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居家隔離期滿,由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開具解除證明

疫情防控發佈會 | 上海市民政局:居家隔離期滿,由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開具解除證明

  【新民晚報·新民網】今天上午10時30分,上海市政府舉辦疫情防控新聞發佈會,市政府副秘書長、市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顧洪輝,市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地區組組長、市民政局局長朱勤皓,市防控工作領導小組交通口岸組副組長、市交通委副主任楊小溪,介紹上海的疫情防控工作情況。

  居家隔離期滿,相關人員應該找哪個部門開具解除證明?陸續復工後,居家隔離的執行標準是什麼?“本市1月24日啟動了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機制,並由此實施了最嚴格的科學防控措施,也就是對來滬人員實施健康篩查;對重點地區來滬人員中無發熱等症狀的,實施隔離健康觀察。”市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地區組組長、市民政局局長朱勤皓表示。

  其中,隔離健康觀察分“居家隔離”和“集中隔離”兩種。隔離觀察人員如在本市有固定居住場所,且該居住場所符合居家隔離觀察要求的,經本人同意並簽署承諾書後,可由其居住地所在社區的衛生服務中心派專人負責對其實施“居家隔離健康觀察”;隔離觀察人員如在本市無固定居住場所,或居住場所不符合居家隔離觀察要求的,經本人同意並簽署承諾書後,實施“集中隔離健康觀察”。

  根據衛生防疫部門的專業要求,隔離期間,每天必須進行2次體溫測量。一旦出現發熱或急性呼吸道感染等異常症狀,必須立即轉至指定醫療機構診治。

  隔離期滿後,實施隔離觀察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等機構將為其開具《重點人員隔離健康觀察解除告知單》。根據國家和本市的疫情防控要求,對重點地區來滬或返滬人員實施隔離健康觀察的,觀察期為14天。

  (新民晚報首席記者 曹剛 見習記者 張澤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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