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在監考時發現學生抄襲,口頭批評後學生回家跳樓自盡,學校和教師要負刑事責任嗎?

夢裡飛度


不管怎麼說,學生死了,這是一種悲哀,是誰都不願意看到的。如果,如果老師能夠考慮到孩子會跳樓,打死他他也不會批評學生,可惜,沒有如果,我相信,涉事老師比誰都難過,他會陷入深深的自責當中,因為,那也是他的孩子!別把人性看得那麼猥瑣,要相信每個人都是好的。可悲的是,學生的承受能力太差了,不管你怨誰,他都死了,是應試教育害了他!孩子們的學習壓力太大了,各種作業,各種補習,壓的孩子們喘不過氣來,跳下去,不是一種解脫嗎?這件事應該引起家長和學校的反思,尤其是我們的教育部門,那些所謂的專家,更應該捫心自問,我們的教育到底應該何去何從,我們要把我們的孩子引向何方?要讓他們成為什麼樣的人?每年的大學畢業生若干人,但有多少人從事了他所學的專業?尤其是外語,有多少人能夠用得上?那我們讓孩子費盡千辛萬苦學來的東西有何用呢?當他們發現自己費盡千辛萬苦最終得到的只是一場空,心理上怎麼能夠接受呢?初衷都是好的,但不能一刀切,要給孩子們自由選擇的機會,要適應孩子的興趣!

孩子們一生下來,愛玩的天性就被剝奪了,2~3歲就被送進了幼兒園,什麼大班,小班,小學,初中、大學,大學,畢業後有多少人送快遞、打工、務農?這些,需要大學畢業嗎?初中畢業不可以幹嗎?也許,初中畢業的人掙得更多,因為,他們的心理素質好,承受能力強!“少則了了,大則未必佳”,讓孩子贏在起跑線的說法未必正確,馬拉松賽跑沒有人起跑就用盡全力,所有的力量一定是用在衝刺階段!我不主張我的孩子有什麼大的出息,但我一定要讓他思想健康、心理健康,身體健康。學校教育有一定的作用,但重點一定是家庭教育。我們那個年代的人九歲開始上學,學習的課程只有算數,語文,到了初中才有物理化學,每個週五是勞動課,要參加勞動,放學後大家一起玩,童年給我留下了非常美好的回憶。那時的孩子沒聽說過跳樓,自殺。我們記憶最多的是老師教給我們“勿忘團結奮鬥,致力振興中華”。好好思考吧,我們的教育到底為了什麼?我們的孩子,到底要成為什麼樣的人?


健康大家庭


完全不需要負責。

1.學生考試作弊,屬違紀行為,班主任老師進行口頭教育,並責令其次日做檢查,這在教育方式上沒有什麼不妥。每個學校都有“學生管理條例”,去查一查,就知道,這樣的處理完全是中規中矩的。

2.學生跳樓事件發生在家裡,家長有監護不到位的責任。

不客氣地說,這叫“高級碰瓷”!

如果一定要什麼人來負責任的話,那麼該負責任的人很多,專家、媒體、憤青等,共同打造了一個“學生說不得、碰不得、處罰不得”的教育大環境,孩子都在專家、媒體、憤青“愛護”的目光中,養成了“玻璃心”。

一條生命的消逝,是家長的悲哀,也是教育的悲哀,更是社會的悲哀!都仰望蒼天,叩問大地吧,這到底是誰之罪!


王老師教育新視界


開門見山,相信所有人對男生跳樓死亡的消息都會感到震驚,但一個年近18歲的男生心理承受力如此之脆弱也同樣令人震驚。

至於對題主所提的問題,我的看法同樣很明確:老師無任何過錯,也不應承擔任何民事刑事責任。

1、老師的根本職責是教書育人,對學生的明顯犯錯行為進行批評教育、引導改正是必須的、及時的,其初衷與形式都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班主任要求學生寫檢查做檢討,是一種正常的教育手段,且當事教師的教育行為沒有違反上級相關規定,也沒有違反國家法律的禁止性規定。否則孩子犯錯,教師喪失進行任何形式的批評或懲戒權利的話,那學生豈不無法無天了。這同社會上必須建立法制體系來約束、懲戒違法犯罪行動在道理和原則上是相通的,只是程度不同而已。

2、老師無法預知男生如此脆弱,繼而墜樓,且對男生墜樓無任何教唆、逼迫之舉,無任何刑事傷害過錯。

接近18歲的男生對自己的行為妥當與否及結果都應有清楚的認知。

綜上,老師自始至終無任何過錯,當然不應承擔任何民事或刑事責任。男生也自始至終都在一路錯上加錯,應承擔全部責任!

但近年來不少地方出現類似案例,一己之錯非拉個墊背的,如果沒有合理合法的處理方法,讓無過之人遭受處罰、學校也承擔所謂關聯責任的確讓人心寒,會令天下之人無所適從,並助長這種事後追責的不良習氣!


松果視點


我記得我上初中時我班有個學生因打架學校要開除他,他父親(是另一所高中的化學老師,我高二高三時班主任)為了他在全校師生大會上做檢查保證,才得以繼續求學。不能為自己的行為承擔後果是懦夫做表現,任性又自私。別怨天別怨地,順其自然吧。這麼說可能有點冷血,但這樣的孩子實在有些讓人無語。


zyhoney161369



筆者堅決支持溧陽中學和溧陽市教育局的明智決定,教育行政機關應該理正辭嚴的維護教師的合法權益!

