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貸晚還三個月,開發商把銀行貸款給還完了,退我首付款,要讓我一次性付33萬咋辦?

藍翅芳雲藍弦


不作不死,作作好死。每個月還貸款前銀行都有提示,尤其是第一次過期沒還,銀行的態度還特別好。現在你做了初一違約在先,開發商做了十五按程序操作,你個人沒辦法補救,特別是房價漲了很多,開發商有利可圖而且法律程序上完全在理。打官司也輸,開發商的律師巴不得你去告。


亢龍有悔44


我在做房貸經理的時候,曾經遇到過類似這樣的客戶。

他當時晚還了大概有兩個半月左右。我還給客戶打電話說如果你再不還款,我們就要採取一定的措施。客戶前幾次沒有接電話,最後一次接電話態度非常惡劣,說現在確實沒有錢,願意怎樣就怎樣吧!

對於新房來說,開發商要對客戶進行階段性擔保。也就是在房產證去抵押給銀行之前做一個保證,如果客戶三個月以上未還款,那麼開發商就要替這些客戶償還掉欠銀行的債務。

觸發這一情況之後會帶來什麼樣的後果呢?

首先客戶的徵信上會顯示連續逾期三個月,還有一個“代償”的標誌,基本上只要有“代償”的標誌,以後這個客戶至少在五年以內就與銀行就無緣了。

其次,開發商把原來的房款退還給了銀行之後,就會向購房人索要剩餘房款,也就是題主面臨的這一情況。

到了這個時候,客戶與銀行的債務違約直接轉變為客戶與開發商的交易違約。在還沒有抵押之前,銀行是無權處理你的房子,但是現在開發商則有權不交付房子。因為,從貨款兩清的角度說,你並沒有把足額的款項支付給交易對手,交易對手就有權不交付商品。



那麼這個時候應該怎麼辦呢?

我遇見的那個客戶最後的處理方式自然是要去找開發商。具體兩方怎麼協商的我就不太清楚了。但是最後的結果是,開發商把首付款退給了客戶,同時又收取了他相當一部分的違約金。

開發商的朋友跟我說:“因為那一段時間房子賣的特別好,我並不是一定要把房子賣給他,讓他去籌錢或者起訴怎麼樣?儘快的把房子收回來賣給另一個買家,是我們處理這種事情的原則。購房合同中約定,如果晚交購房款,需要賠付日息萬分之一到萬分之五的違約金。這不和我約金,要至少能夠彌補我們公司的利息成本。”

其實除了讓開發商扣除違約金,把首付退還之外,還有另一個方案。這個方案就是由購房者自己將房子對外轉出,儘快收取一定的款項交付給開發商。

這個方案的好處是可以不用付過多的違約金。不好的地方在於,為了儘快出手,你需要降低房價,同時接你房子的人也不是很好找。

總結:

就目前題主描述的這種情況來看,題主理虧在先,違約在先。所以現在要積極與開發商進行協商,看看下一步的處理方式是什麼。開發商的員工如果願意的話,也會幫助題主去尋找,願意接手你房子的人。


銀行研究僧


因為個人也剛剛才辦了個人房貸手續,你說的這種情況,在辦理房貸的時候,銀行業務員也給過我假設。

還有根據你所描述的情況,首付款退給你,讓你一次性支付33萬。就上面的問題。大概算一下。假如你這套房子總額是33萬。按三成繳了首付。那麼你的貸款應該在20萬左右。就按十年期的貸款。每個月也才兩千多。按正常來說壓力不大。但是主要你還斷供了三個月。間接地反映了一些問題。你要麼遇到什麼大一點的事情。要麼就是你的個人收入來源固定的問題。

而且現在開發商已經為你支付了全款。同樣的,需要你全款購買這套房。我想更多的也是擔心你經濟方面的問題。為了規避風險。

所以如果我是你,會根據你自身現在所遇到的情況。考慮解決方法要麼一次性繳清房款留房,要麼就是扣除違約金返還首付款。


凡人小情感


期房辦理房貸,晚還三個月,相當於已經斷供了!銀行找階段性擔保人(開發商)進行還款並繳納違約金,是很正常的!現如今,開發商給你的兩個選擇:1、退回首付款(可能需扣除部分金額);2、交齊尾款及違約金共33萬元,這也是合理的要求啊!誰讓過錯方在你呢,買房子辦按揭,沒事斷什麼供呢!

