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奶去世,去公司請假,領導居然讓出示奶奶的死亡證明才讓去奔喪,不然不給假,怎麼辦?

御天楓


從單位角度來看,除了事假之外,員工請假要出示相關證明,這個是無可厚非的,也符合公司的管理制度。畢竟不同的假,所涉及的工資待遇發放會有不同的標準,所以公司要證明也有利於管理。


一些人性化的公司,充分信任員工,所以不需要員工出示證明也批假,這個尺度在於公司領導層的把握,但也不能因為公司要證明就說公司不近人情。


畢竟也可能會有少數人隨意稱病、稱家裡人死亡騙假,這種新聞網上也能看到。尤其特別一些大公司,人員非常多,管理複雜,所以一些管理措施是必要的。


對於喪假來說,員工是依法享有的假,喪假是指職工的配偶和直系親屬死亡時依法享受的假期。根據《關於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通知》規定: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可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准,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喪假。


一般情況下,公司是不可也不會拒絕批假的,畢竟親情是人世間重要的感情。如果公司領導非要出示證明,你一時拿不出來,也不要和領導吵架,因為吵架解決不了問題,反而會讓你難過的心情更加雪上加霜,建議如下方法:



領導也是講人情的,所以這個時候我們要和領導溝通,讓家裡親戚通過微信傳證明過來,領導看後即可批示。


如果家裡也還沒有辦理相關證明,那就可以出示醫院證明,甚至是靈堂照向領導證明,其實一般情況下,如果領導不是特別針對你,有這些證明後都會批的,人非草木,孰能無情。更何況是自己親奶奶的去世,領導也會體諒的。


二、非要證明


那就自己按事假請假回去, 和領導商量能否拿到證明後銷假。如果領導還是不給銷假,那也算了,就認這三天事假好了,大不了被扣點工資。



三、事假也不批


一般公司也不會走到這一步,好歹都還是會體諒員工的。如果真連事假也不批,那就兩個選擇,一個就是辭職離開,二就是曠工。


根據《企業職工獎懲條例》第十八條規定:

“職工無正當理由經常曠工,經批評教育無效,連續曠工時間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十天的,企業有權予以除名。”


如果是小公司,沒啥特殊的,自己也有能力,領導實在不近人情,那就辭職,回來再重新找份工作。


如果是不能離開的公司,萬不得已,就曠工幾天去看奶奶。雖然企業職工獎懲條件有規定,但也有公司也有關於曠工的規定,結合起來看。


喪假也1-3天,一般企業是曠工3天開除員工,所以控制在範圍以內,最多被扣工資。當然這步是最壞的打算,一般情況下也不會走到這步,除非領導和你有仇,故意整你。


其實職場法不外乎人情,平時和領導處好關係,一般這種情況下是不會卡你的。


奈奈姐姐


和諧社會不應該罵人,但是看了標題,不得不罵這種不是人的領導,豬狗不如的東西!一點人味都沒有,同時我也想起我哥哥去世的那年,得到家人的通知,我首先去辦公室請假,辦公室裡沒人!只好先行回家了!等處理完我哥哥的後事,第二天回單位,領導把我好一頓訓,到現在回想起來,都後悔當時沒揍她一頓!!!!


天山桐姥1


這個還要證明嗎?我父親去世後電話請假回家,部門領導馬上就批准了,回來再補請假流程單。喪事辦理完畢後,因公司工會對直系親屬有撫卹金,我填了個表,問公司需要死亡證明嗎?公司說不需要,這種事情誰還說假話的,立馬簽字後轉財務。


不會游泳的魚753


我當了十幾年管理,員工們有什麼事都會向我請假,我們公司只要是管理員批的上頭就直接接收假單,因此一般做事負責,認真聽話的員工有事跟我請假我會毫無猶豫的批給他,但是對於不怎麼聽話的員工我也會審問什麼事,該要證明的還是要證明,所以在任何一個公司做事,只要你認真努力盡心,盡債為公司做事,你有事要求上司都想辦法解決,於誠意做人才能得到對方的信任。對於一些經常無故曠工的員工來說,他要是請長假就應該讓他出示證明,因為我以前也碰上一個這樣的員工,他說爺爺過世需要請假十天,當時我覺得那小子平時做事還可以就批了他十天假,可誰知道不久他爺爺打電話到公司說聯繫不上他,失聯了,奇怪的是他爺爺還活得好好的,最後在我的審問下他才老實交代上次請假是出去打遊戲。所以公司要求出證明那也是合情合理的。


小妹見到你頭像聯繫我


通過題主的問題,我個人認為領導的處理太過於無情與冷漠,在我們生活的這片大地上,都有人死為大的道理。對於員工因有近親屬過世請假的事情,我個人認為沒有必要過於機械與死板。

