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月亮與六便士》也就是一時的暢銷書水平,你們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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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經典就是經典,即使屬於它的這個時代過去了,它在下一個時代也能創造出屬於它的一方淨土。

《月亮和六便士》的現代性首先表現在它的觀念性上,在《月亮和六便士》中,毛姆表面上描寫了主人公的命運和遭遇,實際上表現了自己對藝術與生活關係的思考,緊緊纏繞著主人公思特里克蘭德頭腦的問題是藝術的本質究竟是什麼,如何處理藝術和經驗的關係,傳統表達手段是否可靠以及對駕馭現代思維的嶄新形式的探索等問題,在經歷了不斷的波折後,克蘭德終於醒悟藝術是具有極大的自主性獨立性的東西,變換不同的敘述角度,就會得到不同的結局。

我還是很喜歡毛姆的。記得我看這本書的時候,一個同事說,他不喜歡書裡的男主人公。看完之後,我理解他為什麼不喜歡主人公查理斯·思特里克蘭德了。

他覺得查理斯·思特里克蘭德太自私。站在90%的芸芸大眾的角度來看,查理斯·思特里克蘭德不但自私,還無情,冷漠,就像書中一直在敘述著故事的“我”一樣,一直覺得查理斯·思特里克蘭德簡直是畜生,毫無人性。

他拋家棄子,並且毫無愧疚。他的妻子和孩子對他沒有任何傷害,他對妻子和孩子也沒有任何不滿。他只是想做他自己的事情,去畫畫,為了這件事,他拋開一切。

愛情、親情、世俗、生活環境,對他來說,都不值一提。

我想著就是他成為天才的原因,因為我們大部分人做不到。我們大多數人,在揹負家庭的責任、愛情的珍惜,我們大多數人,都或多或少擁有一些虛榮心,我們在意生活環境,被世俗所累。

即便你拋棄了妻子和孩子,有一天你也會心存愧疚,即使你捨棄了原本安穩的工作和優渥的居住條件,有一天也許你會暗自後悔。可是查理斯·思特里克蘭德沒有,他窮困潦倒、飢寒交迫、一無是處,可是他從不後悔。一直到他雙目失明,得麻風病而死的最後,他對他的選擇從未後悔。

我想這也是毛姆虛構出來的一個完美的天才。

只有虛構和天才,才能讓一個人超越世俗,摒棄七情六慾,只是跟自己內心理想的魔障做鬥爭。一個人只為了內心所想,徹底的,純粹的,去活著。

這種純粹,或許只存在小說裡,只存在天才的世界裡。

“良心是我們每個人心頭的崗哨,它在那裡執勤站崗,監視著我們別做出違法的事情來,它是安插在自我的中心堡壘中的暗探。”這種良心,我們每個人都有,但它對“天才”來說,毫無作用。

查理斯·思特里克蘭德覺得女人是個麻煩,他覺得自己身為人有性慾的需要,非常可恥。為什麼他會需要這些,不能完全追求自己的理想。他將一切都夠控制的、做到的,都做到了,除了身為男人的本性。

(“我不需要愛情。我沒有時間搞戀愛。這是人性的一個弱點。我是個男人,有時候我需要一個女性。但是一旦我的情慾得到了滿足,我就準備做別的事了。我無法克服自己的慾望,我恨它,它囚禁著我的精神。我希望將來能有一天,我會不再受慾望的支配,不再受任何阻礙地全心投到我的工作上去。因為女人除了談情說愛不會幹別的,所以她們把愛情看得非常重要,簡直到了可笑的地步。她們還想說服我們,叫我們也相信人的全部生活就是愛情。實際上愛情是生活中無足輕重的一部分。我只懂得情慾。這是正常的,健康的。愛情是一種疾病。女人是我享樂的工具,我對她們提出什麼事業的助手、生活的侶伴這些要求非常討厭。”——查理斯·思特里克蘭德)

“既然讓我擁有高貴的靈魂,為何又賜予我骯髒的軀體。”我想這不單是查理斯·思特里克蘭德所想,也是作者毛姆所想。在毛姆另一本書,《在中國屏風上》的自序,我看到了查理斯·思特里克蘭德的影子。他喜歡貼近自然,他對生活環境毫無挑剔,他喜歡走四方,結實各類人,獵奇世界。