期房辦理月供,開發商需提供階段性擔保

現如今,全國商品房都採用預售制度,高層住宅未封頂、未竣工驗收,即開始售房回款。這種期房,並沒有產權證明,是無法辦理抵押按揭貸款。

因此,銀行就和開發商一“合計”,由開發商為業主按時還款提供連帶擔保責任,保證期限截止到辦理完房產證、他項權證,並交至貸款行為止!

在此期間,一旦業主出現斷供(停貸2個月),那麼銀行是有權要求開發商一次性支付貸款餘額及繳納違約金的。這也正是你所遇到的問題所在!

此時該怎麼辦

目前,你的債權已經由銀行轉為開發商了。而開發商給你的選項,說明房價已經有所上漲了,而且幅度還不低。如果,房價是下跌的,開發商只會要求你一次性補交尾款,怎麼可能會給你退首付款呢!


  1. 此時,如果你能一次性支付33萬元的購房尾款及違約金,那麼房子還是屬於你的,購房合同依舊有效!

  2. 如果,你無法還清欠款,那麼可事先徵得開發商的同意,出售期房,不過你得找到能全款支付的買家才行。這中間還會涉及到各種稅費、違約金及罰息,操作很是複雜!

  3. 實在沒有辦法的話,就拿會自己的首付款吧(需扣除一定金額)!不過,房貸逾期三個月,估計會形成個人信用汙點、甚至是被銀行納入黑名單,對你以後辦理各項銀行業務,影響很大啊!

綜上所述,期房按揭貸款,晚還三個月,帶來的後果還是蠻嚴重的!現如今,留房、還是賣房,該如何抉擇,還需結合自身的情況來綜合考慮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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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者思


我在去年在一個三線城市也買了一套房,因為當時工作不太穩定,所以辦理貸款時候特意諮詢了下,你所說的斷供的情況。

房貸與其他商業貸款有所不同,在你的房貸超過兩個月未還,也就是認定斷供,這時候銀行會找第三方擔保人房產開發商。

一般處理就是讓你補齊所有購房款以及違約造成的利息和滯納金。像你這種退還購房款我估計是那套房漲價。開發商有利可圖。所以這種情況,一個收取首付款,房子給開發商,要不就是補齊購房款留住房子。還有就是把房子賣了把全款給開發商,這個有點難需要對方全款付。

如果你又想留住房子又想解決這個問題,建議你去找一些做短期資金拆借的機構。權衡好利益差

房貸拖這麼久不還,對個人影響還是蠻大的,現在徵信體系越來越健全。還是要好好愛護。



奮鬥的小金鑫


你已經違約在先,也就是你錯在先,晚還三個月對於銀行來說你已經斷供了,開發商作為擔保人銀行肯定會要求開發商還銀行的!而且應該你買的是屬於期房,房子還沒有建好,沒有下方房產證的那種,才會出現你這種情況。

至於你當前的難題就是開發商把銀行貸款給還完了,退你首付款,要讓你一次性付33萬咋辦?對於你當前情況你只有三條路可以選擇:

第一種:繼續購房

繼續購房意思就是繼續履行你跟開發商簽訂的合同,把房子的尾款給付了,只要你把房子的尾款給付了之後,房子依舊還是你的。但有一種改變的是你現在已經不能月供了,銀行肯定不會放款給你了,因為你已經出現斷供了,其他銀行也是不行了,你的徵信肯定出現汙點了。

所以如果你想繼續購房,那隻能跟開發商協商了,把房子尾款33萬一次性付清,這樣的話你也可能不算違約,只是把33萬給開發商就行了,不用支付違約金給開發商。而且如果你把33萬給開發商的話,開發商也沒有出現任何損失,也沒有算違約購房,依舊算走的購房正規程序。

第二種:不買房了,退首付款,並且支付違約金

這種情況也就是算你違約處理了,由於你斷供,導致購房程序沒有履行好,而你又主動放棄購房,這種情況的話肯定就是算你違約的。你也不用一次性繳款33萬元了,跟開發商協商好,你沒有能力購房了,打算放棄這個購房,開發商會把你這個首付款退回給你,但是你購房的時候已經跟開發商簽訂了購房合同,等於你放棄購房,違約就需要支付違約金才會把你的首付款給退還給你。

