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疫·通告 ‖ 巫山: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臨時交通管控

關於進一步加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臨時交通管控的通告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的相關規定,在全縣範圍內實行交通管控。

一、非巫山籍車輛和人員一律勸返。

二、從縣外返巫的巫山籍車輛和人員嚴格進行衛生檢疫和信息登記,車輛到達目的地必須就地停放14天后,方可按《巫山縣交通局巫山縣公安局巫山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規定行駛;駕乘人員必須居家醫學觀察或集中隔離觀察14天,由所在鄉鎮(街道)、村(社區)落實專人監管。

三、非巫山籍但駕乘人員戶籍地或居住地為我縣的車輛,經查驗駕乘人員身份證明及工作單位或村(社區)證明,並進行衛生檢疫和信息登記後,車輛必須在指定地點停放14天、不得再次上路行駛;駕乘人員必須居家醫學觀察或集中隔離觀察14天,由所在鄉鎮(街道)、村(社區)落實專人監管。

四、企業復工復產車輛,須將載有出行時間、所乘人員、途經線路等詳細信息的通行證明報主管部門審核,並經分管縣領導審批同意後,予以通行。

五、已發放通行證的車輛,嚴格“一車一證”,非工作需要嚴禁上路行駛,一經發現將立即收回通行證並嚴肅處理。

上述管控措施自2020年2月8日零時起實施。交通管控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巫山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領導小組交通運輸防控組

2020年2月7日


戰疫·通告 ‖ 巫山: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臨時交通管控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