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告!秦皇島全市小區封閉管理

最新通告!秦皇島全市小區封閉管理

關於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期間社區管理的通告

為保障全市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法律法規,以及國家《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區防控工作方案》和河北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有關規定,現就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期間社區管理通告如下:

一、 嚴格落實管理責任

各縣區黨委、政府負總責,街道(鄉鎮)具體負責,社區(村)黨組織組織實施和落實,以市、縣區抽調幹部、街道(鄉鎮)和社區(村)幹部、轄區派出所民警、小區物業公司和各相關單位人員組成防控工作隊伍,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控工作。企事業單位直管的小區,由直管企事業單位負責管控。沒有直管單位、沒有物業管理的老舊小區,由所在縣區黨委、政府確定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落實好管控措施。


二、 全面實施封閉管理

各小區原則上保留不超過兩個出入口(特殊情況,由社區管理單位按從嚴管理原則確定),對所有進入小區人員(包括地下車庫直接出入車輛和人員)一律測量體溫、進行登記,車輛逐車核查登記。非本小區的外來人員和車輛原則上不得進入小區。快遞、外賣人員實行無接觸配送。


三、認真做好排查登記

實施網格化、地毯式排查和管理,對本小區所有住戶逐戶登記、建檔立卡,對社區(村)、樓棟(自然村)、家庭做到全覆蓋。特別是對小區外來人口、流動人口、暫住人口以及探親訪友人員,也要建立詳細臺賬,不漏一戶、不落一人。


四、加強對湖北等疫情嚴重地區返回人員管理

本市人員因探親訪友、回鄉、出差等正在疫情嚴重地區的,要嚴格遵守當地政府的防控要求,不得違反規定擅自離開上述地區。社區(村)要發佈告示,要求從疫情嚴重地區返回人員立即到所在社區(村)進行登記,併到本地衛生院或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進行體檢,同時主動自行隔離14天。以上地區返鄉的出現發熱症狀者,及時到政府指定的定點醫院隔離治療。其密切接觸者也應立即居家自我隔離或到當地指定地點隔離。隔離期間請與本地醫院或疾控中心保持聯繫,以便跟蹤觀察。


五、主動報告有關事項

與確診患者、疑似患者、去過疫情嚴重地區人員、來自疫情嚴重地區人員、不明原因發熱人員及上述人員密切接觸者,有過密切接觸的,第一時間主動向社區報告,並向市發熱直報公開電話報告。沒有主動向社區報告的,其他居民有義務、有責任報告。市發熱直報公開電話:3604016。


六、嚴控社區聚集性活動

最大程度限制人群聚集的活動,關閉小區內非生活必需公共場所,避免聚集、減少外出,不組織、不參與聚餐、打牌等各種形式的聚集活動。“紅事”緩辦,“白事”從簡,並提前報社區備案。倡導每戶家庭每兩天指派1名家庭成員外出採購生活物資。


七、嚴格落實社區衛生防控措施

開展以環境衛生整治為主、藥物消殺為輔的病媒生物綜合防制,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加強公共場所清潔、通風,持續整治環境衛生。按河北省《特定場所消毒技術方案》做好消毒工作,每天對小區內電梯、樓道、健身器材等重點部位進行衛生清理和日常消毒,按規範處理垃圾汙物。加強健康教育和精神文明教育,引導居民搞好個人家庭衛生,養成良好衛生習慣和健康生活方式,出門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風(每天開窗不少於2-3次,每次不少於30分鐘)。


八、嚴格對出現確診病例小區的管控

出現確診病例的,內防擴散、外防輸出,認真開展流行性病學調查,對密切接觸者嚴格執行集中隔離觀察,以樓為單位採取封控措施,外來人員一律不得進入樓內,樓內所在單元所有住戶均需進行居家隔離醫學觀察。

發生聚集性病例的,內防蔓延、外防輸出,以小區為單位採取封控措施,外來人員一律不得進入小區,所在樓棟所有住戶均需進行居家隔離醫學觀察。

縣區疾控機構對病例家庭內按規範進行消殺,街道、社區協助疾控機構做好病例家庭、樓棟單元以及公共場所清潔消毒。街道、社區負責為隔離觀察人員提供生活必需品的採購服務。遇有特殊情況,隔離觀察人員需要外出必須測量並登記體溫,返回時如實報告行動軌跡。


九、嚴格遵守疫情防控相關法律法規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任何單位和個人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省市關於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的各項疫情防控有關規定,主動配合相關部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對以故意逃避、惡意阻撓、暴力抗拒等方式拒不配合防疫、檢疫、強制隔離、隔離治療等預防、控制措施的,對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防疫職務的,對明知已感染或可能感染新型冠狀病毒、故意進入公共場所傳播擴散或者隱瞞情況與他人接觸的,將依法嚴厲打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通告自頒佈之日起施行,解除日期另行通知。各縣區可根據本通告,結合實際進一步作出相關規定。


秦皇島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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