姥姥去世,請假回去被老闆告知不是直系親屬沒有假,回去只能扣工資,是否需要離職?

汪汪隊魂


1.喪假只針對直系親屬才有,姥姥還不屬於直系親屬範疇,所以不能擁有喪假 喪假只有三天。

2.不管是事假、年休假都必須經過相關領導或老闆批准後才可以請假,如果未經過批准和同意就私自請假,領導或老闆可以按曠工處理,因為你請假,他們要做相關工作調整,如果調整不過來,他們是不會同意請假的,正因為會耽誤工作(一般來說請假,基本會同意的,畢竟這個社會還是要講人情的).

3.請病事假是每個公民在單位中享有的權利,不是違章和違法行為,不能予以考核(扣款),勞動法也過予以規定。但是,這裡有一個但是,你請假沒來上班,那麼你請假那幾天的工資就免於發放了,這與考核(扣款)是不一樣的。遲到和早退這是違反了勞動紀律,是可以考核(扣款)的。沒上班不給錢,犯了錯給予考核,這很合理合法,如果他老闆解釋得很清楚,他也不會有這樣的情緒了。


生於七十年代5


這是社會普遍存在的問題。我看法是,姥姥不在了,作為外孫雖然生前不能盡孝,死後應該看一眼,這是人性親情,直系也好,外系也好,如果你只生一個女兒,那女兒的孩子就不直系嗎?作為單位領導,不管你是公家的還是私人的,都應該批這個假,不就是三日假嗎?三天的工資是多少錢?怕只怕年終獎或月終獎被扣除。作為單位領導,好像是工人的父母官,應該有同情心,應該關心工人的家事,有困難則互相幫助,那樣的話工人感謝你,為你做更多更好的工作。如果做為領導連這個人性道義都不懂,乘早離開這個崗位。


陳健光1959


老闆的做法可能是有點不近人情,但確實沒錯!

姥姥去世,作為外孫,確實沒有假(有說新版的勞動法有一天假,沒太注意過),那就只能請“事假”。但是,請事假是要扣工資的,老闆提前強調了這一點,也是讓你有心理準備,合理安排請假的天數。

你最不爽的是中間老闆打電話催了兩次。按照一般的認知,親人去世,一般也就是三天就完事了,你一去就是十五天,你說是南方的習俗,可是恐怕大部分人都沒聽說過這樣的習俗吧?法定的喪假也只有三天,這個可是全國性的,難道不包括南方?去了這麼久,也不打個電話,跟老闆說明情況。老闆催一下,不是再正常不過了嗎?

老闆在你回來之後,又說了請假的事情。因為按照正常情況來說,你的請假完全不符合規定!別以為扣了工資,就可以隨便請多久了。老闆催了兩次,就說明公司根本就沒有批准你請那麼久的假!老闆要真的狠心一點,說你曠工,拒不到崗也不是不可能!僅僅是扣工資,真的已經很留情了。

老闆在你回來之後,又強調了扣工資的事情。那是作為對你這麼長時間不到崗這件事的最終處理結果,公司給你“寬大處理”,這件事就這樣就算了結了。再一個,一個月正常也就二十三四個工作日,你直接請假了15天,去掉雙休日,請假天數也有十二天左右,至少要扣掉你半個月的工資了,你得提前有心理準備,別等到發了工資又覺得有問題。

綜上所述,老闆的做法除了作為當事人,情感上有點鬱悶,真的沒有任何不合理的地方。至於你想要離職的問題,你要把這件事的問題推到老闆身上,別人也沒什麼好說的。不想待了,那就按照正常流程,打申請離職好了,有什麼“走不了”的?


若蘭媽咪的育兒日誌


小年輕人,我覺得按照你的想法,你的為人出事,也一定會在單位是一個斤斤計較的人。也一定是那個拿著工資單從頭看到尾,每一個細節,每一分錢都不能少的人。也就是這樣的人。還想付出親情,還想犧牲工作時間不讓人扣工資。就是這樣的人才失去不受歡迎的人。本來自己的姥姥去世了,作為一個孝順的孩子,應該義無反顧地請完假就去看姥姥。而不是站在那裡跟老闆討論著我該不該去。然後家裡遇到這樣的事,是不是該給我報銷往返路費,而且不要扣我的工資呢?我說你的想法很幼稚,其實你走了就意味著別人在幹你的工作。給單位也造成了一定的人員緊張。如果說不是你直系的親屬的話當然人家的扣你的工資。



所以我說小夥子在單位上,別把這些事當做一回事。你應該想到的是我在這個單位就應該好好的工作,而不是那種我提出要求不滿足我就不會再多付出一份精力。也不會對企業多做出一份貢獻。其實工作是給你自己乾的,絕不是給領導和單位乾的。如果你這半年系就想的得與失,那麼,越想得到你就會越離你希望的都能喜歡成功越遠。
可千萬別賭氣幹工作,這樣你也不會幹出什麼好成績。別和單位慪氣了,趕緊回到單位上去上班。還是一如既往的幹工作,因為企業沒有傷害你,只不過是在這個企業或者是別的企業都是這樣要求的,如果說誰家都有一點點事情的話,誰家非直系的老人去世的話都想要工資,還想報路費的話,真的是企業無法承擔了。因此我說理解最重要還是愛企業這樣的話才能顯示出你的大氣和你的情懷。才能幹好你的工作。