16歲男生跳樓自殺,給家人帶來的災難性悲慘後果,確實非常令人同情。但是,學校及教師在教育孩子問題上並無不妥:班主任要求犯錯學生寫檢查、做檢討,是正常的教育手段;且當事老師的教育行為沒有違反上級的任何相關規定,也沒有違反國家法律的任何禁止性規定。因而,學生跳樓自殺事件純屬自誤,學校和相關老師不承擔任何責任和後果。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法規校紀是教師和學生都應該認真學習和嚴格遵守的行為規範!

學生考試舞弊行為,既是違法行為,又是嚴重違反校紀行為;受到相應處分或處罰是非常必要的,也是理所應當的。教育原本就包含了鼓勵和懲戒兩種手段,古人一直就特別強調“嚴師出高徒”;在我們當年上學時,家長都是非常支持老師打罵學生的,當時最流行的校園童謠就是“打是疼,罵是愛,不打不罵要變壞”;現在法律法規嚴禁體罰學生了,老師打罵學生是不應該、也是不允許的,但是適當的管教還是必須的,例如寫檢查、做檢討就是老師最常用的教育手段,也是最符合規則的手段。



家庭教育中的嬌生慣養、驕縱恣肆,或者教養缺失,讓孩子嚴重缺乏抗挫折心理承受力,會坑害孩子一生!

16歲男生跳樓自殺,最根本的原因在於家庭教育缺失或失當,造成心理抗挫折承受力脆弱而導致的。情商(EQ)主要指人在情緒、意志、耐受挫折等方面的品質。情商有兩個來源:一是先天遺傳,從這個方面來說,人與人的情商沒有明顯的區別;二是後天培養,這是決定人與人情商差異的關鍵。情商概念自從被提出,就被作為解決諸多社會問題的關鍵因素來考量,成為現代社會的一種“軟實力”,其地位迅速超越智商(IQ)的重要性。情商概念的鼻祖丹尼爾·戈爾曼認為“情商是決定人生成功與否的關鍵”!人們重視研究情商,就是為了提高人的情商,把人的情緒中不可控制的部分變為可以控制。由此可見,強化家庭教育功能,大力提升孩子情商水平,積極提高孩子抗挫折心理承受能力,已經是迫在眉睫的任務。



孩子健康成長、積極成才、努力成功,是社會、學校、家庭共同的責任,該誰承擔的責任不要推諉扯皮!

11月19日,《江蘇省家庭教育促進條例(草案)》提請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審議並通過。《條例(草案)》明確了家庭教育的責任:父母在外打工,在子女教育上不能當“甩手掌櫃”,要安排好孩子的家庭教育;堅決反對“喪偶式”育兒,父母離婚或再婚時,要解決好子女教育問題;家庭和政府、學校都要對孩子教育問題共同承擔責任;家長或監護人被要求必須接受家庭教育輔導,無正當理由拒絕的將被記入徵信等。16歲男生跳樓自殺,跟學校教育基本沒啥關係,主要責任來源於家庭教育的失責;悲慘後果發生後,學生家長推卸責任,追責學校正常的教育和管理,是不負責行為,也是無理取鬧行為!



本文圖片來自於網絡。


自在人生wub


記得課代表初一時超過作業😓我用詞很委婉但語氣很嚴厲的說了她,結果沒想到她媽晚上打來電話說我說了孩子什麼,孩子晚飯不吃作業不做……我說首先我說她的話我自己都錄音了,沒有說得很重,您覺得作為課代表抄作業我是應該鼓勵或誇獎嗎?還有這點“委屈”都受不了就主動讓位給有意願的同學,不想讓老師管教孩子,那就隨她的願😂


外星小間諜001


親身經歷,一次高二考試我監考,一個女孩子用手機作弊,被我抓到,全班考生都看到了,我把手機收起來放到辦公桌上,讓其繼續考試,待考試結束,手機上交年級,(期末年級會還給學生)結果這個學生纏著我到辦公室,我直接告訴她按照要求已經上交年級,找我也沒用,後面繼續考試吧!結果這個女生說:老師,你殺過人嗎?我和其他老師都驚呆了,我說沒有,她繼續說:手機是你收的,我從樓上跳下去,你脫不了關係。我趕緊關門等年級主任來處理[笑哭][笑哭]以後遇到作弊的,糾結要不要管


我是一棵白菜,菜菜菜菜菜


我小時候也做過弊,心理壓力很大。也想過自殺。我沒想到救贖我的是我媽媽的寬容,她竟然找到學校老師,談不許批評我,怕我害怕。保護了我的自尊。我想說學生作弊不對,但沒殺人,不至於過激處理。弄不好真出人命,而且哪個學生沒做過一點作弊?


liuting3188431221


唉!這是咋了?老師以後都不敢教育學生了!我上學那會兒,什麼上課不注意聽講,什麼考試抄襲,老師就是一頓胖揍,那時候家長都找老師說,打的對,不聽話就往死揍,結果培養出一批優秀的學生,現在的老師都得看學生的臉色教課,唉!悲哀!


光輝歲月cs


我家老二上初二了,學習還可以,就是太調皮,我總是告訴老師犯錯就罰他,前幾天把教室門框巴掉了,氣的我想揍他,回來訓了一頓,沒有用啊,班主任說“這孩子,學習也不錯,聽課挺好,下了課就換了個人”。所以我覺得孩子就得管,否則就領回家自己管,別上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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