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萍17
理論上分居三個月還無法自行解除結婚協議吧?就像結婚不是一方面說了算一樣,離婚也同樣不是自己說了算的,這裡面牽涉到財產分配和負債分擔等諸多問題,就算你想選擇淨身出戶,如果你們婚後有債務,你也不可能推的一乾二淨,所以勸你慎重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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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居三個月,這個分居時間並不算長。假如你跟老公分居兩年,感情仍未修復的情況下,建議你走司法程序,向戶口所在地法院起訴。
要知道衝動是魔鬼,有很多夫妻都因為衝動離婚而後悔不已。世界上唯一買不到後悔藥。
一般夫妻有矛盾,建議反省自己有無缺點。一個巴掌是拍不響的,難道你是十全十美的女人?
俗話說:金無足赤,人無完人。就算你老公有缺點,那也要看是什麼缺點,再也要看他有無決心改正缺點。毛主席說:有過就改,仍然是好同志。
浪子回頭金不換,光棍回頭餓死狗。
首先你也沒有講清分居的緣由,所以也無法精準回答。但有一點我要告訴你,凡事應三思而後行。
小不忍則亂大謀,僅僅因為分居三個月,就想放棄一段姻緣,我認為末免操之過急。再加之房產歸屬.孩子撫養權.雙方父母的建議等等方面都要考慮。
綜上所述,建議你不要離婚,找你們家族中較有威望的人出面調解一下,或找當地村委(居委).婦聯等組織出面作勸解工作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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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協議離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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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現在這樣分居不溝通,是沒辦法解決問題的,兩個人放平心態坐下來好好溝通,可以換位思考下,相互站在對方位置想想,你們就會很快修復的。
是誰的錯可以改正,既然以前可以從戀愛到結婚,你們都是有感情的,否則肯定不會走到結婚這個地步。
所以不要想到離婚,離婚其實很多人還是不能解決問題,也許更痛苦,有孩子的更痛苦,離婚孩子成了單親家庭,單親家庭對孩子成長不利。
你們倒好可以有下段感情,但是你們要面臨的也很多,二婚也可能面對你的孩子他的孩子,會吵架更多,結髮夫妻最起碼沒有私心,二婚活的更累。
所以婚姻能修復儘量修復,對孩子對你自己都有好處,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歡迎關注留言或私信
開心情感婚姻挽回
不應該!分居說明不了問題,只能說明冷戰時間長,對彼此感情修復不好,而離婚的前提是互相還愛不愛彼此。
只要有愛,距離不是問題
判斷一段感情該不該離,最主要一點,夫妻還愛不愛對方,只要有一方還有愛,就說明婚姻沒有到離婚的地步,還有挽回的可能。
分居三個月只能說冷戰的時間太長,夫妻都不服軟,都等對方來給自己道歉,都是使性子
夫妻分居,不成熟,幼稚
夫妻最忌諱不溝通,摔門就走,一走不回來,電話不接,短信不回,一副氣死對方的心態。為什麼不想想有話好好說,多溝通,不使性子。
一分三個月,問題解決了嗎?老人孩子都不問了,這不是幼稚是啥?有話說話,有事說事。對方哪裡做的不好,及時溝通,不要窩在心裡讓對方猜。更別有,如果你愛我,就會挽回我的心思,對方不是你肚裡蛔蟲,怎知道你真正的需求。
冷戰不是溝通方法
冷戰在婚姻中最常用,我曾經也這樣用,一次兩次說的過去,時間一長就不行了,特別傷感情。你不理我,我不理你,看誰能憋的時間長,折磨人,不成熟做法。
如果遇見一個愛你如命的人那還好說,如果彼此經過相親認識,愛不深,那你可就受罪了。不僅問題解決不了,還把最後一點感情搭進去了。
所以,不要沉默,有矛盾就要溝通,別分居,別意氣用事,也別感情用事,都會毀了自己。現在問題已經到了這個份上怎麼辦呢?提幾條建議。
1.先搞清楚你還愛對方嗎?或者對方還愛你嗎?
