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誡!湖北返滬一家隔離期擅自外出 民警出手了

疫情當前,政府明文規定,對近期與湖北等疫情重點地區有接觸史的來滬(返滬)人員,要求他們嚴格落實居家隔離或集中隔離14天,隔離期間不得外出。可有些人對此卻置若罔聞,隔離期間還擅自外出。近日,閔行警方就對一戶從湖北返滬,違反隔離規定的家庭進行了訓誡。

训诫!湖北返沪一家隔离期擅自外出 民警出手了

上午十點,記者跟隨馬橋派出所民警來到馬橋鎮某小區,民警告訴記者這裡有戶最近從湖北黃岡返滬的家庭,按照規定他們要居家隔離十四天,日常所需物品都可以委託小區工作人員和志願者購買。

民警介紹,這戶家庭隔離期是從2月6日到2月20日,但他們並沒有遵守隔離規定,就在2月9日上午這戶人家還有人兩次擅自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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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瞭解情況後上門進行訓誡:“現在由於你們在居家隔離期間違反居家隔離的義務,擅自外出,現在我們公安機關上門對你們進行訓誡,現查明你於2020年的2月6日,自湖北黃岡來滬,但實施了以下行為,2020年2月9日擅自外出,違反了居家或集中隔離觀察十四天的規定,現予以訓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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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隔離當事人說:“我後面一定不會出去了,(民警)過來實際上也是保護我們,我們(隔離)意識可能差了一點,還是自我意識不夠,沒有對這個(疫情)有深刻的瞭解,經過這個事情之後,我們一定會響應政府,不給政府帶來麻煩,這是對我們自己負責,也是對小區(負責)。”

警方表示,本次訓誡不屬於行政處罰,對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不會產生影響,但如果訓誡後仍不改正,有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的行為,公安機關將做進一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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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橋派出所民警李文毅表示:“對於個別人,如果還是有出格的行為,或者違反相關規定,我們會固定好證據追究他們的法律責任,如果造成嚴重後果的,我們會對他們追究刑事責任。”

據瞭解,最近一段時間馬橋派出所轄區內,因為居家隔離人員擅自外出的行為,派出所民警共上門訓誡二十多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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