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上海:慈善組織紅十字會要體現防疫捐贈人意願

上海正持續推動規範使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慈善捐贈。近日,上海市民政局、市審計局聯合制訂《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慈善捐贈管理辦法》,明確本市慈善組織、紅十字會要體現捐贈人的意願,捐贈款物分配應合法合規,防止侵佔、挪用、滯留,民政部門應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並接受社會舉報。

辦法明確,慈善組織、紅十字會要嚴格內部理事會和監事會決策程序,根據疫情防控工作的實際需要,充分尊重和體現捐贈人的意願,並由專業部門、專人管理,建立專項賬冊,做到及時登賬,及時分類,及時撥付,確保賬實相符,捐贈人意願實現。捐贈款物分配應合法合規,防止侵佔、挪用、滯留。慈善組織、紅十字會要做到“快進快出、物走賬清”,第一時間將捐贈款物送到疫情防控工作一線,防止捐贈款物積壓。民政部門應加大對違法違規開展募捐活動的查處力度,並向社會公佈執法舉報電話962200。

上海:慈善組織紅十字會要體現防疫捐贈人意願

辦法明確,強化信息公開和審計監督。慈善組織、紅十字會要做好捐贈款物收支情況的統計信息公開工作,按時向市民政局上報日報表和週報表,及時向社會公佈捐贈款物的接收分配情況,特別是重點疫情防控物資的接收分配明細,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市民政局要及時彙總捐贈數據,及時向社會公開。審計機關要依法加強對捐贈款物分配和管理使用情況的審計監督,確保捐贈款物規範管理,及時、有效用於疫情防控工作。各慈善組織、紅十字會和款物使用相關單位應主動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檢查。

對於捐贈方,辦法也明確慈善組織、市紅十字會面向社會開展募捐活動必須具備公開募捐資格,募捐活動應堅持自願原則,不得攤派或變相攤派。

據統計,截至2020年2月24日,本市疫情防控社會捐贈收入已達10.81億元(含國外捐贈1409.66萬元,不含社會各界直接匯入湖北和武漢紅十字會或慈善總會3億餘元),捐贈支出已達5.99億元。

記者 | 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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