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通報1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

日前,福建省南安市紀委監委通報1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

市供銷社原主任王鴻章等人超標準公務接待等問題。2013年下半年至2014年9月間,王鴻章與時任石井供銷社主任陳榮聰等人超標準公務接待5次,菜金計7540元、高檔菸酒等計16419元。王鴻章、陳榮聰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8年9月南安市紀委給予王鴻章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陳榮聰開除黨籍處分,其他責任人受到相應處理,並退賠有關費用。

通報要求,全市廣大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要汲取教訓,引以為戒,併發揮表率作用,帶頭遵紀守法,推動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入心入腦、成為習慣。全市各級黨組織要嚴格按照省委“八個堅定不移”要求,認真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採取有力措施,加強對黨員幹部的日常教育和監督管理,堅決防治“四風”問題反彈回潮。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認真落實“五抓五重”要求,精準把握政策,拓展監督渠道,精準發現問題,緊盯對當前“四風”問題出現的一些隱形變異、改頭換面等新動向、新表現,對頂風違紀行為,堅持露頭就打、快查嚴辦、點名曝光,持續保持高壓震懾。(南安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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