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發佈12號通告:對居民外出時間不做硬性規定,不得禁止這些人出入本小區(村)

鄭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領導小組辦公室通告

(第12號)

為進一步落實《鄭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通告 》(第9號)要求,現將疫情防控期間全市社區(村)閉環管理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全市社區(村)在疫情防控期間,既要科學合理嚴格管控、又要注重人文關懷服務,做到嚴而有序、嚴而有章、嚴而有情,對居民外出時間不做硬性規定,不得禁止身份準確、體溫正常、無其他異常狀況的常住、租住、暫住人員出入本小區(村)。

二、全市社區(村)不得強制規定周邊沿街超市、便利店、食品店的營業時間。

三、全市社區(村)要合理安排居民外出採購時間,引導居民錯峰採購,每戶家庭中如無外出工作的成員,每天可安排1人外出採購、辦事。廣大群眾要避免擁擠排隊、扎堆採購,進入超市必須戴口罩、測體溫,倡導網上購物。超市門口要加強管理,視人流量情況進行管控,不再登記個人信息。

四、全市社區(村)要積極引導轄區超市開展線上接單、線下配送服務,做到疫情防控和群眾生活保障雙統籌。

五、2月8日是元宵節,由於當前疫情依然嚴峻,請大家不串門、不聚會、不聚餐,過一個健康、祥和的傳統佳節。

特此通告。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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