第三種:房子轉讓

其實你這種情況還是有一個辦法的,那就是你跟開發商協商好,你找到下家繼續來購買你這套房。而你之前月供的錢和首付款就是從你的下家收回,至於怎麼辦理手續相信開發商會跟你的下家交接的。只要開發商同意你轉讓房權,而且你又能找到下家,這種情況的話你還是順利拿回你所支付的錢,這樣的話只是稍為麻煩,大家都沒有什麼損失出現,這個也是比較好的處理方法。

綜合以上三種方法,你可以根據你自身情況來選擇一種最適合你當前條件的做法,只要你處理好了也許你的房子或者錢都還是在的。但是不管你怎麼處理,你最終失去的就是徵信了,你由於斷供三個月,你的個人徵信是已經肯定有汙點了,至於以後你想再度貸款買房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所以你在處理這件事之前一定要考慮到這一點,個人徵信對於你以後跟銀行打交道是非常不利的。


老金財經


這個問題很難辦了。

房貸晚還三個月,就不是晚還了,甚至已經超越所謂的簡單的逾期,而是房貸嚴重違約了,銀行要按照相應程序走流程。

一般來說,只要在合同規定時間之內沒有還房貸,就算逾期。也有的銀行比較客氣一點,會給於24小時寬限,就是在逾期24小時之內可以不算,超過24小時,就算逾期。一般的逾期,主要是罰息處理。

如果說是晚三天,或者三週,這樣溝通一下都是沒有問題的,銀行也有給與一定的寬限,罰息之後大家你好我好全都好。但超過3個月,就不是一般的逾期,而是比較嚴重的違約。 央行規定,逾期(含展期後逾期)90天以內的不良貸款,列為催收貸款,這與業界默認的“連三累六”有著一定的“不謀而合”。

銀行業內,有“連三累六”這種說法,“連三累六”主要是針對個人貸款而言,信用卡逾期一般不算在內。

這是指市民還款逾期達到“連續三個月,累計六次”。如果達到這個標準,就將被銀行視為“問題客戶”。

“連三”的嚴重性更甚於“累六”。如果連續三個月不償還貸款,基本就可以判定他是“惡意”欠款,銀行在審批貸款時一般都會對這類客戶特別慎重。

對於有“連三”問題的借款人,銀行可能視其欠款時間、金額等,採取拒貸或者降低貸款成數、提高貸款利率等措施。

對於具有“累六”問題的借款人,銀行大多會進一步調查其以前貸款逾期的具體情況。

所以,你這種情況,算是比較嚴重的金融違約,銀行對這一類客戶,是非常謹慎的。

開發商把銀行貸款給還完了,退你首付款,要讓你一次性付33萬,那麼說明你購買的是新房。

對於購買新房的客戶來說,一般都有一個由開發商進行階段性擔保的過程。

簡單地說,就是開發商拿房產證抵押給銀行之前做一個保證,如果客戶三個月以上未還款,那麼開發商就要替這些客戶償還掉欠銀行的債務。顯然你是觸動這樣一個條款。

那麼這時候事情已經複雜化了,已經很難協商處理。那麼就按照合同辦事了唄,還錢就是。 如果確實沒錢,那麼跟開發商協商一下,開發商收回房子,你要付一些違約金。這些可以協商。或者你把房子迅速轉讓出去,然後還清欠開發商的錢。

購房是一個大事,即使是投資性購房,也要做好資金安排。


波士財經


斷供就說斷供,沒還錢就說沒還錢,哪有晚還三個月的?

首先晚還三個月這個說法令人匪夷所思,要說有事或者忘記,晚還3天能說的過去,三個月,你說忘了,誰也不信吧?

其次,你說開發商把銀行貸款給還完了,這也不符合常理,因為房貸的借款人是你,開發商沒有義務也沒有權利幫你還款,在具體來說, 即使開發商把錢存到你貸款還款的銀行卡中,銀行自動扣了貸款,也只能說明還款主體是你,開發商給你的銀行卡存款而已,你與開發商借貸關係不能影響你和銀行的借貸關係。

最後,從你的問題,看不出開發商讓你支付33萬元的邏輯和原因。

以我在銀行工作的多年經驗,我大膽的推測一下,銀行和開發商有約定,如果遇到這種逾期不還款的,由開發商墊付貸款,甚至結清貸款,再向購房者進行退房處理。

但這種處理方式合理合法嗎?我認為不。

首先,無論你房貸逾期多久,借貸關係是你和銀行之間的,銀行可以因為你逾期而一招貸款合同相關條款跟你接觸合同,要求你提前歸還所有餘下貸款,但都要跟你處理,不可能跳過你直接跟開發商就把這事辦了。

其次,即便是開發商替你提前結清了貸款,把首付款退給你,考慮到已經換了的貸款,以及提前還款可能產生的收付費,怎麼也不至於還讓你額外一次性支付33萬元,怎麼著,房價比買的時候降了這麼多?

