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利用疫情“賣口罩”詐騙

男子利用疫情“賣口罩”詐騙

全民齊心抗疫,卻有人利用疫情虛假出售口罩詐騙,大發“疫情財”。2月8日,區人民法院依法快審快辦,利用遠程視頻審判系統當庭宣判一起利用疫情虛假出售口罩的詐騙案。

1月28日以來,因手頭拮据,24歲的倪某宅在家裡突發奇想,動起了利用疫情騙取財物的心思。於是,倪某通過手機在微信朋友圈發佈售賣口罩的虛假信息,當有被害人與其聯繫時,假稱有口罩出售,並利用各種網絡截圖獲取被害人信任,以每隻1.5元至15元不等的價格與被害人達成出售各種型號口罩的意向。待被害人通過微信或者支付寶轉賬付錢後,將被害人微信拉黑或者不予回應。

這可是朋友圈啊!倪某很“順利”地騙取了多名好友信任。1月28日至30日短短三天,倪某就如法炮製對省內不同地區的6名被害人實施詐騙,騙取金額高達人民幣1.3萬餘元。

被害人購買口罩或是為公司員工急需,還有的是計劃去愛心捐贈,這可不僅僅是騙取錢財了,還嚴重侵害了疫情防控秩序。2月2日,東窗事發,戴著口罩的民警就上門了。2月7日,區檢察院審查後依法提起公訴。同日,區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同步啟動快審快判工作模式,短短24小時內,適用簡案快審程序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

為了減少交叉感染,區人民法院通過遠程視頻系統實現“無接觸”開庭審理,法官、檢察官在審判庭,而被告人則在看守所通過遠程視頻參加庭審。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倪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期間,假借銷售用於預防突發傳染病疫情用品的名義,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最終,法院以詐騙罪判處倪某有期徒刑1年8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5萬元。

在全民戰“疫”的緊要關頭,任何抱著僥倖心理利用疫情牟取不當利益的行為,都將受到嚴厲打擊。2月6日,紹興市中級人民法院專門出臺《關於充分發揮刑事審判職能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見》,明確提出要依法從嚴從重從快審理“暴力傷醫”、製售假劣藥品及醫療器械、銷售廢棄口罩和防護服等防護物品及醫療廢棄物、哄抬物價、利用疫情詐騙等15類危害後果嚴重、人民群眾反響強烈的犯罪行為。

區人民法院相關負責人表示,法院將繼續快審快判、精準打擊擾亂疫情防控秩序犯罪行為,依法保障疫情防控阻擊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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