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在监考时发现学生抄袭,口头批评后学生回家跳楼自尽,学校和教师要负刑事责任吗?

梦里飞度


不管怎么说,学生死了,这是一种悲哀,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如果,如果老师能够考虑到孩子会跳楼,打死他他也不会批评学生,可惜,没有如果,我相信,涉事老师比谁都难过,他会陷入深深的自责当中,因为,那也是他的孩子!别把人性看得那么猥琐,要相信每个人都是好的。可悲的是,学生的承受能力太差了,不管你怨谁,他都死了,是应试教育害了他!孩子们的学习压力太大了,各种作业,各种补习,压的孩子们喘不过气来,跳下去,不是一种解脱吗?这件事应该引起家长和学校的反思,尤其是我们的教育部门,那些所谓的专家,更应该扪心自问,我们的教育到底应该何去何从,我们要把我们的孩子引向何方?要让他们成为什么样的人?每年的大学毕业生若干人,但有多少人从事了他所学的专业?尤其是外语,有多少人能够用得上?那我们让孩子费尽千辛万苦学来的东西有何用呢?当他们发现自己费尽千辛万苦最终得到的只是一场空,心理上怎么能够接受呢?初衷都是好的,但不能一刀切,要给孩子们自由选择的机会,要适应孩子的兴趣!

孩子们一生下来,爱玩的天性就被剥夺了,2~3岁就被送进了幼儿园,什么大班,小班,小学,初中、大学,大学,毕业后有多少人送快递、打工、务农?这些,需要大学毕业吗?初中毕业不可以干吗?也许,初中毕业的人挣得更多,因为,他们的心理素质好,承受能力强!“少则了了,大则未必佳”,让孩子赢在起跑线的说法未必正确,马拉松赛跑没有人起跑就用尽全力,所有的力量一定是用在冲刺阶段!我不主张我的孩子有什么大的出息,但我一定要让他思想健康、心理健康,身体健康。学校教育有一定的作用,但重点一定是家庭教育。我们那个年代的人九岁开始上学,学习的课程只有算数,语文,到了初中才有物理化学,每个周五是劳动课,要参加劳动,放学后大家一起玩,童年给我留下了非常美好的回忆。那时的孩子没听说过跳楼,自杀。我们记忆最多的是老师教给我们“勿忘团结奋斗,致力振兴中华”。好好思考吧,我们的教育到底为了什么?我们的孩子,到底要成为什么样的人?


健康大家庭


完全不需要负责。

1.学生考试作弊,属违纪行为,班主任老师进行口头教育,并责令其次日做检查,这在教育方式上没有什么不妥。每个学校都有“学生管理条例”,去查一查,就知道,这样的处理完全是中规中矩的。

2.学生跳楼事件发生在家里,家长有监护不到位的责任。

不客气地说,这叫“高级碰瓷”!

如果一定要什么人来负责任的话,那么该负责任的人很多,专家、媒体、愤青等,共同打造了一个“学生说不得、碰不得、处罚不得”的教育大环境,孩子都在专家、媒体、愤青“爱护”的目光中,养成了“玻璃心”。

一条生命的消逝,是家长的悲哀,也是教育的悲哀,更是社会的悲哀!都仰望苍天,叩问大地吧,这到底是谁之罪!


王老师教育新视界


开门见山,相信所有人对男生跳楼死亡的消息都会感到震惊,但一个年近18岁的男生心理承受力如此之脆弱也同样令人震惊。

至于对题主所提的问题,我的看法同样很明确:老师无任何过错,也不应承担任何民事刑事责任。

1、老师的根本职责是教书育人,对学生的明显犯错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引导改正是必须的、及时的,其初衷与形式都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班主任要求学生写检查做检讨,是一种正常的教育手段,且当事教师的教育行为没有违反上级相关规定,也没有违反国家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否则孩子犯错,教师丧失进行任何形式的批评或惩戒权利的话,那学生岂不无法无天了。这同社会上必须建立法制体系来约束、惩戒违法犯罪行动在道理和原则上是相通的,只是程度不同而已。

2、老师无法预知男生如此脆弱,继而坠楼,且对男生坠楼无任何教唆、逼迫之举,无任何刑事伤害过错。

接近18岁的男生对自己的行为妥当与否及结果都应有清楚的认知。

综上,老师自始至终无任何过错,当然不应承担任何民事或刑事责任。男生也自始至终都在一路错上加错,应承担全部责任!

但近年来不少地方出现类似案例,一己之错非拉个垫背的,如果没有合理合法的处理方法,让无过之人遭受处罚、学校也承担所谓关联责任的确让人心寒,会令天下之人无所适从,并助长这种事后追责的不良习气!


