須索要相應的被迫離職賠償。


觀點二:愚蠢的高管,奇葩的手段

對於這個公司的高管,我只能用一個詞來形容——愚蠢。


首先,你在微信群發紅包,這個微信群裡既然有員工和你高管在,那就說明微信群其實是公司內部的交流群,這種群存在的意義,就是為了便於公司內部人員的信息交流溝通才建立的。


換句話說,這個群實際上是工作場所在線上的延伸。你發信息在群裡,盡職盡責的下屬和員工才會立刻瀏覽查看,並按照裡面給予的指示和安排,去執行好工作,而那些毫不關心工作的人,才會將微信群設置為免打擾,不理睬裡面的信息。


那麼,當你用上述奇葩手段,把看了微信群搶了紅包的人都開除的時候,實際上是把這些關注公司內部信息的員工開除掉了,而那些對公司工作漠不關心的人,則成為你眼中積極工作的好員工,這不是本末倒置是什麼?


其次,公司建立微信群的目的是什麼,當然是為了方便公司內部員工的及時溝通和交流。如果上班時間不能看微信,那建這個微信群僅僅是為了下班後大家閒扯淡嗎?


總之,這個公司高管的腦筋估計是秀逗了,或者是進水了,反正一句話:不正常!


觀點三:離開這個公司,也許是你的幸運。

最後,雷哥想說,能夠早點離開這種奇葩公司、遠離這些奇葩高管,也許不是一件壞事。


首先,公司高管如此奇葩,公司的經營管理,如無意外也是非常隨意,毫無章法。這種企業想要生存下去,完全是憑運氣,而不是憑實力。所以,與其在這種爛公司空耗,不如早點找一家更規範的企業工作,這樣,你的職業發展才更有保障。


其次,公司高管既然喜歡“釣魚式”管理,那未來也很有可能在各方面都搞奇葩手段,比如為了杜絕上班蹲廁所刷手機,在廁所設置監控。這種無下限的事情都有可能發生,因為,高管是奇葩。


再次,這種公司毫無企業文化,從來不講以人為本,公司的凝聚力非常差,一旦市場有點風吹草動,就是一個結果——樹倒猢猻散,所以,這種公司的抗風險能力不會強。


因此,離開這種公司,離開這種高管,宜早不宜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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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天驚雷


你的這個問題,我不知道是真實發生的事情,還是隻是你的一個想象。

公司開除一個員工並不是我們想象的那樣,可以隨便的任意而為。每一個人都有簽訂自己的勞動合同,這份合同他受到了法律的約束和保障。他並不是我們的主管或者是我們的老闆想怎麼樣就怎麼樣,既然是契約他就一定要按契約去履行?

顯然在微信群裡發紅包,去搶紅包的同事們被開除。我相信這樣荒謬的條例不可能被寫進你們的人事合同。

如果你遭遇了這個事情,你是這件事情裡面的受害者,我建議你可以去尋求法律援助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一枚有故事的草莓


我想說這樣的領導有病可以麼?

這樣做的目的就是為了測試一下員工是不是在上班時間看手機?太沒有人品味了吧,釣魚呢?

充滿人性化,讓人內心感到溫暖的工作環境,舒適寬鬆的工作氛圍才能提高工作效率,才能讓人內心深處對領導感到尊重認可。

一個死氣沉沉,大家都正襟危坐,不苟言笑的環境讓人工作一天是什麼感覺?

無論對待任何人都要互相信任,以誠相待,這才是正道,才是根本。


車行萬里路也


損種吖,這是故意引誘人犯錯誤,可以去勞動仲裁機構去告他,搶個紅包的時間,根本不會影響到工作什麼,來微信,短信啥的還都有提示音呢,而且,公司也沒明確說工作期間不許玩手機要罰款或者要開除,所以這是屬於違法行為,告他,必須告



Im十一


是在上班時間發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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