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響!年前定了一套房子,已交了定金!簽了合同!有影響嗎?

天努力了


一、按正常程序,交了定金,簽了合同。只需按流程執行。

二、請查看下合同及各項附件。有沒有對於不可抗力因素方面的要求。現階段疫情影響各行各業的經營。


漢唐風采


因為疫情的問題導致各行業延遲上班,包括房地產行業和房管局,從而導致你買房的週期延長,你是擔心中間會出現什麼變故吧!沒關係,任何買到自己心儀房子的人,在產證沒有到手之前,都會有這種心情的,我很理解你這種心情!

我們必須得明確一點,你已經交了定金,而且簽了買賣合同,那麼這份交易已經受到法律保護了。

我們先來看下商業貸款購房的基本流程:

1、簽署買賣合同(支付定金);2、簽署網籤合同;3、買房辦理貸款;4、買房領取貸款合同;5、不動產登記預受理(核價、家庭名下住房查詢、稅費審核、登記審核);6、繳納稅費;7、領取新不動產權證書;8、銀行放款;9、物業交割。

你已經正式進入買房的流程,也就是說,已經開始受到法律保護了,這裡有個小風險,就是你還沒有網籤。

網籤是指交易雙方簽訂合同後,到房地產相關部門進行備案,形成網籤號並在網上公佈,用戶可以通過網籤號在網上進行查詢。網籤是為了讓房地產交易更加透明化,防止"一房多賣",籤合同後可以撤銷。

沒錯,就是存在業主“一房多賣”的風險,不過這種情況少之又少,我不知道你在哪家中介機構買房的,如果是大的中介機構,在全國有連鎖的那種,那你就不要有任何的擔心,不過為了以防萬一,建議你還是在上班之後儘快的進行網籤,不過我想當下中介機構應該比你還著急才對。

另外一個風險就是業主違約,但也不必擔心,畢竟他如果真的想違約你也阻擋不了,但如果萬一真的發生這種事,我們也可以通過法律維護自己的利益!

1、一般情況下,房屋買賣合同中都會有一條補充協議:"拒絕將該房屋出售給乙方(買方)或者擅自提高房屋交易價格的,則甲方(賣方)構成根本違約,甲方應在違約行為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以相當於該房屋總價款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若買方上訴法院,可能判決強制過戶給買方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若買方不接受協商,可以上訴至法院要求賣方必須履行購房合同。當買方滿足以下5個條件時,也可主張強制過戶:

a.簽訂的買賣合同有效;

b.購房人具有購房資質;

c.購房人具有全款能力,若批貸函已下發,部分法院也會支持過戶;

d.售房人構成根本違約,即售房人明確表示不賣的證據材料及逾期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超過十五日的證據材料;

e.交易房屋未被限制,如查封等;

但是,法院是否會判決強制過戶,需要根據具體的案情來定,並且如果法院支持買方訴訟,買方還可以要求賣方支付違約金,儘管違約金酌情承擔,但屆時真是得不償失了。

注意事項:

①繼續履行必須建立在能夠並應該實際履行的基礎上。如果此時賣方已經將房屋另行出售給了第三人(善意)且已經完成過戶的情況下,售房人已經無法實際交付房屋了,在此情況下,買方就只能要求售房人賠償違約金及其他損失了。

②法院只可能判決強制過戶,但是並不能由法院判決或裁定戶口遷出。


因此,你大可不必擔心,業主違約的成本太大,無非就是成交週期變長了,上班之後按照正常的手續辦理即可!


大平哥聊房產


年前定了一套房子,交了定金,簽了合同,受疫情的影響,肯定對買房賣房雙方都有成度不同的影響,這個無法避免!因為這次疫情是全國性的,甚至世界性的,各行各業都或大或小的受到影響!只要雙方協商好!溝通好!肯定有圓滿的結果!


恆大地產劉同先


他的意思是房子會不會掉錢,別買虧了


雲淡風輕998889


年前訂的房子,已經簽完合同,沒有影響,

如果是訂的買賣日子,在疫情封禁情況下,

需要買賣雙方協調,因為現在各個房管局部門已經暫停辦理過戶手續,


舊148819989


按照目前天津這邊房管局的規定,現在是正常營業但是辦手續現在只是辦理年前打過買賣協議的手續,其他手續還要在疫情緩和以為在看通知,不過我瞭解的每個地方的辦手續就成不太相同,所以還要看您當地房管局的規定,時間推遲一定會有的,但是您不用擔心,和業主確定好情況就可以,大部分的房主是可以理解的

希望我的信息可以幫助到您[笑]


於洋洋NO1


不會有影響的 定金已證明房子是你的 如何一方違約都要承擔責任



廣州新房分析


不會有任何影響,如果因為疫情導致停工從而影響交房的話,開發商會根據合同裡不可抗拒因素導致從而免責


美的旭輝翰悅府陳果


沒有影響,按合同約定內容執行


我是楊捷中


一般情況下只是不會受到任何影響的,安心購買就行,但是如果在三月份之前,疫情還沒有結束的話,有可能會延遲交房。購房者要做好晚拿鑰匙的心裡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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