松果视点


我记得我上初中时我班有个学生因打架学校要开除他,他父亲(是另一所高中的化学老师,我高二高三时班主任)为了他在全校师生大会上做检查保证,才得以继续求学。不能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后果是懦夫做表现,任性又自私。别怨天别怨地,顺其自然吧。这么说可能有点冷血,但这样的孩子实在有些让人无语。


zyhoney161369



笔者坚决支持溧阳中学和溧阳市教育局的明智决定,教育行政机关应该理正辞严的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16岁男生跳楼自杀,给家人带来的灾难性悲惨后果,确实非常令人同情。但是,学校及教师在教育孩子问题上并无不妥:班主任要求犯错学生写检查、做检讨,是正常的教育手段;且当事老师的教育行为没有违反上级的任何相关规定,也没有违反国家法律的任何禁止性规定。因而,学生跳楼自杀事件纯属自误,学校和相关老师不承担任何责任和后果。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规校纪是教师和学生都应该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的行为规范!

学生考试舞弊行为,既是违法行为,又是严重违反校纪行为;受到相应处分或处罚是非常必要的,也是理所应当的。教育原本就包含了鼓励和惩戒两种手段,古人一直就特别强调“严师出高徒”;在我们当年上学时,家长都是非常支持老师打骂学生的,当时最流行的校园童谣就是“打是疼,骂是爱,不打不骂要变坏”;现在法律法规严禁体罚学生了,老师打骂学生是不应该、也是不允许的,但是适当的管教还是必须的,例如写检查、做检讨就是老师最常用的教育手段,也是最符合规则的手段。



家庭教育中的娇生惯养、骄纵恣肆,或者教养缺失,让孩子严重缺乏抗挫折心理承受力,会坑害孩子一生!

16岁男生跳楼自杀,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家庭教育缺失或失当,造成心理抗挫折承受力脆弱而导致的。情商(EQ)主要指人在情绪、意志、耐受挫折等方面的品质。情商有两个来源:一是先天遗传,从这个方面来说,人与人的情商没有明显的区别;二是后天培养,这是决定人与人情商差异的关键。情商概念自从被提出,就被作为解决诸多社会问题的关键因素来考量,成为现代社会的一种“软实力”,其地位迅速超越智商(IQ)的重要性。情商概念的鼻祖丹尼尔·戈尔曼认为“情商是决定人生成功与否的关键”!人们重视研究情商,就是为了提高人的情商,把人的情绪中不可控制的部分变为可以控制。由此可见,强化家庭教育功能,大力提升孩子情商水平,积极提高孩子抗挫折心理承受能力,已经是迫在眉睫的任务。



孩子健康成长、积极成才、努力成功,是社会、学校、家庭共同的责任,该谁承担的责任不要推诿扯皮!

11月19日,《江苏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草案)》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条例(草案)》明确了家庭教育的责任:父母在外打工,在子女教育上不能当“甩手掌柜”,要安排好孩子的家庭教育;坚决反对“丧偶式”育儿,父母离婚或再婚时,要解决好子女教育问题;家庭和政府、学校都要对孩子教育问题共同承担责任;家长或监护人被要求必须接受家庭教育辅导,无正当理由拒绝的将被记入征信等。16岁男生跳楼自杀,跟学校教育基本没啥关系,主要责任来源于家庭教育的失责;悲惨后果发生后,学生家长推卸责任,追责学校正常的教育和管理,是不负责行为,也是无理取闹行为!



本文图片来自于网络。


自在人生wub


记得课代表初一时超过作业😓我用词很委婉但语气很严厉的说了她,结果没想到她妈晚上打来电话说我说了孩子什么,孩子晚饭不吃作业不做……我说首先我说她的话我自己都录音了,没有说得很重,您觉得作为课代表抄作业我是应该鼓励或夸奖吗?还有这点“委屈”都受不了就主动让位给有意愿的同学,不想让老师管教孩子,那就随她的愿😂


外星小间谍001


亲身经历,一次高二考试我监考,一个女孩子用手机作弊,被我抓到,全班考生都看到了,我把手机收起来放到办公桌上,让其继续考试,待考试结束,手机上交年级,(期末年级会还给学生)结果这个学生缠着我到办公室,我直接告诉她按照要求已经上交年级,找我也没用,后面继续考试吧!结果这个女生说:老师,你杀过人吗?我和其他老师都惊呆了,我说没有,她继续说:手机是你收的,我从楼上跳下去,你脱不了关系。我赶紧关门等年级主任来处理[笑哭][笑哭]以后遇到作弊的,纠结要不要管


我是一棵白菜,菜菜菜菜菜


我小时候也做过弊,心理压力很大。也想过自杀。我没想到救赎我的是我妈妈的宽容,她竟然找到学校老师,谈不许批评我,怕我害怕。保护了我的自尊。我想说学生作弊不对,但没杀人,不至于过激处理。弄不好真出人命,而且哪个学生没做过一点作弊?


liuting3188431221


唉!这是咋了?老师以后都不敢教育学生了!我上学那会儿,什么上课不注意听讲,什么考试抄袭,老师就是一顿胖揍,那时候家长都找老师说,打的对,不听话就往死揍,结果培养出一批优秀的学生,现在的老师都得看学生的脸色教课,唉!悲哀!


光辉岁月cs


我家老二上初二了,学习还可以,就是太调皮,我总是告诉老师犯错就罚他,前几天把教室门框巴掉了,气的我想揍他,回来训了一顿,没有用啊,班主任说“这孩子,学习也不错,听课挺好,下了课就换了个人”。所以我觉得孩子就得管,否则就领回家自己管,别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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