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的彩禮錢歸女方的誰呀,是她本人還是父母?

奮鬥ing1257009332


這個怎麼說呢?法律也沒有規定啊!彩禮一般的都是女方結婚的時候把彩禮錢帶走去男方家,也有的是家庭困難,彩禮錢就要女方父母支配了,要是這樣的話,女方不帶彩禮錢過去男方家,會被男方家人瞧不起的,我們這邊幾乎都是彩禮錢被女方帶走去婆家,這樣兩家以後才不會有矛盾,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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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七十年代之前的父輩結婚都沒有彩禮錢結婚的,也很少自由戀愛,一般媒介紹,給女方買幾件衣服就算結婚了,我聽我媽媽說過,她結婚就只買了一件燈芯絨,結婚那天提木箱子就給我爸過來了,那時飯都沒得吃的,更不用說辦酒席了。

現在呢,改革開放了,老百姓過上了小康的生活,手上的錢也寬裕了,結婚的排場也開始排比了,結婚彩禮也不甘落後,結婚彩禮錢少了覺得沒面子,結婚當然要風光,這種情況有好多。

男方結婚彩禮錢歸誰管,我知道的大概有這三種情況。第一種,小夫妻共同管理。這種情況一般屬於女孩子比較溫柔善解人意的,孃家父母也是比較通情達理的,認為婚姻是共同經營的,別為這點小錢傷了夫妻的感情。

第二種,歸女方管。大多數結婚禮錢歸女方管的,這屬於是經媒人介紹結婚的,為結婚而結婚的,感情基礎不太好的,孃家父母得為自己的女兒著想,彩禮錢返回給女兒,還不讓女婚知道呢。比如我親侄女結婚,男方彩禮來了十幾萬,父母還賠嫁了4萬,共16萬元,全給我侄女拿著,我弟媳反覆叮囑我侄女千萬別給男方父母,當作私房錢存銀行,我搖了搖頭,但願能幸福長久,你們說這樣的婚姻長久嗎?

第三種,給男方父母的也有,但少之又少。

我本人的觀點是男方彩禮錢小倆口應該共同支配,有商有量,這樣對彼此的感情也會添磚加瓦,你們說我說得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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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大當婚女大當嫁是人生的自然法則,正常人隨著年齡的增長都會邁進婚姻的殿堂,從而生兒育女,延續著一代又一代人生不變的傳統。

從古至今,都有一個不成文的規定,那就是女方在談婚論嫁時索要一定數額的彩禮,從以前象徵性的要點到現在的獅子大開口,彷彿不多要點就會小了孃家人的身份,怕被人笑話更怕丟人。更有一些說法就是隻有多要彩禮才能提高女兒以後在婆婆家的地位,總怕女兒嫁到婆家後受氣,這樣的想法真是可笑極了。

至於說收到男方的彩禮到底應該歸誰,每個家庭在分配上也不盡相同,(一)條件好的在女兒出嫁時甚至還要給女兒倒貼點,陪嫁的錢物遠遠大於所收的彩禮錢。(二)不賠也不賺,收多少彩禮基本上陪送多少錢的嫁妝,以平衡女兒的心態,這樣的家庭也不在少數。(三)條件不太好的家庭做法就不一樣了,尤其是還有弟妹的,老人總會扣留一部分來補貼家用,甚至會考慮兒子的結婚費用,老人的良苦用心可想而知,我們又能指責她們什麼呢?

總之,每個家庭在彩禮分配及歸屬問題上是完全不一樣的,至於彩禮到底應該歸誰,本人也是有點暈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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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既然給了,還幹嘛去管它?你就歇歇吧別去操這份心了。

我們這裡自古以來不講彩禮錢的,收那男方給的彩禮錢也是給女兒操辦嫁妝用的。而且一般的嫁妝要比彩禮錢加倍以上的。這就是平常所說的“面子配夾裡”。最窮的人家也有就拿彩禮錢置辦嫁妝的。女方父母不會去花一分錢的彩禮錢。若用了不僅會被人家笑話說是賣女兒,以後親家難見面,女兒在婆家也會被看不起。

我們家族從我們這代開始就沒有彩禮錢之說,要陪嫁的嫁妝和壓箱錢一點也不少。

況且我家都是生的女兒,女兒又生女兒,外孫女也是生的女兒,最後的房產也是由女兒所繼承的。其實我們認為這樣也特別好的,女婿和親家對我們都很好,我們年齡大了覺得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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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誰並不重要,反正已經給到女方家裡了,女方的嫁妝也都會把你這彩禮錢陪嫁過來的,反正男人是賠不了的。有的陪嫁多的男方還會賺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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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結婚,是女方父母向男方要彩禮。

彩禮錢是給女方父母的。

至於女方父母是否給女兒存起來,以後給女方,是女方父母意思。

其實女方父母包括女方是把自己當成商品,向男方要錢,

男方有時付不起,還要借債。

因為男方要支付彩禮錢,支付不起時,會拆散好夫妻。

有些男子為了少付彩禮錢,不惜從外省,從國外買女子,這就是拐賣人口。

彩禮錢都被人販子拿走了。

總之,要彩禮是陋習,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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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因人而異,如果女方條件優越,彩禮錢就會隨著女生陪送過去成為兒女的共同財產,女方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還會陪送車房。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女方家條件一般,而且新娘子還有弟弟的話,可能這個彩禮錢就會一直在岳父岳母那邊,這種情況也不是絕對的一切看女方父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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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禮嫁妝都是因結婚產生的,自然是給新郎新娘作為新生活開始的準備。兩人都要知道家庭財務情況。婚後好好生活就是對父母生育養育之恩的報答。反對把彩禮嫁妝給雙方父母,這又不是工齡買斷。接受這種做法的父母簡直就是沒安好心,自取其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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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的“彩禮錢”,其實就是買賣婚姻中,男方及其家人的本金!

用彩禮錢去買賣婚姻的市場裡面換回一個女人,就和去農村大集上,用金錢換回一棵白菜或是其它物件,二者在本質上沒有任何區別!

至於彩禮錢究竟是給誰?那當然要看究竟誰是賣主,絕不能瞎給的。一手交錢、一手交貨,這是規矩。

當然要注意的是,如果賣主懂規矩、明事理,立馬帶有相應的陪嫁或是嫁妝…,就要另當別論!這是因為自古以來,養兒育女都不容易,不存在著只有養女兒才不容易的謬論!

所以你一定要明白:彩禮與陪嫁等量齊觀、彩禮與陪嫁並行不悖、彩禮與陪嫁體現了男女雙方的互相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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