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取消物業以後,小區誰來管理?

至尊寶260086207


小區取消了物業管理基本上是業主們享受免費的各項服務,可以說該小區的末日就要來臨了!


風冷胡楊林


小區物業取締之後,說實話誰都管不了,原因是,物業也好,業主自治自管也好。誰的工作都不可能完好無缺,這都會成為不交費的理由,自己的利益受制約時,屎盆子就會蓋在誰頭上。我原住的小區就這樣,前期物業因不交費撒走了,業主自管因收不上費,也失敗了,業主受不了沒物業的髒亂差,行風熱線打的市政府都急了,所在社區先後給聯糸了4個物業公司都不同意進駐小區,從今年5月份開始,社區頂著壓力把社區的物業公司強行進駐小區了。現在的交費額度比原物業高出一倍。也都交費了,各方面都有了提高,人心順暢了。有時大家在一起議論,人的性格,每戶每月10元不交,現在每戶最低100多元還都搶著交,聯想網上有人要把物業趕走,交社區管就圖多交點錢嗎,其實是欺軟怕硬,原物業是太人性化,真是個軟柿子。現在可是社區自己的物業,業主很多問題需要有求社區,誰也不想得罪社區這是主因。原車位誰都收不上費來,現社區物業管理,車位收費還要預交1年的,結果都自覺排隊交。交費的那天,社區開著打黑除惡專用車,從上面下來特勤人員,統一著裝,維持秩序。這也是打黑打物業嗎.........。這就是我身邊的事,信不信是你的事。

這件事讓我們深思,物業能解撒嗎?業主自管自治可行嗎?為什麼一般的物業公司不行,只有社區物業行。為什麼收費低時,業主講維權。收費高時主動交.........。


手機用戶6l700655261


不知是哪個流年開始,物業聲名狼藉了,頗有些臭名昭著的味道!如果物業取消則物歸原主,那就是完璧歸趙了——街道社區。

街道社區迴歸這一功能便重回民眾之中了,街道社區本來就不應該象衙門,基層組織就要根植於百姓之內,門挨著門,戶挨著戶而不能獨立於居民區之外,街道社區就應該是民眾的樣子!如此便受看多了。

物業的興起所惹起的反感由來已久,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剝離街道社區原有物業性質的管理功能純屬多此一舉,都是利益最大化的產物!自然物種多一些是好事,說明生態環境不錯嘛,人造物種太多也不見得是好事情,脫褲子放屁費二遍事,不就是為了個""利""字當頭嘛!

簡單,才是簡潔,簡潔反而順暢,為了重複繁瑣的收費弄得四處高牆深院的,到處都是把大門的,街區層層阻斷,其實並不耐看!城堡不是城堡,道路不能四通八達還得彎彎繞,費時、費力、費油、費腿、圖個啥呀?

高倆山上一頭牛,兩個犄角一個頭,四個蹄子分八瓣,尾巴長在腚後頭!各得其位,各盡其責,簡單明瞭多好,花裡胡哨的東西多了會礙事,且不論物業何時消失,街道社區這個最貼合民眾機構把該管的事管起來,人手不夠就多些公益崗位,街坊鄰居的,臉熟且安全保靠,我看挺好。



易匣


如果取消物業以後,小區有事來管理。問這個問題的人腦子就是有問題。首先,業主在小區內購買房子,房屋的產權是你的,你有佔有權,使用權和處分權。公共部位、公共設施設備和公共場所,是小區內全體業主共有的,產權歸全體業主所有,你說小區的事情由誰來管?當然是全體業主共同來管了。《物業管理條例》明文規定,小區內的共有的事物,共同管理的事情由全體業主共同決定。業主大會是小區內最高的權力機構,業主委員會是業主大會的執行機構。小區內共同的事務,業主們不來管,誰能幫你管。

小區的物業是不可能取消的,你所在小區可以不需要物業,但是你不能阻止其他小區需要物業。試問一下你購買新樓的時候,開發商明確告訴你“本小區沒有物業管理”這樣的樓盤你敢買嗎?你敢住嗎?現今有一些業主喜歡在網上大喊大叫,希望小區取消物業,但是取消物業以後物業所做的工作由誰來完成呢?他們根本就沒有想好,也沒有一套可行的方案。物業撤出小區後,這些人就變成了是縮頭烏龜躲得遠遠的。小區垃圾沒人清運、電梯停止運行、加壓泵不能啟動、中控室沒人值班這一切都是由誰造成的,那些成天喊著取消物業的人你們有能力出來主持這些工作嗎?難道你們還指望社區能出面免費為你們提供這些服務,這簡直是痴心忘想,貽笑大方。發了幾百萬購買的一套房子,卻不願意出幾百塊錢對小區的公共場所,公共設施設備進行維修,維護和管理。小區內的公共設施設備不能得到及時的維修,維護和保養將會提早老化不能使用,最後的損失那可就大了。

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公共部分、共有設施設備和公共場所歸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主業當然有義務對這些公共部分進行維修,維護和管理。當小區沒有物業時,這些工作當然是由全體業主共同商量解決,政府的職能只是協調,那種幻想由政府出面免費提供服務人可以休矣。

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看法,喜歡的關注、點贊、轉發,在我的個人主頁上能夠免費看到更多有關物業管理的文章。


w苦行僧


業主自己管理呀,不要小看哦,一個小區兩百人還是有吧? 其中保安15人一班進行三班倒,安排45個業主吧,因為是自己家的小區,也就沒有必要安排休假了吧? 保潔可以安排多一些,就80個業主吧,打掃小區及其樓層樓梯衛生就行了,綠化工就安排40個業主吧,維修工就安排35個業主吧!至於物業客服,這個就不需要了,要是那個業主不聽話,號召其他業主們跑到他家給我揍一頓就行了,每一個月就輪流換工種!這樣物業管理費不就省了?還能把小區管的嚴嚴實實的,當然肯定是沒有任何工資的哈,也可以理解為工資就是每戶的物業管理費!


