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書明明寫著是“ 粉身碎骨”,為什麼詩詞大會認為是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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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書明明寫著是“ 粉身碎骨”,為什麼詩詞大會認為是錯的?


首先聲明一下,我不看詩詞大會的。沒有原因,如今連電視都很少看了,更不要說綜藝節目,不管什麼類型的。所以我並不知道詩詞大會是如何認為“粉身碎骨”是錯的,看了一些回答,估計應該是于謙的《石灰吟》中“粉骨碎身”和我們平時使用,教科書中學習的“粉身碎骨”產生了衝突,才出現了題主的這個問題。

《石灰吟》

我們先來看于謙的這首《石灰吟》:

千錘萬鑿出深山,烈火焚燒若等閒。

粉骨碎身渾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間。

于謙是大明名臣,是抗擊瓦剌大軍的中堅力量。這首詩正是他清白人生、高潔品格的代表。據說寫在他十二歲的時候,真是從小可見志氣高潔。

那麼我們為什麼平時說“粉身碎骨”,明明更順口,而於謙這裡要使用“粉骨碎身”呢?

我們不管詩詞大會的對錯論斷,因為如果認為“粉身碎骨”這個詞是從於謙這裡出來的,那自然是錯的了,但事實並非如此,這個我們後面再議。我們先看兩個詞語的平仄通順。

哪個更順口

“粉身碎骨”平仄上來說是“仄平仄仄”,“粉骨碎身”平仄上來說是“仄仄仄平”。這樣比較,看不出問題。但是我們如果再講究一點,用“四聲標註法”標註一下看看,注意“骨”是入聲字。“粉身碎骨”是“上平去入”,而“粉骨碎身”則是“上入去平”,但是普通話發音已經沒有了入聲字,所以實際上從今天的發音來看“粉”和“骨”都是發第三聲。這就清楚了平時說“粉骨碎身”不順口的原因,就是兩個第三聲相連。

連續兩個第三聲,在一般情況下,我們都要把前面的第三聲變化成第二聲,這樣才會有平仄起伏,音律清朗。

比如說“火把”,念成“活把”,再比如說“你好”,咱們一般讀作“泥好”,這樣才能不彆扭。

拿到“粉骨碎身”來說,就必須讀成“焚骨碎身”才合適。但是終歸是麻煩,而“粉身碎骨”就清朗通順多了,意思也完全一樣,所以老百姓都會選擇後面這種表述方法。而且在說這個詞的時候,一般是表達一種憤慨、激烈的意思。如“我們一定粉身碎骨,奮勇殺敵!”這種表達用仄聲收尾,會更加急促,在口氣上更加合適,而“粉骨碎身”以平聲結尾,則會顯得慢悠悠,猶如近體詩收尾,沒有氣勢。

那麼為什麼于謙不使用“粉身碎骨”呢?

首先是平仄問題

《石灰吟》是一首符合平仄的近體詩。到了明朝,近體詩已經完全成熟,小孩子從小就學起。雖然好詩不在乎平仄格律,但是于謙當時作為一個十二歲的小孩,寫出符合平仄又有詩意的作品,必然是自身的追求。而且這首作品確實也達到了這個效果,千古流傳。

這是一首平起入韻,押平水韻“十五刪”的近體格律詩。

首句“千錘萬鑿出深山”,“鑿”、“出”為入聲字,所以平仄是“平平仄仄仄平平”,得出整首七絕的平仄:

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

按照格律,第三句前四字的平仄必須為“中仄中平”,毫無疑問,“粉身碎骨”的“仄平仄仄”是不符合平仄結構的,而“粉骨碎身”的平仄是“仄仄仄平”就是符合的,這樣才保證了這一句既不失替,也不失粘(相關格律知識參見本人格律專欄)。同時將“粉骨碎身”放到七字句裡,因為有其他字的平仄變化,這個四字詞語沒有單獨念出來那麼不通順。

其次是內容問題

從內容來說,“粉骨碎身”是要比“粉身碎骨”合理的。因為骨頭才可以“挫骨揚灰”,才能真正變成粉狀,而身子因為有血肉,是無法真正成為齏粉的,但是撕成碎片是可以的。

“粉身碎骨”或者“粉骨碎身”的來歷遠早於于謙,《石灰吟》也不過使用了成語而已。這個成語,是指身體粉碎而死。出自三國時期曹植的《謝封甄城王表》:

