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的企業注意了!復工之後可能遇到的問題,這裡都有解答


突發疫情不僅危及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給企業發展同樣帶來極大的影響。

慈溪法院出臺點擊查看)

基礎上,充分發揮“民營經濟司法服務保障中心”為企業高質量發展提供優質司法服務的作用,發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涉及企業相關法律問題解答》,從合同履行、勞動用工等方面為企業答疑釋惑。

非常時期,我們更需團結一心,以防疫大局為重,妥善化解各類社會矛盾,我們倡導當事雙方互諒互讓、攜手共度時艱。


<strong>1.新冠肺炎疫情對合同履行有什麼影響,合同不能履行的該怎麼辦?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本次疫情符合不可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情形,其性質應屬於法律上規定的不可抗力事件。

考慮到不同當事人對疫情及其影響的預期是不同的,在個案中判斷是否構成不可抗力免責事由,還應結合疫情是否不可歸因於當事人、疫情發展、是否與合同履行不能之間具有因果關係等具體情況加以分析。

因不可抗力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當事人可主張解除合同;因本次疫情直接導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主張部分或者全部免除合同責任。


慈溪的企業注意了!復工之後可能遇到的問題,這裡都有解答

<strong>2.合同雖然可以繼續履行,但繼續履行會造成明顯不公平的應如何處理?

答:《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六條規定了情勢變更規則,如果符合構成要件,即使疫情不構成不可抗力免責事由,企業也可以依據情勢變更規則通過訴訟或仲裁對合同予以變更(如變更合同的履行期限、違約責任、其他履行方式等)或者解除。是否符合情勢變更,除了不可預見性外,還應看合同的基礎條件是否發生重大變化、是否屬於商業風險、繼續按原約定履行合同是否存在顯著不公平等因素。

慈溪的企業注意了!復工之後可能遇到的問題,這裡都有解答

<strong>3.疫情期間,企業對於合同風險應如何處理?

答:

(1)企業應梳理合同,確認合同是否對不可抗力等事項作出約定,沒有約定的應評估疫情對合同履行的影響程度,與對方積極協商,通過繼續履行、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解除合同等方式解決。

(2)合同雙方均負有減損義務,企業應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避免加重自身責任。

(3)應及時向對方發出通知,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通知可以採用郵件、短信、微信等線上形式發送,並保留相關依據。

(4)固定收集證據,如與疫情相關的政府公告、道路封閉的照片和視頻、工作人員被確診、隔離或者醫學觀察的證明材料、合同雙方溝通協商所產生的證據,就提供不可抗力證明也可以向公證處等相關部門尋求幫助。


慈溪的企業注意了!復工之後可能遇到的問題,這裡都有解答

<strong>4.因疫情防控需要暫時不能開工,租的廠房無法使用,企業該怎麼辦?


答:根據政府部門關於疫情防控期間企業復工的相關要求,一些企業可能無法按照原定計劃復工,造成租賃的廠房因疫情影響而無法正常使用,使得承租人產生較大損失。如為此發生糾紛,雙方應本著互諒互讓的態度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經法院審查,承租人確因疫情防控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等標的物的,人民法院將根據公平原則,判決適當減免部分租金,由雙方當事人合理分擔因疫情產生的損失。

慈溪的企業注意了!復工之後可能遇到的問題,這裡都有解答

<strong>5.疫情期間,金融機構要求提前解除金融借款合同、提前收回貸款的,企業如何處理?

答:當前因疫情管控措施的影響,部分企業生產經營陷入困境。2020年2月5日,慈溪市人民政府發佈《關於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支持中小企業共渡難關的十八條意見》,明確要求:“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遊等行業,以及有發展前景但暫時受困的企業,各金融機構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緩貸,要通過完善續貸政策安排、增加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等方式,支持相關企業減少疫情災害影響,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企業到期還款困難的,銀行應予以展期或續貸”,部分金融合同履行困難的企業,可依據慈溪市人民政府及上級政府的相關規定爭取政策支持,積極與銀行等金融機構開展協商工作,降低違約風險。

慈溪的企業注意了!復工之後可能遇到的問題,這裡都有解答

<strong>6.借款企業能否以疫情構成不可抗力為由,拒絕還款?