所以“骯髒的軀體”,困住了查理斯·思特里克蘭德和毛姆,困住了每一個有著高尚靈魂的人。

書中有一段話,我印象深刻,是查理斯·思特里克蘭德回答“我”的逼問時,說得。

因為當時查理斯·思特里克蘭德睡了他救命恩人的妻子勃朗什,又拋棄了她。勃朗什最終自殺了,他的救命恩人施特略夫的生活也從天堂跌到地獄。

“我”對查理斯·思特里克蘭德感到噁心的憎恨,所以問查理斯·思特里克蘭德對於那個女人的死,還有救命恩人“施特略夫”有沒有愧疚之心。

查理斯·思特里克蘭德說, “要是一個女人愛上了你,除非連你的靈魂也叫她佔有了,她是不會感到滿足的。因為女人是軟弱的,所以她們具有非常強烈的統治欲,不把你完全控制在手就不甘心。女人的心胸狹窄,對那些她理解不了的抽象東西非常反感。她們滿腦子想的都是物質的東西,所以對於精神和理想非常妒忌。男人的靈魂在宇宙的最遙遠的地方邀遊,女人卻想把它禁錮在家庭收支的賬簿裡。你還記得我的妻子嗎?我發覺勃朗什一點一點地施展起我妻子的那些小把戲來。她以無限的耐心準備把我網羅住,捆住我的手腳。她要把我拉到她那個水平上;她對我這個人一點也不關心,唯一想的是叫我依附於她。為了我,世界上任何事情她都願意做,只有一件事除外:不來打攪我。”

這是他拋棄勃朗什的原因,這也是他絲毫不感到愧疚的原因,這是他離開自己的家庭,拋棄妻子的原因,這也是後來他會在塔希提島與土著人結婚生活到死的原因。土著人愛塔是個原始的女人,但這種原始正合了查理斯·思特里克蘭德的心意。

當他的紅娘“ 蒂阿瑞”問他同愛塔一起生活幸福不幸福的時候,他回答,“她不打擾我,她給我做飯,照管孩子。我叫她做什麼她就做什麼。凡是我要求一個女人的,她都給我了。”這就是一個天才畫家需要的女人,只是需要。

寫到這的時候,我甚至覺得這本書非常值得一看。

尤其是關於查理斯·思特里克蘭德內心的描述,非常精彩。毛姆一定是受了同等的煎熬,所以他能把那種煎熬描述的淋漓盡致。

查理斯·思特里克蘭德一生追求的,不過是幹掉自己內心的那個魔鬼。那個魔鬼讓他痛苦,不安,難受。畫畫只是一種他需要表達的形式,他要用這種形式去戰勝內心的魔障。最終畫能給他帶來什麼,名譽、金錢,都不重要。他只要活著的時候,減少折磨,尋求一個沒有折磨的聖地。這個聖地一直到他死,他才得意完滿。

所以最終他那可以流芳千古,價值連城的一屋子的壁畫,被他的土著妻子付之一炬。

畫完了,達到了,後來的那些東西,根本不再重要。

事實證明,他同土著人愛塔生活是最好的選擇。如果是他的原配妻子,他臨終吩咐她燒掉自己價值連城的畫,她未必會做。他原配妻子,在查理斯·思特里克蘭德死後,忘記了曾經對他離開自己的憎恨。裝模作樣的接受各個媒體的採訪,以查理斯·思特里克蘭德在世妻子的身份,沽名釣譽。

不得不佩服毛姆,他給一個混賬的“天才”,塑造了一個完美的人生和完美的結局。

因為他是“天才”,他離開妻子,拋棄孩子,禍害救命恩人的家庭,違揹人性,遠離塵囂,都得以解釋。

對於男主人公查理斯·思特里克蘭德,我並不討厭他。我也知道,我無法成為他。

“滿地都是六便士,他卻抬頭看見了月亮”。致敬毛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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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與六便士》的現代性主要表現在他的觀念上,在這本書中,毛姆表面上描寫了主人公的命運與遭遇,實際上表現了自己對藝術與生活關係的思考。

世界上只有少數人能夠最終達到自己的理想。

——毛姆

看完了《月亮和六便士》,我還是很喜歡毛姆的。記得我看這本書的時候,一個同事說,他不喜歡書裡的男主人公。看完之後,我理解他為什麼不喜歡主人公查理斯·思特里克蘭德了。

他覺得查理斯·思特里克蘭德太自私。站在90%的芸芸大眾的角度來看,查理斯·思特里克蘭德不但自私,還無情,冷漠,就像書中一直在敘述著故事的“我”一樣,一直覺得查理斯·思特里克蘭德簡直是畜生,毫無人性。