臣愚駑垢穢,才質疵下,過受陛下日月之恩,不能摧身碎首,以答陛下厚德。

我們看到,這原本也不是“粉身碎骨”,而是“摧身碎首”。之後到唐朝,有蔣防的《霍小玉傳》:

平生志願,今日獲從。粉骨碎身,誓不相舍。

這裡就出現了“粉骨碎身”,宋代《五燈會元˙重善禪師》:

“如何是佛法的大意?”師曰:“東方甲乙木。”曰:“憑麼則粉骨碎身也。”

實際上在漢魏曹植到于謙的《石灰吟》,這個詞語還是“粉骨碎身”,是以內容的合理性為主。但是隨著時代變化,文化下沉,下里巴人攻陷陽春白雪,大眾文化上行,這個詞語單獨拿出來,就變成更順口的“粉身碎骨”了。

老百姓並不在乎合不合理,因為這本身就是一個帶有誇張意味的詞語,你說“粉身”不合理,那又有幾個人真的“粉骨碎身”?這終歸只是一種誇張、一種比喻,所以老百姓只選擇順口的說法,並且隨著流傳越來越廣,終於成為教科書的內容。

這也正說明了,唯大眾化才能真正流傳。即使意思不合理,也不影響大眾使用和固化成為教科書中的樣板。

到底錯沒錯

詩詞大會說“粉身碎骨”是錯的,還是得看它是出於一個什麼角度。從《石灰吟》來說,當然是錯的,但是從文化角度來說,詩詞大會這種唯書本論的糾錯態度本身就錯得遠了。

所以到底是對是錯,交給看了這個綜藝節目的大家去評判。

一家之言,歡迎指正評論。


梧桐樹邊羽


這裡只能用“粉骨碎身”(仄仄平平),不能用“粉身碎骨”(平平仄仄)。所以說懂點格律有好處,知道詩人為什麼那樣寫。


詩詞格律淺說


其實,拋開格律來講,只有骨頭才能變成粉末狀的,所以有挫骨揚灰的說法,身體其他的部位用碎屑來形容就好記了。——一笑。


接輿2


《石灰吟》

千錘萬鑿出深山,

烈火焚燒若等閒。

粉骨碎身渾不怕,

要留清白在人間。

于謙打敗了瓦剌,保住了大明江山,最終還被朝廷處死,正如詩中所說,要留清白在人間,“清白”雙關語,既是石灰的白,也是人格的的純潔。他還講過,“但願蒼生俱飽暖,不辭辛苦出山林”,杜甫的“大庇天下寒士俱歡顏”,詩人之所以偉大,他不計較個人的名利和得失,無論是詩還是做人,都屬於一等。


闖阿哥


《石灰吟》是明代政治家于謙的一首託物言志詩。原詩如下:

千錘萬鑿出深山,烈火焚燒若等閒。

(粉骨碎身)渾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間。


詩哥杜士成


教科書也會犯錯的,特別是自然科學類的教科書,往往落後於前沿研究若干年。

可以相信權威,沒必要迷信權威。


gargarizans


北師大版小學語文教材三年級下冊出現了于謙的《石灰吟》一詩,內容如下:

石灰吟

明 于謙

千錘萬鑿出深山,

烈火焚燒若等閒。

粉身碎骨渾不怕,

要留清白在人間。

同是一首詩,在《我愛吟誦》(高級版)(接力出版社出版)一書中,“粉身碎骨渾不怕”一句則變成了“粉骨碎身渾不怕”。到底是“粉身碎骨”,還是“粉骨碎身”呢?

我們不妨先從七言絕句說起,從格律上來講,這是一首平起七絕,押“an”韻。作為一首七絕,同時也是近體詩,自然應當遵循“同聯相對,臨聯相聯”的規則。即每一句中第二、四、六字的平仄是固定的,例如此詩中第一句中二、四、六字分別為“錘、鑿、深”,按一二聲平三四仄的規則來看,分別是“平仄平”,也可體現了平仄相間的原則。可能會有讀者疑問,“鑿”是二聲,按理說也該是平聲啊。這就牽扯到入聲字的問題。

古代漢語有平上去入四個聲調,到了元代時,平聲分化為陰平和陽平,就是現在的一聲和二聲,上聲有一部分字歸併到去聲裡,剩下的是現在的三聲,去聲和由上聲歸併的一些字是現在的四聲,古代的入聲在元代時分化到了陰平、陽平、上聲、去聲四個聲調當中,是仄聲字。所以現代漢語北方方言沒有入聲。但是,入聲字在古詩詞創作中是確實存在的,特別體現在古詩詞創作的格律中。