昧心自問自己還愛對方嗎?沒愛,都別耗著,天天亂猜疑,趕緊離,如果還愛,就主動溝通,自己哪裡做錯了,改正,對方哪裡做的不對,也大膽提出來。
2.多想對方的好
人特別怪,只要一生氣腦子裡全是對方缺點,沒有一點好的地方。睡覺不洗腳,吃飯不洗碗,洗臉不刷牙等等太多了。一抓一大把,越想越氣,越氣越煩,最後就會唉聲嘆氣,怎麼找了個這樣的人。
為什麼不想想婚前的好,不想想對方優點。比如偶爾的浪漫,心疼,保護,都是不會相處造成的。冷靜一下,想想對方對你好的地方。
3.大事不含糊,小事學退步
既然能鬧到三個月的不理彼此,說明你們兩個人脾氣都夠倔。彼此之間不知道退步,一遇問題首先想到離婚。感覺只有離婚可以解決問題嚇住對方,這樣就太糊塗了。
清官難斷家務事,你不信扒開看看都是雞毛蒜皮的小事,小事不知道退步,不知道包容,離婚就能幸福嗎?所以大事上商量,小事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就過去了,別天天揪著不放。
總之,還是那句話,好好溝通,看看彼此還存在感情嗎?敞開心扉談一次,各自知道對方的想法,有錯改錯,沒錯包容。
世上沒有完美的愛人,更沒有完美的婚姻,只有能接受不完美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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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愛會愛
第一,首先要思考清楚,跟老公是否還有感情?
第二,跟老公分居的原因是什麼?
第三,女方或者是男方是否有外遇?
第四,關於夫妻雙方的財產,包括子女,是否協商清楚?
第五,古人:寧拆十座廟,不毀一門親(勸和不勸分)
第六,一日夫妻百日恩,有事最好是溝通交流解決問題
第七,基於以上幾點,根據自己的情況,做出判斷,採取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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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古論今
跟你講 一般在婚姻中起決定作用的是男人 所以 要沉住氣 看看他的態度再做決定 (誰知道你是不是個特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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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不應離婚的關鍵是對這段愛情是否還有留戀。
首先,如果還珍惜這段感情,就應該以積極的心態面對,促使它向著自己想要的方向發展。即使鬧矛盾,也不應為了次要的東西而放棄最重要的東西,抱著積極、主動的態度去解決它,等解決之後,平下心來再討論問題時,我們所容忍的次要東西,自然也會再次回到我們身邊。
其次,若是沒有了感情,離婚也是應有的選擇。婚姻的實質是兩個人相愛,常年的冷戰,沒有對彼此的關心和體貼,沒有婚姻應有的幸福感和滿足感,勉為其難的日復一日彼此湊合,是不符合人性的,也是不長久的,會成為一個擔子,並且荒廢了寶貴的時光。
最後,孩子的幸福感與婚姻沒有必然關係。孩子最需要的是真實的、溫馨的情感,而不是虛無的、混亂的情感,湊合的婚姻不僅傷害自己,也會持續的傷害孩子。
若是希望孩子堅強勇敢,自己就應該堅定執著;若是希望孩子樂觀向上,自己就應該積極面對;即使離開現在的婚姻,也不應放棄對婚姻的追求;其實對婚姻失去的信心,也不應放棄對人生幸福的追求。
細雨霏微
你們現在這樣分居不溝通,是沒辦法解決問題的,兩個人放平心態坐下來好好溝通,可以換位思考下,相互站在對方位置想想,你們就會很快修復的。
是誰的錯可以改正,既然以前可以從戀愛到結婚,你們都是有感情的,否則肯定不會走到結婚這個地步。
所以不要想到離婚,離婚其實很多人還是不能解決問題,也許更痛苦,有孩子的更痛苦,離婚孩子成了單親家庭,單親家庭對孩子成長不利。
你們倒好可以有下段感情,但是你們要面臨的也很多,二婚也可能面對你的孩子他的孩子,會吵架更多,結髮夫妻最起碼沒有私心,二婚活的更累。
所以婚姻能修復儘量修復,對孩子對你自己都有好處,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歡迎關注留言或私信
邯鄲小超
這個還是需要看您的個人選擇,如果說一段感情確實已經破裂無法磨合了,那麼再繼續走下去不過是浪費時間,對自己和他人都是傷害;但如果只是一時衝動,就輕易離婚的話將來也有可能會後悔。所以在下定決心之前,不妨先讓自己冷靜的思考下,現在究竟是處於怎麼樣一個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