他拋家棄子,並且毫無愧疚。他的妻子和孩子對他沒有任何傷害,他對妻子和孩子也沒有任何不滿。他只是想做他自己的事情,去畫畫,為了這件事,他拋開一切。愛情、親情、世俗、生活環境,對他來說,都不值一提。每個人得觀念,看法,對某些作品的評論都不盡相同,自己喜歡就好,何必在意他暢銷不暢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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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幾年前,讀了毛姆的《月亮與六便士》,當時不甚明白文中主人公為何選擇中年時期拋家舍業開啟藝術生活,經過十幾年的社會生活,慢慢的有了些感觸,如果再讀一遍此書,應該能更好的理解。

此書的高明之處是把生活拆成兩條路線,一條理想,一條平庸物質。為什麼是六便士?而不是十萬鎊?

大抵天才的人都忍受著超級的精神孤獨,不為世俗理解,為在瑣碎生活中夢想逐日湮滅而飽受心靈時痛。人到中年尤其如是,平凡的工作崗位,不公正的勞動報酬,同事的調侃,妻子的抱怨,孩子的反叛,父母年邁力衰等待贍養。正如佛家所講:人生八苦,哪一苦都要經歷。

也就在此時,人也最為脆弱。很多表面的幸福生活,不過系以蛛絲,稍有風吹草動即會崩斷。終於書中的克蘭德在平庸的生活中忽然被“神諭”召喚,其實召喚他的不過是自己原始的性情,不過是對逐日喪失熱情的平庸生活得厭倦罷了。

他選擇重新開始喚醒自己,書中可以看得出,他沒有任何繪畫的根底,全憑自身的熱情。他跨過海峽跑到藝術氣息濃厚的歐洲大陸,他經常食不果腹,居無定所但他毫無悔意。

生活中這樣的例子也有,去年網上火了一年的上海流浪大師也有類似經歷。

不同的是,小說中的主人公窮困終生,至死畫作沒有得到認可。死後若干年突然名聲大噪,好多跟他接觸過的人後悔不已。

月亮,高高的掛在天上,美麗而難以接近,應該喻為夢想吧。它高貴而遙不可及。

六便士更容易獲得,表示平庸的生活。

多少人就在這高貴而遙不可及的夢想和觸手可及的平庸生活中輾轉掙扎啊。


仲邈


《月亮與六便士》作者用簡單的口吻描述了思特里克蘭德的一聲,斷斷續續,一百個人看完有一百個想法,人云亦云,好像每個人都能看到自己的影子。留給讀者更多的想法,

很多人把這本說理解成:月亮代表每個人遠大的理想,六便士就是生活的點點滴滴

毛姆像一個偵探,一點點從當事人,目擊者,第三者的視角看似零零碎碎的碎片中,帶著我們每一個打開書來追求答案的人。

說實話在閱讀的過程中,我也有疑惑,斯特里克蘭在追求他心中的藝術,在過他最真實的自我。但是他這種真實又傷害了別人,這種偉大,似乎讓人難以接受但有沒辦法狠他,因為藝術本來就是這樣,有的人似乎就是為藝術而生,我本身學的也是藝術,深深知道藝術對一個人可大可小,它是多樣的,不是客觀的,是由你心中的感想所決定它的對於錯。


憨憨冷知識


一千個哈姆雷特,躍然紙上,帶給每一個人不一樣的感受。

一、是否有魔鬼抓住你的靈魂?

“我懷疑他的靈魂裡是否深埋著某種創作本能,那種本能雖然受他的生活環境所抑制,卻像腫瘤在活體器官中膨脹那樣頑強地生長著,最終控制了他整個人,迫使他不由自主地採取行動。”

“我總覺得大多數人這樣度過一生好像欠缺點什麼。我承認這種生活的社會價值,我也看到了它的井然有序的幸福,但是我的血液裡卻有一種強烈的願望,渴望一種更狂放不羈的旅途。我的心渴望一種更加驚險的生活。”

很多時候都在想,我們是不是真的能夠看清自己內心所想所盼,心之所至。我們所過的生活,我們所成為的人,到底是靈魂的決定還是外界的推動。我成為了別人眼中的人還是自己心中的人。太難了,生活在人群當中,不得不重視別人的看法與評價,不得不在心中住在起一個衛兵,當有其他想法蹦出來與普世價值相違背,衛兵本能的將其砍掉。可惜,抽刀斷水,也許你不明白到底有什麼不對,卻始終覺得意難平。