伊春美食美客


根據我國的勞動法,直系親屬過世,員工可能享受1-3天的喪假。喪假的意思,就是不得扣工資,不影響年終考核。哪些是直系親屬呢?我國的法規確定為,配偶、父母和子女。姥姥顯然不是直系親屬,所以姥姥去世,員工不可以享受喪假。

所以在這一點上,你老闆的做法沒有任何不妥。那麼怎麼辦呢?姥姥畢竟也是很親的人,有的估計都是姥姥帶大的,想最後看老人家一眼送老人家一程,也在情理之中。這種情況下,你可以考慮請年假代替,如果你有年假的話。

同樣按照勞動法,凡是工作超過一定年限的員工,根據其工齡長短,享受不同天數的帶薪年假。休年假的時間,比較自由,把工作安排好了,履行一定的程序就可以了。如果路途較遠,年假的天數不夠,你就只能請事假了。請事假不但要扣工資,還可能損失一些補貼、獎金等,事假多了,可能影響到對你的考核。

從你的情況來看,你有一點做得不妥,就是實際上並未獲得批准,工作也未很好地交待,就自已離開了。而且一走就是半個多月,領導幾次打電話催促也沒有回去。就算是你有喪假,最多也是3天。所以你這種情況,基本上可以視作曠工,企業是可以開除你並且不需要支付任何離職補償金的。

你給出了一個解釋,似乎你家鄉的喪事就需要半個月之久。我覺得這不是理由。既然你已經參加工作了,也就應該同時受企業規章制度的約束,而不僅僅是遵從傳統習俗。看了姥姥,盡了一份心,不守足15天就離開,我想你的姥姥和媽媽,以及別的親戚,也是可以體諒的。沒有長輩,不希望自己的晚輩努力工作、好好上進的。你這種完全不把企業的制度和利益放在眼裡的員工,大約也不是什麼好員工,你和企業,大約都沒有把對方放在心上。所以,你還回不回去上班,也就無所謂了。說實在話,企業很怕遇到你這樣的員工。


世界真的很大



Hse0819


首先我想說的是:你沒有很好的跟公司老闆溝通,老闆也是人也有親人,當他聽到你你跟她說姥姥過世的時候,我相信她的內心也是有那麼一絲憂傷的。但出於公司的規章制度,作為老闆她要有老闆的樣子,不能什麼事都讓你請假,而且姥姥確實不是直系親屬關係。同時,我相信你平時在公司的表現應該很好,不然一連十五天沒上班,大多數公司會考慮辭退這個員工。同時你的老闆也算是很人性化,中間打了不少次電話給你,你說還沒結束。作為老闆的她也沒有在電話中說你:“再不回來我就辭退你”的話。而是說等你回來再說,這麼多天也只是扣了點工資,沒有其他什麼大的處罰。您姥姥過世了,你主要是擔心母親才想著一起去,很顯然你是個孝子。但如果當時你去跟老闆請假的時候,只請兩三天將母親平安送到就回來或許老闆還能考慮一下。不是直系親屬十五天的假期恐怕沒有公司會願意,畢竟公司老闆要站在公司的角度看問題。

其次:你說你想離開公司但離開不了,最後不知道該怎麼決定。我想說沒有哪個公司離開了某個員工後就倒閉了,也沒有哪個員工離開了公司就再也找不到工作了。只不過是他們再招聘到的人的能力大小和你再去找的工作薪資待遇問題跟之前的可能都不一樣,甚至沒有之前的好。如果你想離開公司,沒有人能阻止你,但如果你想以離開為藉口來換的公司的挽留體現一下你的存在感,這種方式太愚蠢了。從請假這個事情上來說,你的做法就是不對的。

最後,如果你覺得在這個公司還能像之前一樣努力工作,公司也能給你提供好的發展機會,我覺得你還是繼續在公司工作,換一行就等於從新開始。但如果你自己覺得在這公司沒意義,上班打算混時間了,那你還是趁早走吧!沒有哪個公司會願意養閒人,不管你能力多強。


愛分享的羊


鵬哥來答題:只談核心真相,不作表面文章。

真相有點殘酷:

知足吧,老闆只是扣錢,已經是替你著想了,還要要挾老闆以後不加班了,到點就下班。

不知道這老闆是怎麼想的。我是最恨一種隨便就以其他條件來要挾的人,能不能成熟一點,不行就走,誰也不會真的離不開誰,離了誰地球都在照樣轉。

凡是習慣提條件要挾別人的人,都是對不知道天高地厚的人,必定摔得很慘,沒有誰一定要捧著你。


展開來說一下:

