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考官方发文
关于申报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计划及
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委组织部,各开发区(新区)工委组织部(党群部),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
现将申报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计划及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计划有关要求
(一)申报范围
全市各级经批准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机关和经批准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可以先申报录用计划,录用计划的组织实施将视事业单位改革进展情况作相应调整。
法检两院的招录工作纳入四级联考一并进行,不再单独组织实施。
(二)资格条件设置要求
资格条件的设置应依法、科学、规范,不得设置不符合法律法规或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具体要求如下:
1.学历条件。一般应设置大专以上学历。不得对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加以限制。
2.专业条件。专业条件应根据职位的工作需要设置,一般设置“专业不限”或专业大类(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见附件4)。专业性较强的职位,确需设置小专业条件的,招录机关应说明理由并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
(看齐整理自齐齐哈尔中公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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