首聯是“平仄平”,下聯自然得是“仄平仄”。我們再來看下聯“烈火焚燒若等閒”,其中二、四、六字分別是“火、燒、等”,按一二聲平三四仄,就可以看出,此句確實是“仄平仄”。這也就符合了“同聯相對”的規則,“平仄平”對“仄平仄”。

按格律講,下一句就應該符合“臨聯相粘”的規則,應該是“仄平仄”。“粉身碎骨渾不怕”這一句中,第二、四、六字分別是“身、骨、不”, “身”是平聲,“骨”是入聲字,是仄聲,“不”也是入聲字,是仄聲。這樣一來,這一句就變成了“平仄仄”,不但不符合平仄相間的規則,也不符合臨聯相對的規則。如果是“粉骨碎身渾不怕”,它的格律就變成了“仄平仄”。如此一來不僅符合平仄相間的規則,也符合臨聯相粘的規則。下聯,按格律來講,大家應該可以想到是什麼了吧!不錯,應該是“平仄平”。我們來看看最後一句“要留清白在人間”,第二、四、六字分別是“留、白(入聲字)、人”,確實是“平仄平”。

為此,從格律上講,第三句應該是“粉骨碎身渾不怕”,而不應該是“粉身碎骨渾不怕”。

在新浪博客中,也有人指出:

“《石灰吟》中的第三句,本來應該作:“粉骨碎身渾不怕”的,卻錯誤地變成了:“粉身碎骨渾不怕”……七絕,作為格律詩的其中一種,到了明代,其“規則”早已成熟並且被運用了許多年,“科班出身”(考了進士)的于謙,其“七絕”的“功力”自然不會“離譜”或“不靠譜”到連最基本的“平仄”要求都搞不清楚吧?

該七絕《石灰吟》的第三句的“平仄”應該是“仄仄平平平仄仄”(還有,可以允許“一三五不論,二四六分明”),因此這一句只能是:

“粉骨碎身渾不怕”(仄仄仄平平仄仄),而非“粉身碎骨渾不怕”(仄平仄仄平仄仄)。”

以上是從格律上來講,此外,我想著從典籍的出處這一點或許也可以看出一二來,可是限於手中的典籍資料有限的很,從網絡上查閱了和“粉身碎骨”、“粉骨碎身”或類似詞語的相關出處。

“臣愚駑垢穢,才質疵下,過受陛下日月之恩,不能摧身碎首,以答陛下厚德。”(三國•魏•曹植《謝封甄城王表》)

“玉饌珍奇,非常厚重,粉身灰骨,不能酬謝。”(唐•張鷟《遊仙窟》)

“蘭孫道:‘相公、夫人正是重生父母,雖粉骨碎身,無可報答。’”( 唐•蔣防《霍小玉傳》)

“苟非木石,寧不自知?每誓粉骨糜身,以圖報稱。”(宋•岳飛《奏乞解軍務札子》)

“平生志願,今日獲從,粉骨碎身,誓不相舍。”(明·凌濛初《初刻拍案驚奇》卷二十)

操告以前事,曰:“若非陳縣令,已粉骨碎身矣。”(明 羅貫中《三國演義》第四回)“俺不免乘此,到那廝跟前,痛罵一場,出了這口憤氣。便粉骨碎身,也說不得了。 (清·洪昇《長生殿·罵賊》)

如果戰爭狂人膽敢輕舉妄動,發動戰爭,結果必然會被壓在大山底下,弄得粉身碎骨。 (楊朔《東風第一枝》)

“為了我們的偉大的、親愛的祖國,縱令是粉身碎骨,我也甘心。” (周立波《參軍這一天》)

通過以上文字可以看出“粉骨碎身”這一成語唐朝時已經出現,“粉身碎骨”這一成語的出現則是在新文化運動之後,或許這也可以佐證應該是“粉骨碎身”,而不是“粉身碎骨”吧。


但是如果是考試的話,最好以大綱或課本為準,否則會判錯誤。


超級科學奶爸


這沒有什麼對錯,粉身碎骨,這個指的是,為某種偉大的事業,或者是事故,而犧牲,粉骨碎身全不顧,,這個指的是犧牲軀體,為了成全名聲,和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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