1,老闆的做法沒有錯:

對於任何人而言,無論多牛,或者多普通,甚至多悲慘,基礎的規矩意識必須有。對於很多企業而言,只要合乎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那所有的企業規定,都應該被遵守,因為他有自己的靈活性和獨特性。

題主寫了無數的感情感受,無非就是寫自己情感所至,同時又迫不得已。每個人都有自己不同的難處,你尋求理解,老闆又向誰尋求理解呢?這一次你這樣了,下次是不是來個比更重感情的,是不是還要給他一個月的假呢。

支持老闆的做法,對於所謂背後的感情、規則等等,老闆表示理解,但該怎麼處理還必須怎麼處理,因為他管理的是一個團隊。如果公司只有你們兩個人,給你一年時間可能都沒有問題。

2,職場不要過度強調自己的情感感受,沒有人有義務為你的感受而埋單:

職場嘛,各位都是憑真本事來混飯吃的,老闆是投資真金白銀,你是投入能力和結果。至於背後的感情感受等,那大多數都不屬於應該老闆買單的範疇。

記住,理解你是人性化,不理解你是規則化。

題主大篇幅的寫了感受過程,卻無視結果:沒有假期,卻呆了十五天;回來不承認錯誤,接受處理,還要挾老闆。咋地,要老闆每天都辨別請假理由的真實與否?要老闆每天都聽員工講自己的感受?

那換個位置,老闆講講自己的感受和委屈,你是不是可以理解點老闆的難處,主動降點工資?是不是可以到時就說一聲對不起,然後再推遲幾個月發工資等等。

3,不理解:我實在想離開了,但是卻又走不了?

這句話,啥意思?還有想走走不了的地方,是老闆鎖住你了,還是啥的?從本質上來說,你還是沒有下定決定要離開,下定決心,方法有一萬種。這背後是什麼?就是這裡相對還可以,或者自己出去以後,未必有這裡更好。

職場中有一種可恨的人,就是天天想離開,天天罵老闆,想想又離不開的人,一種典型的既做什麼又立什麼的人。

老大,雄起,說走咱就走,否則就不要嘰嘰歪歪的。


最後,祝福你的姥姥天堂一切安好。她也看到你,明事非,懂道理,擔責任。


語言稍激,敬請理解,只想拍醒,歡迎交流。


鵬哥喚醒心能量


這個問題我來回答一下。

首先,姥姥突然去世,自己回家參加葬禮送老人家最後一程是人之常情。但勞動法規定,只有直系親屬去世才會有喪假的,姥姥不算直系親屬,所以你的老闆說的沒有任何問題。你可以回去,但要扣工資。這不是老闆無情,人家只是按勞動法規定行事。

其次,老闆說了要扣工資後,你說先去再說。這明顯就不是一個成熟的職場人行為,既然決定了即使扣工資也要回去,那就按公司章程跟老闆請假,請幾天都交待好,假期結束就正常回來上班。先去再說這種模稜兩可的話,別說你老闆了,我看著都難受。

再次,守靈15天,期間老闆打過兩次電話問什麼時候回來上班,我看有評論說老闆格局太小,這種事情還給人打電話問上班。15天啊,哪個公司有隨隨便便就能給人15天的假,而且是提前沒有工作交接,說走就走的假。我感覺你的老闆應該夠仁慈的了,你“先去再說”然後得知守靈15天后,難道就不該主動給你老闆打個電話告知一下嗎?

最後,回來上班後,老闆說了很多關於請假的情況,說實話若不是因為是家裡老人去世這事,我感覺你老闆應該可以直接讓你走人了吧。你不僅沒有反思自己的錯誤,反而抱有消極情緒,既然這樣那就索性離職吧,因為再幹下去也沒啥意義了,一個對老闆有情緒的人,工作想必也不會做好了。這樣下去對自己對人家都沒什麼好處。

以上是個人觀點,如果贊同歡迎點贊關注哦!


皮膚科醫生池秀紅


讓世界充滿愛!應該不能只是一句歌詞而以,這麼如此簡單,職場裡更需要人性化管理,公司規章制度一定要執行,但需要彈性管理方式,不能一味的強調公司利益第一,不去考慮員工的份內家庭責任,沒有小家也不會有大家,員工的家庭情況也各不相同,有的員工確實從小就是姥姥,姥爺或爺爺,奶奶帶大的,他們都會有一份親情在裡面不能忘懷,因為他們不是什麼旁系幹表親,做為領導本應酌情考慮為上策,員工是公司裡創造財富的勞動者,親屬離逝本身就是一件很傷感的事,然而公司的規定在不盡人意,領導更不會彈性辦事,遇到此事的人,只有從傷感到傷心的份了,職場裡應該多一份關懷,少一點無情,企業的內在和諧就是當下企業生存發展的魂!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