答: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是指客觀上無法履行,即履行不能。借款合同中雙方的主要義務是金錢給付,一般不存在履行不能的情況。企業因疫情影響受困,導致的是履行延遲,並非履行不能。因此,儘管疫情構成不可抗力事由,但借款人的還款義務是不能免除的,不能拒絕還款。如確需延期還款的,企業應當與銀行等金融機構協商確定,通過延長還款期限、續貸、減免逾期利息等方式達成和解,共克時艱。

慈溪的企業注意了!復工之後可能遇到的問題,這裡都有解答

<strong>7.對於本次疫情,慈溪外貿企業的外貿訂單不能按時履約的,是否會承擔責任?

答:慈溪外貿企業眾多,本次疫情可能會對涉外訂單的生產、出貨、航運、報關提貨等造成影響。

《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第七十九條將“由於某種非其所能控制的障礙”作為當事人可以不履行合同並不承擔法律責任的條件之一。一般情況下,瘟疫、傳染病通常被認為符合公約第七十九條“不能控制”和“不能預見”因素。

如因疫情引起的特別檢疫或隔離措施導致的遲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一般可被認定為第七十九條規定的障礙,一般屬於不可抗力,外貿企業可請求貿促會等相關部門出具不可抗力事實性證明,並收集相關證據,及時通知合同相對方,加強協商,以減少自身損失。但以市場供需波動、價格急劇變動等因素而主張免責的,一般認為此類風險屬於當事人應該承擔的正常商業風險,不構成障礙。

慈溪的企業注意了!復工之後可能遇到的問題,這裡都有解答

<strong>8.因疫情影響造成經營困難的企業,是否應認定其具備破產條件?

答:對於生產研發疫情防控物資的企業以及在疫情發生前生產經營狀況較好,受疫情影響而暫時出現經營困難而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企業,一般不予認定具備破產條件,倡導債權人與債務人通過協商達成債務清償和解方案等方式解決。

慈溪的企業注意了!復工之後可能遇到的問題,這裡都有解答

<strong>9.企業復工有什麼條件?

答:根據慈溪市《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企業復工有關工作的通知》規定,各類企業原則上不早於2月9日24時前復工。根據疫情防控相關規定,企業復工要履行審批手續,企業應提出復工申請,經屬地鎮(街道)、園區審查、行業主管部門審核,市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後,穩妥復工。擅自復工的,屬於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發布的決定、命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可能受到警告、罰款、拘留等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慈溪的企業注意了!復工之後可能遇到的問題,這裡都有解答

<strong>10.企業復工前如何解決用工問題?

答:對因受疫情影響職工不能按期到崗或企業不能開工生產的,企業可主動與職工溝通,有條件的企業可安排職工通過電話、網絡等靈活的工作方式在家完成工作任務;對不具備遠程辦公條件的企業,與職工協商優先使用帶薪年休假、企業自設福利假等各類假。企業工會應積極動員職工與企業同舟共濟,在兼顧企業和勞動者雙方合法權益的基礎上,幫助企業儘可能減少受疫情影響帶來的損失。

慈溪的企業注意了!復工之後可能遇到的問題,這裡都有解答

<strong>11.疫情防控期間如何進行規範用工管理?


答:對符合規定的復工企業,企業應提供必要的防疫保護和勞動保護措施,積極動員職工返崗。對不願復工的職工,企業工會可及時宣講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和企業復工的重要性,主動勸導職工及時返崗。對經勸導無效或以其他非正當理由拒絕返崗的,企業可依法予以處理。

慈溪的企業注意了!復工之後可能遇到的問題,這裡都有解答

<strong>12.勞動者因隔離治療、醫學觀察或政府採取實施隔離措施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用人單位如何支付該期間的勞動報酬?勞動合同在該期間到期的能否延長?