2015年公司有同事臨時接到家人電話說母親病危,醫院已發病急通知書,要求該同事馬上回家。該同事還在出差過程中,為此他給公司領導彙報此事時,公司領導讓其先放下手中工作馬上趕回家去(當時該同事出差地點只是在省內,他家所在市的旁邊一城市),工作公司會再派人處理,或者等此事處理完畢後回公司上班後再講。

幸好的是該同事回家當晚,母親就病逝在醫院。當公司聽到這個消息後,根本就沒有給他談假期與工作的事情,只是給他說先把家裡的事情處理好再回來上班,對時間沒有要求。同時公司派員工代表公司到他家進行慰問,並送上公司及其它同事的心意。

到今天為止,我都認為公司在處理這件事情上,充滿了溫度與關懷。員工有親屬過世的情況下,心情都是沉痛與傷心的,這時我認為我們沒有必須還守著條條框框的管理制度與規矩,而是更應該體現公司的人文關懷。

迴歸題主話題:

對於這樣的公司與處理工作死板的領導,我的個人看法是直接離開回家,處理完公司的事情後,再回公司報到,並提供由街道、村委會出具的“死亡證明”即可。如果公司因為追究題主責任,那我認為這樣的公司也沒有再呆下去的必要了。

而公司出現這樣的情況,除開領導處理工作死板外,我想以前應該有吃過這樣的虧,上過這樣的當。為此處理起來小心謹慎,但我個人認為這樣的公司與領導缺少了對員工必要的人文關懷與公司領導應該有的大氣。

如果確定有員工胡亂編造家屬過世的消息來騙取不當經濟利益或者有薪假期,證明這位員工的品行就存在很大問題,但這樣的員工只能通過事情去檢驗,如實如此一經發現開除即可。

綜上所述:面對這樣的問題與遇到這樣的領導,也確實夠題主窩心的,不過可以好好給領導說明情況,畢竟這種事情還沒有多少要拿出來開玩笑與藉機騙假的,或者說明回來銷假時再提供證明也可。如果領導油鹽不進,題主大可放心回家處理,回來再處理這事也不晚,我相信公司老闆能夠理解,同時這樣的單位就沒有再繼續工作的必要了,可以考慮換工作了。

作者介紹:荷在職場---專注職場領域,發表職場觀點,請大家【關注】我吧,我將持續提供職場資訊。


荷在職場


我們公司試過一次,有一個員工家裡有親人走了。然後行政那些人說,你要拿證明回來,只能算正常請假,這個月全勤獎什麼的都沒了。這個員工也是個狠人,回到家現場錄了一個小視頻,然後還拍了一堆現場照,棺材什麼的都照了。一下子全部發到那個行政人員哪裡。那個行政的第二天回來破口大罵了一天。


魔鬼中的lzx


今年9月份,我85歲的父親,因心梗,永遠離開了我們,消息一出,同事,同學,臨居都來幫忙。辦完父親的後事,我姑娘去上班,早上9點,姑娘給我打電話,說:請了三天喪假,領導要看死亡證複印件,不然要做為曠工處理。哎,這種事誰能說慌?我只好把圖片發給姑娘,姑娘趕快複印完,給領導送去。這件事才算平息。領導還對姑娘說:這件事不是光對你一個人,每個人都是這樣,隨後從抽屜裡又拿了幾張複印件。無語了。



甜甜姐2


現在這種現象隨時出現,也不能完全怨單位領導不信任,當今社會年青人什麼事都能做出來,我在單位就遇到過這樣事,有一個小同志要跟同學出去玩幾天,就請假說:奶奶在老家逝世了,要回去幾天,單位給了假,(因為他奶奶幾年前就病逝了)後來他還當笑話講給我們聽。所以要理解領導的苦心,現在都給個體做事,一個籮卜一個坑,難免,理解萬歲吧!


秦春夕陽


爺爺突然走了,當時是週五晚上19點多,知道消息我跟領導請假,連請假條都寫好了。領導說我不懂得請假的程序,知道要提前提交請假條的嗎?硬是沒明確同意。直到現在想起來都覺得太氣憤了,這種事情還能提前準備預約的嗎?!是人說的話嗎?!後來我爸喊我別請假,我後來就沒請假,週五晚上直接開車一路狂奔趕回老家,週日晚上連夜開車10小時趕回來上班,早上9點準時出現在辦公室,11點領導來上班看到我在辦公室坐著,像看到鬼一樣驚訝,然後假惺惺的說你不是請假了嗎?我說您不是沒同意嗎,哪裡敢不尊重領導喔。(心裡一萬遍🦙)


豆豆龍969


一般都是事後補單子,好一點的單位工會會派人慰問,主要看你在公司處在什麼層面上,直系親屬三天假是法律規定。我和老婆在一個工廠上班,我是車間主任,老婆在化驗室,岳父過世老婆有三天假,我沒有,但領導要求把車間事情安排好,有事電話聯繫安排,假都不用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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