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醫保參保繳費期延長至宣佈疫情解除後兩個月內

每日甘肅網蘭州訊(新甘肅·甘肅日報記者杜雪琴)2月7日,甘肅省醫療保障局、甘肅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聯合印發通知,根據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對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期延長至宣佈疫情解除後兩個月內。

  《通知》明確,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人單位和個人在規定的延長期限內按規定辦理參保登記、繳費、補繳、在職轉退休等手續的,補繳的費用視同為連續繳費,不得收取滯納金。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在落實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時,確保完成2020年參保繳費任務,確保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應保盡保。

  《通知》要求,各級醫療保障部門、稅務部門要通過多種途徑進行宣傳,鼓勵居民通過銀行APP、微信、支付寶等線上方式參保繳費,在落實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時,確保完成2020年參保繳費任務。各地稅務機關要積極創造條件為用人單位和城鄉居民提供“不見面”服務,引導繳費人通過電話、網絡、郵寄、預約等方式辦理繳費事宜。確需現場辦理的業務,按照“特事特辦”的原則,通過電話或網絡方式預約後,以“一對一”方式單獨辦理,同時提供“承諾制”容缺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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