人如果沒有夢想,和鹹魚又有什麼區別。可惜,我們大部分人都沒有夢想吧。如果沒有夢想,那可不可以退而求其次,明白到底想要什麼,想過怎樣的生活,想成為怎樣的人。太多的束縛,太多的需求,太多的逃避,最後我們就這樣走完了一生。

我突然想起了順治,江山在手,說走就走。

我突然想起了明熹宗,萬千河山,只愛木工。

連最至高無上的權利,都阻擋不了內心的渴望。

尼采為什麼會瘋

梵高為什麼會割掉耳朵

王爾德為什麼要坐牢

海明威為什麼要自殺

追逐夢想就是追逐自己的厄運,在滿地都是六便士的街上,他抬起頭看到了月光。

怎樣的驅動,才能不要六便士,賞著月光,衣衫襤褸,包不果腹。

可惜,我們還是被六便士所困,抬頭看見月光,低頭撿起了六便士。

未經檢討的生命不值得活,所以為了捍衛靈魂,蘇格拉底拒絕越獄。

如果有一樣東西,能夠讓你像伽利略捍衛日心說一樣,能夠像普希金一樣與丹特斯決鬥,能夠像肖斯塔科維奇一樣一生都在等待槍斃,能找到這樣值得堅守的東西,內心的渴望與滿足,已經遠遠大於對物質的眷戀,對死亡的恐懼。

是否有魔鬼抓住了你的靈魂?讓你只能俯首稱臣。

那些命中註定的狂熱,對抗衛兵的勇氣,最終讓你內心安寧。

熱愛音樂與畫畫,熱愛舞蹈與表演,熱愛寫作與詩歌,熱愛足球與賽車……所有的熱愛,在你做這件事情,在你投入於這件事情之中,已經得到了最大的報酬,而是否有所認可與收穫,都應當處之泰然。

思特里克蘭德為什麼會燒掉那副驚世之作的屋子,因為最豐腴的愉悅感,已經在創作的時候產生了,任他人看不看,又與我何干?

2、 愛情之所以為愛情

“但是說到底,這種感情是什麼呢?它只不過是對有保障的生活的滿足,對擁有家資的驕傲,對有人需要自己沾沾自喜,和對建立起自己的家庭洋洋得意而已;女人們秉性善良、喜愛虛榮,因此便認為這種感情極富於精神價值。但是在衝動的熱情前面,這種感情是毫無防衛能力的。”

感情與感覺,就像是一個硬幣的兩面,缺少哪一面,都無法投入。到底是感情難亦或是感覺難?感覺易在不需努力,感覺難在不受控制。感情易在日久生情,感情難在小心經營。

有感覺無感情,最終不過是,開始時適逢其會,分開時天各一方。

有感情無感覺,最終不過是,在一起心意難平,分開又決議難定。

我實在是不會相信思特里克蘭德會狂熱的愛上誰。他最狂熱的愛,都留給了他的月亮。

愛塔的愛與勃朗什·施特略夫有什麼區別?難道勃朗什·施特略夫最終可以為之一死,不能說明她深愛?只能說,這一份深愛並非對方所想要。

愛他,瞭解他,接受他。愛塔能夠做到完完全全的接受,接受你愛畫畫遠甚於愛我,接受你暴虐的性情,接受你無休無止的繪畫……愛很容易,接受卻很難。大多數時候,我們只是愛上了我們的幻想,所以當真人與幻想不一致,就開始企圖改變真人。

愛情之所以為愛情。我想,是感覺來了的時候,你們恰到好處,你們彼此舒適不彆扭,你們彼此相愛不認為有犧牲,你們彼此前進步調一致。

突然想到了鄭伊健與梁詠琪,那一曲《天使與海豚》,都以為感情會戰勝距離,卻不知道,我們所想要,不過是在一起舒適。

3、 我們都註定孤獨

“我們每個人生在世界上都是孤獨的。每個人都被囚禁在一座鐵塔裡,只能靠一些符號同別人傳達自己的思想;而這些符號並沒有共同的價值,因此它們的意義是模糊的、不確定的。我們非常可憐地想把自己心中的財富傳送給別人,但是他們卻沒有接受這些財富的能力。因此我們只能孤獨地行走,儘管身體互相依傍卻並不在一起,既不瞭解別人也不能為別人所瞭解。我們好像住在異國的人,對於這個國家的語言懂得非常少,雖然我們有各種美妙的、深奧的事情要說,卻只能侷限於會話上手冊上那幾句陳腐平庸的話。我們的腦子裡充滿了各種思想,而我們能說的只不過是像‘園丁的姑母有一把傘在屋子裡’這類話。”