答: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條第二款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第一條,新冠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等在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 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採取其它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職工,企業應當支付該期間的勞動報酬,並不得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解除勞動合同。

如在此期間勞動合同到期的,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的規定,應延長至醫療期滿、醫學觀察期滿、隔離期滿、政府採取的緊急措施結束。

慈溪的企業注意了!復工之後可能遇到的問題,這裡都有解答

<strong>13.企業在疫情防控期間,可能觸犯的常見刑法罪名有哪些?

答:1.如企業違規復工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引起新冠肺炎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條的規定,以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定罪處罰。

2.在預防、控制新冠肺炎期間,企業生產用於防治新冠肺炎的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或者銷售明知是用於防治該肺炎的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不具有防護、救治功能,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條的規定,以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定罪,依法從重處罰。同時,醫療機構或者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系以上規定的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而購買並有償使用的,以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定罪,依法從重處罰。

3.企業違反國家在預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有關市場經營、價格管理等規定,哄抬物價、牟取暴利,嚴重擾亂市場秩序,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四)項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依法從重處罰。

4.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違反國家規定,假借預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的名義,利用廣告對所推銷的商品或者服務作虛假宣傳,致使多人上當受騙,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條的規定,以虛假廣告罪定罪處罰;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違反國家規定,利用廣告對保健食品或者其他食品作虛假宣傳,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條的規定以虛假廣告罪定罪處罰;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違反國家規定,利用廣告對藥品作虛假宣傳,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條的規定以虛假廣告罪定罪處罰。

5.利用新冠肺炎疫情捏造並散佈虛偽事實,惡意貶低、詆譭他人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給他人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條的規定

以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定罪處罰。

慈溪的企業注意了!復工之後可能遇到的問題,這裡都有解答

<strong>14.企業因疫情影響不能按財產申報令及執行通知書規定的期限履行義務的如何處理?

答:被執行企業因疫情防控需要導致申報財產、履行義務逾期的,提供相關證明並經法院審查屬實的,不認定為拒不申報、拒不履行,不採取罰款、拘留等強制措施。

慈溪的企業注意了!復工之後可能遇到的問題,這裡都有解答

<strong>15.承擔疫情防控任務的企業,面臨執行案件如何處理?

答:在疫情防控期間,該類企業作為申請執行人的,法院將優先立案、立即執行,切實加大執行力度。該類企業為被執行人的,對已查封的廠房、機器設備等生產資料,防控期間暫停採取處分性措施,且相關企業可以申請繼續使用;已被採取失信限高措施的該類企業,確因疫情防控需要申請臨時解除的,可在履行相關審批手續後即時解除;對明確用於防疫所用的產品等專項物資、專項資金及賬號,不採取查封、凍結、扣劃等強制措施。

慈溪的企業注意了!復工之後可能遇到的問題,這裡都有解答

<strong>16.企業因疫情不能及時就合同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怎麼計算?

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的規定,在訴訟時效期間最後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當事人可以舉證證明因本次疫情而導致其自身不能及時行使請求權,主張訴訟時效中止。

慈溪的企業注意了!復工之後可能遇到的問題,這裡都有解答

<strong>17.企業因受疫情影響不能在法定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如何計算?

答: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當事人因受疫情影響不能在法定仲裁時效期間申請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慈溪的企業注意了!復工之後可能遇到的問題,這裡都有解答

<strong>18.企業因情況緊急需要向外地法院提起訴訟或申請執行,因疫情防控不方便去辦理怎麼辦?

答:可以就近到慈溪市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提交訴訟或申請執行材料,由該法院作為協作法院,代為核對、接收並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發送跨域立案服務申請。管轄法院收到後及時響應,並向協作法院作出是否符合受理條件的反饋,由協作法院送達或告知當事人,構建起“家門口起訴”模式。疫情防控期間建議郵寄或網上提交材料。


慈溪的企業注意了!復工之後可能遇到的問題,這裡都有解答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