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領導要求私人微信只能發公司的產品合法嗎?

土樓人士


私人微信被公司要求只能發公司產品,這是不合法的。私人微信屬於個人隱私空間,是個人財產,公司不能強制員工只能發公司產品。

微信賬號是你的個人社交平臺,單位是無權要求必須按它的規定發公司產品。

所說公司不能強制我們發公司的產品信息,但是,我們在工作中,可以懂得去變通,例如,開通兩個微信,一個工作使用,一個私人使用。現在很多人都有兩個手機號碼,一個專門給工作使用的,發與工作有關的事情。一個私人微信,發自己喜歡的。

某些企業,例如銷售企業,會經常要求員工發公司產品到朋友圈宣傳,提高產品的曝光率和銷售率,你是公司的一員,公司好,你也好,無可厚非。

當然,還不存在一種情況,就是連你也覺得公司的產品不好,不想欺騙親朋好友,所以你抗拒發產品。那麼,你就要想一想,這種公司是否要留下來發展。或者你急需這份工作解決你的生活困境,那你就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職場就是這樣的,做人做事都要懂得變通,不要一根筋。


啱啱Vivi


最好的方法就是重新建個微信,公是公私是私,把私人和公司完全分開。

雖然現在很多企業都要求員工在自己的朋友圈進行轉發。但是做法不同,有的是類似題主這樣強制要求的,有的是通過內部活動進行的。

對於個人賬號而言,公司最好是通過內部活動,像是轉發抽獎、紅包鼓勵轉發之類的,這樣去激勵大家轉發,而不要強制性的要求。

畢竟誰都有自己的圈子,不是每個人都想把工作生活混為一談的。

那麼我們再說說合法性。

“對於領導逼迫勞動者每天在微信朋友圈內發佈廣告的行為,勞動者可以拒絕,不屬於侵權行為。如果用人單位因此事辭退勞動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7條、第87條規定,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

可以看到不管是領導要求發佈產品還是員工拒絕引發辭退後,法律都是站在勞動者這邊的。但在職場這種複雜環境裡,很多事情的邊界都很模糊。比如——你的領導發現員工沒有及時轉發,不是辭退你而是扣掉你一部分工資,那豈不是有理都無處說?

言歸正傳,身處職場,很多時候身不由己,但是一個優秀的職場人,不在沉默中奮發圖強,就在沉默中滅亡。

以上,希望對你有實際意義的參考。


灣叔話職場


肯定不合法啊!我的私人空間還要被佔據,那我成什麼了?

遇到這樣的公司直接閃人吧,一個對自己這麼強制的公司能幹什麼?有一就有二,以後只會更不把你當人,早晚都是受不了,不趕緊找下家還等什麼。


朱永發6


不合法,就是公司員工也有自由權


Y正義之劍


任何公司的不合理要求

如果你有本事拒絕

請拒絕到底

看情況動用相應的法律武器

最後大不了離職

如果沒有那隨時走的能力

又不敢去勞動局舉報

那你可能只能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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