時常覺得,語言真的是太過孤獨與蒼白。我萬千思緒,滿腹惆悵,感慨滿滿,卻在動嘴的時候無話可說。

正因如此,我們太希望有一個人,他能知我所思所想,他能解我所憂所愁,他能明白我的欲說還休,他能解開我的言下之意。彼此能夠敞開心扉,暢所欲言,酒逢知己,交談甚歡……

所以這個世界有了詩歌、有了小說、有了音樂、有了繪畫……他們都用另外一種方式,將情感寄託,在幾百上千後,仍然能夠慰藉心靈。伯牙與子期,錢鍾書與楊絳,為何能夠豔羨眾人。只因知音難尋,摯友難存。更何況,志同道合之人是你枕邊之人,可遇而不可求。

既然可遇而不可求,那就莫強求。人生在世,總是要靠些運氣。

既然註定孤獨,那就坦然之。知心中所求,自作伴,常作樂。

4、 高尚與卑劣

“做自己最想做的事,生活在自己喜愛的環境裡,淡薄寧靜、與世無爭,這難道是糟蹋自己嗎?與此相反,做一個著名的外科醫生,年薪一萬鎊,娶一位美麗的妻子,就是成功嗎?我想,這一切都取決於一個人如何看待生活的意義,取決於他認為對社會應盡什麼義務,對自己有什麼要求”

“亞伯拉罕沒有性格?我想只有非常有性格的人,才會在發現別的生活方式更有意義之後,只經過半個小時的考慮,就毅然拋棄原本蒸蒸日上的事業。而事後從來不懊悔突然踏出這一步,那就更有性格了。”

從來不認為追名逐利比追求安寧更為卑劣。

也從來不認為葛朗臺就真的是人生悲劇。

有人追求至高無上的榮耀,有人追求世外桃源的平靜

有人追求紙醉金迷的奢華,有人追求粗茶淡飯的安穩

有人追求夜夜笙歌的華麗,有人追求一茶一酒的簡易

有人追求後宮三千的快感,有人追求一世一雙人的滿足

有人迷戀於物質,有人迷戀於書畫

有人迷戀於賭博,有人迷戀於健身

有人迷戀於花花世界,有人迷戀於承歡膝下

……

這所有的追求與迷戀,是否真的就有所高低之分,優劣之選?恐怕這才是最大的傲慢與偏見。

世俗的價值體系,對太多的事情劃定了對錯。但每一個人的人生是自己的生活,成為怎樣的人,過怎樣的生活,不過是選擇與捨棄而已。

不是每一個人都有思特里克蘭德的勇氣,這勇氣,包含著對自己一直道德體系的拋棄,包含著對他們責任的否定,包含著對別人傷害的不屑,這種內心的糾結,遠遠大於了物質的貧瘠。

相對而言,亞伯拉罕的選擇更為簡單,只是遵從內心,三十功名塵與土,八千里路雲和月,都不值一提而已。

一生默默耕耘的老者,未踏出山莊一步

一生飄飄蕩蕩的智者,思想與身體同遊

又有什麼高尚與卑劣?

我沒看過山那邊的風景,所以我甘居一隅

我看過山那邊的風景,所以我願意爬山涉水

我看過山那邊的風景,所以我甘願駐地停留

無知而無畏,知之而無畏,是否真有所區別?我思故我在,未感知,未存在。

羅素曾說,幸福源於通向幸福權利的選擇有多少。

然,只有一條道路,難道那就不是他的幸福?

子非魚,勿定論。

世界上只有少數人能夠最終達到自己的理想。對自己理想生活驕傲,對別人不嫉妒不懷恨。

這樣,挺好!


活蹦亂跳的變態老阿姨


說實話,咱們國家很多人,包括我自己其實都沒有真正的自我價值感。

人云亦云的樣子有時候真的挺反感的。

很多書根本不明白怎麼回事,反正只要買了大家都說的那本書,走馬觀花似的看一遍再看看別人的評論就開始坐在一起討論文學,挺噁心的[摳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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