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不滿朋友還錢數字 到朋友燒烤攤噴漆撒冥紙 遭判拘役


男子不滿朋友還錢數字 到朋友燒烤攤噴漆撒冥紙 遭判拘役

男子不滿朋友還錢數字是詛咒他去死,竟到他的燒烤攤噴漆撒冥紙,遭判拘役。(圖/資料照)

李忠憲/臺中報導

劉姓男子2年前出借40萬元(約人民幣9.35萬元)給張姓友人,多次索討債務,對方卻只還他4400元(約人民幣1028元),他自認「44」是「叫他去死」大怒,凌晨前往張男開的燒烤攤噴漆撒冥紙洩憤。臺中地院審結,劉男雖否認有恐嚇意圖,但法官不採信,依恐嚇罪判他拘役20日,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劉姓男子2年前借40萬元(約人民幣9.35萬元)給張姓友人,無業的他因為不滿張男2年中雖還4次欠款,卻都只還350元至3千元不等,還欠39萬5600元(約人民幣92512元)。劉男大怒,2019年7月31日凌晨跑去張男開在豐原區的燒烤攤,趁攤位已打烊,對攤位器具、冰箱、地板、木椅噴上綠色及白色油漆,接著在現場撒冥紙才離開。張男當天上午接獲通知到場,發現攤位遭人破壞,立刻報警。警方循線逮到劉男,並依妨害自由罪嫌送辦。

劉男雖坦認確實有去噴漆、撒冥紙,警詢時否認有恐嚇意圖,辯稱只是希望對方還錢。案子進入司法程序後,他才說出內心話。劉男說,「張男欠我錢,我跟他請求2 年多,所以才到他店裡做這些事情。他最後一次匯款4400元(約人民幣1028元)給我,時間是發生在灑冥紙前1 個月,故意匯款4400元(約人民幣1028元)意思是要我去死一死,我不得已才去做這些事情。」

法官也根據張男證詞,確認劉男所言不假,審酌劉男未 能以理性方式向張男索討債務,自行解讀匯款數額意涵,而以加害生命、身體及財產之事恫嚇對方,使他心生畏懼,判處拘役20日,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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