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利用疫情“卖口罩”诈骗

男子利用疫情“卖口罩”诈骗

全民齐心抗疫,却有人利用疫情虚假出售口罩诈骗,大发“疫情财”。2月8日,区人民法院依法快审快办,利用远程视频审判系统当庭宣判一起利用疫情虚假出售口罩的诈骗案。

1月28日以来,因手头拮据,24岁的倪某宅在家里突发奇想,动起了利用疫情骗取财物的心思。于是,倪某通过手机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售卖口罩的虚假信息,当有被害人与其联系时,假称有口罩出售,并利用各种网络截图获取被害人信任,以每只1.5元至15元不等的价格与被害人达成出售各种型号口罩的意向。待被害人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转账付钱后,将被害人微信拉黑或者不予回应。

这可是朋友圈啊!倪某很“顺利”地骗取了多名好友信任。1月28日至30日短短三天,倪某就如法炮制对省内不同地区的6名被害人实施诈骗,骗取金额高达人民币1.3万余元。

被害人购买口罩或是为公司员工急需,还有的是计划去爱心捐赠,这可不仅仅是骗取钱财了,还严重侵害了疫情防控秩序。2月2日,东窗事发,戴着口罩的民警就上门了。2月7日,区检察院审查后依法提起公诉。同日,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同步启动快审快判工作模式,短短24小时内,适用简案快审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为了减少交叉感染,区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实现“无接触”开庭审理,法官、检察官在审判庭,而被告人则在看守所通过远程视频参加庭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倪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期间,假借销售用于预防突发传染病疫情用品的名义,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倪某有期徒刑1年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在全民战“疫”的紧要关头,任何抱着侥幸心理利用疫情牟取不当利益的行为,都将受到严厉打击。2月6日,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专门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明确提出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审理“暴力伤医”、制售假劣药品及医疗器械、销售废弃口罩和防护服等防护物品及医疗废弃物、哄抬物价、利用疫情诈骗等15类危害后果严重、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的犯罪行为。

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法院将继续快审快判、精准打击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犯罪行为,依法保障疫情防控阻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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