最後,下次遇到這種情況,即使與銀行妥善溝通,才不至於出現現在這種感概的局面,我估計你徵信已經出現不良記錄,以後想貸款也難了。

建議嘛,據理力爭吧,銀行和開發商這麼操作肯定是非常規的,應該是站不住腳的,按照正常流程你逾期後銀行會拍賣你的房子,所得款扣除貸款本金利息和滯納金,以及拍賣費用,如有剩餘還會返給你,怎麼著也輪不到開發商問你要33萬元,不行就要走法律程序吧。


鑫財經


銀行的房貸按揭是按期歸還(一個月為一期),三個月未還已經不能稱之為晚還了(三天還差不多),在銀行對於個人信用的考核有個標準,叫做“累六連三”(最近兩年內累積逾期6次或者連續逾期三次),達到這個標準的就是嚴重的個人信用問題,很明顯你就是連三的情況,對於出現這種情況的,銀行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金。

為什麼開發商還款?

逾期三個月,銀行必定已經對你進行過多次催收,一般逾期的三天內就會有客戶經理聯繫你了(因為信貸系統會提示客戶經理,其名下的貸款客戶出現逾期),之後的三個月內都是銀行的催賬之期,如果說貸款人在三個月內均無還款行為,那麼只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失去了還款能力;另一種根本無還款意願。

對於逾期的貸款,有抵押物的銀行會處置抵押物;有保證人的,會向保證人追償。理論上而言,你辦理的是房貸,由房子做抵押,銀行應該直接拍賣房子才對,而不是找開發商。如果該房子已經建設完畢,並辦證出來,那麼確實是拍賣你的房子;但是如果你的房子是期房,尚在建設過程中,銀行其實是無法拍賣的,這種情況下,只能向保證人開發商追償(你當初在辦理按揭住房貸款時,其實是辦理的預抵押登記,而簽訂的合同裡,會約定在產權證辦出來之前,該貸款由開發商提供階段性連帶責任保證擔保,開發商為了銷售房子,也願意籤這個擔保責任),因此期房還款過程中如果你未按時歸還貸款,最終銀行找的是開發商來償還該筆貸款。

如下圖所示:個人購房借款合同最後一頁第一欄為貸款人(銀行)及其法定代表人;第二欄為借款人(你);第三欄為抵押人(也是你);第四欄為階段性的保證人(開發商)及其發到代表人。

退我首付款,要讓我一次性付33萬咋辦?

這點我沒看明白,正常情況下,開發商在替你繳納完剩餘的貸款本金之後,會按照原來購房合同約定的協議,要求你歸還開發商替你償還的資金本息,當做全款買房,而不會在退你首付款了。


如果你無法一次性歸還開發商替你繳納的資金本息,那麼你就構成了違約,違約的情況下,開發商有權收回房子並沒收你的個人首付款(部分有約定違約金額比例的,可能首付款會略退回一部分)。

也就是說一旦到這個地步了,除非你有能力一次性付款取得該房產的所有權,否則構成違約後,你出現損失基本是妥妥的了,少則損失部分首付款,多則損失全額首付款。所以對於貸款一定要量力而行,不要盲目東拼西借湊足首付款,而不考慮以後還款的問題,否則最終的損失更大。


鯉行者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先提醒所有有房貸的人,一定要按時還貸,否則個人信用將會受到影響,後續辦理貸款就非常麻煩,這是非常不值得的。

而對於這個問題,感覺這件事情本身也說不過去,一般來說業主貸款都是找銀行貸款的,即便業主拖欠房貸,那也是銀行催促業主儘早還貸,而且貸款的時候,房產證是抵押給了銀行,如果晚還三個月,按照房貸合同的規定,銀行是有權把房子低價抵押出去的。

開發商替業主給還了,還有這樣好的開發商嗎?為了避免業主房子被銀行低價抵押出去,出手相救,這種可能性是比較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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