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夫妻離婚後,女方想要將孩子的姓氏改成自己的,對此問題,法律是怎麼規定的呢?

叫我王律師


孩子可以跟父姓也可以隨母姓,女方可以給孩子改姓並且改了姓氏另一方還不得以此為由拒付撫養費


毋龍飛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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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認為,夫妻雙方離婚後,撫養孩子的女方,可以將孩子的姓氏變更成女方姓氏。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二條及第三十六條的規定,子女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性。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

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因此,無論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還是夫妻雙方離婚後,孩子都有隨自己母親姓氏的權利。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九十九條之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同時也明確規定,變更姓名要依照規定而行。

因此,變更姓名只要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和公序良俗的要求,都是允許的,但是到戶籍管理機構履行辦理姓名變更的手續。

所以,父母雙方離異的,如果孩子判給女方撫養,對於十週歲以上的兒童,在徵得孩子同意後,可以將孩子姓氏改成女方的姓氏。

三、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十九條之規定,父母不得因子女變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撫育費。父或母一方擅自將子女姓氏改為繼母或繼父姓氏而引起糾紛的,應責令恢復原姓氏。

因此,若離婚後,法院將孩子判給女方撫養後女方將孩子姓氏改成自己的,男方不得以此為由而拒絕撫養費。

父親對小孩具有法定的撫養義務,母親更改孩子姓氏的行為,不構成男方拒絕給付撫養費的法定理由。

但是,如若女方想將孩子姓氏改成繼父的姓氏,還須與男方協商,爭取徵得男方同意,否則男方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恢復孩子的原來姓氏。

王律師點評:姓名的更改是一件嚴肅的事情,勿要當成兒戲,這既涉及到親情,也關乎到法律規範,需要慎之又甚。

父母雙方對孩子都具有法定撫養義務,不會因為孩子姓氏變更為女方而發生改變。此外,對於孩子來說,和諧溫暖的成長環境是影響身心健康的重要因素,望天下父母可以給孩子創造輕鬆快樂陽光的成長環境,讓孩子健康快樂的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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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我王律師


法律應該糾正一下,從離婚起扶養權歸誰就跟誰姓!要對方簽名才能改姓,有哪個渣男會同意!


Yuki19840413


未成年子女的姓名由父母雙方協商決定後,其姓名的變更,也必須由父母協商一致。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無權擅自變更,除非子女成年後自己決定是否更改姓名。雙方離婚後單方將子女改隨己姓或繼父母姓既剝奪了對方對子女姓氏的決定權,也違反了社會習慣。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規定:監護人應當履行監護職責,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的權利,受法律保護。離婚後,無論子女歸誰撫養,父母雙方仍然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監護人。一方未徵得對方同意,擅自變更未成年子女姓名,明顯侵犯了另一方的監護權,屬無效的民事行為。


律師小帥


離婚了把孩子姓氏改成女方的這是心胸狹窄的表現,姓氏可以改孩子體內流淌的血液能改嗎?離婚是目前相當普遍的現象這不是社會進步應該有的,是隨著物質條件逐漸變好人們的慾望過度膨脹所導致的,婚姻需要雙方維護這其中夫妻間不存在誰軟誰硬而是相互包容。有的人把婚外情說成是遇到了真愛其實就是掩蓋自己流氓的本性。在這裡我敢說一百個離婚的至少大多數人都是私慾膨脹導致的,他們好不負責任的行為導致家庭解體根本不考慮孩子的承受能力。對這種人說句難聽的話堅決不與交往。


sunmu十一郎



新視界4208


姓什麼對孩子來說不重要,無論何時,改變不了血緣關係,女人非要改姓,真的是為孩子嗎?鬧著給孩子改姓的是為了自己再嫁,況且法律規定,孩子十週歲可隨孩子自己意願,真的對孩子好,孩子自己也會改的,這是個偽命題,法律很公平,反之,對孩子成長不利,希望女性理智一點,太自私了沒有好處。


又狂又拽


我前夫就是,堅決不給孩子改姓,可是改姓必須得由人家同意才能改,雖說孩子成年了可以自己改,但是都那會了改姓太麻煩了,對孩子影響也大,現在孩子才兩歲多,沒辦法,不改就不改,反正是我的孩子。


白色罌僳花864


隨父姓表示的是一種生命能的傳承,是一種科學,跟所謂的重男輕女跟所謂的男尊女卑沒有必然的聯繫。即便是子女隨父姓,也改變不了子女,是他或者他媽媽生的這一客觀事實,某些別有用心的女權主義者就是用此來作為導火索,製造男女矛盾,製造社會衝突。


陸俠劍客


王律師,您好!

怎麼邀請我這個門外漢來答您有關法律的問題?您這是趕鴨子上架啊。處於禮貌問題,還是勉強受邀,答題不完整請忽見怪。

新中國成立以後,推翻封建社會的封建制,孩子的姓氏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這是不爭的事實,現實中有很多的孩子隨母姓。我們村就有鮮明例子。

國家婚姻法有關離婚子女改姓也有明確規定:離異子女在十歲以上至十六歲以下,由監護人申請,帶戶口本,出生證明,學校證明,到當地戶籍管理中心,由孩子本人同意。無須父母雙方同意,由孩子的監護人既可辦理,但不能違反法律的強行規定條款。如果孩子成年了,必須要孩子本人到場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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