頭像是我女神非本人


物業取消不要有那麼多的疑問和廢話!!本來就不應該有物業!!!物業的存在是一種病態!!沒有物業業主會生活的更安逸更幸福!小區不需要老頭子保安看門!!一個老頭子整天坐在那裡保誰呢?小區無非是垃圾誰去處理的問題,水電問題,這些業主都可以自己找阿姨師傅去搞定!!非得用你物業??物業能做的別人都可以做!你不能做的別人都可以做!要你幹什麼??業主買房子還要買公攤拿錢養公攤,還要養你們一群不作為的物業!!!!!!!!!!


年月把


小區是關係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公共區域,改革開放後引人物業的實踐證明:關係到百姓民生領域一旦被嗜血的私人資本盯上了,老百姓的苦難就來臨了。小區物業是在過去社會治安不好的情況下,不得已將小區用圍牆圈起來,在當時確實起到了安全的效果。隨著社會治安好轉,服務第三產業發達,人民對生活質量的要求提高,封閉的小區越來越不適應當代社會,小區不應再設置圍牆,應該把居民樓與街路打通,方便人們的生活。至於街區的衛生、水電氣等設施,均由相關部門管理,實際上現在的物業也只起到中間人協調作用,他們也幹不了這些。街區恢復由社區居委會管理。對於少數高檔小區需要管理的,由業主到市場同找保姆一樣去找服務單位。私人物業公司不適合中國國情,建議取消。


對付鬧吧123


建議某些人最好再別提離不開物業公司什麼的這些話!好象沒有物業這萬千業主都不能在這個世界上生活了?業主們花大錢買的房,理所當然地自己說了算!幹嘛要低三下四求開發商的物業來操控你自已!


亢懷同


對小區管理需不需要物業的問題我曾經不止一次的在“今日頭條”上發表過本人的看法,也被“今日頭條”推到首頁,得到了一些網友的點贊。在這裡不妨再說兩句:前一段時間看到網友在“今日頭條”見仁見智說了不少,各種說法都有。還有漫罵的發洩的。把物業比成黑社區的。不盡其然。也有比較客觀的,冷靜的,理智的網友。我贊成後一種態度。凡事我們都要冷靜,理智的面對。大腦要清晰。看問題才能客觀。不能被情緒衝昏了頭腦。我想這是做人應具備的基本素質。有些人整天喊著換物業,自己管理。“社區管理”等等。我想都值得商榷。一,小區管理不好到底是物業的問題還是業主的問題?在這裡,我倒建議地產也罷,物業也罷,經常和業主在一起嘮嘮。形式可以多種多樣!平等交流。二,本著“共建共享”的原則業主也放下架子,開誠佈公的和物業交流,有意見,或建議大家都說一說。不要悶在心理。我們共同的目的是解決問題!三,道理上講“誰也不欠誰的”如果都這樣想去做,換了誰來小區也管不好。我們不能“幻想”。四,社區有社區的優勢,她是一級政府在老百姓中有點威懾。有些人日常生活還需要社區。從這一點來講有些業主在社區面前顯得比較順從。比較守規矩就不難理解了!如果真要物業社區化,這牽扯到部分體制改革問題,難度很大,不是說說就能改的問題。要不政府早就動手了。還用得著我們操心?五,我要提一個問題?我們都是成年人,為什麼總叫別人管著?小區業主都不交物業費了,物業也撤了,沒人管了,垃圾遍地。也沒人收拾衛生了,小區雜草叢生,人們怨聲載道,這樣好嗎?我們不能做那種,“有了不知道珍惜,失去了才認識到可貴”的事!再換一家或自管就一定好嗎?物業費你就可以繼續不交嗎?自管,誰來管?趟上一些不講理的業主甚至是刁民誰願意去管?別太天真。以上是本人的一點想法,請批評。


勝似閒庭3


城市管理必須改革,物業公司必須剷除,建立居民區純服務性質的勞務有限公司,小區管理歸口職能部門。

取消物業管理並不是要取消物業服務收費,更不是取消小區服務,而是取消隨心所欲,唯利是圖,無法無天的物業管理的流氓橫行現象。物業管理公司乾的是執法的活,制定規則也勢在必得,是一個潛在的第二體制,與現行體制制度發生嚴重衝撞,根本不具合法性,是文明社會所不能容忍的醜惡現象。

管理是職能的性質,服務是營業的性質,營業單位不具管理執法權,管理單位不得從事營業,兩者必須脫勾,否則不合法。

所以,國家應該取消所謂的物業管理公司,建立居民服務有限公司,收取小區設備維護及相關勞務費用。至於治安、包括門衛、停車、綠化、排汙都是政府應該對城市管理不可推卸的責任和職責,這是每個納稅人應得的權力,也是人類文明生存的自然法則。物業管理公司不合法!不合情!不合理!應預以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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