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常市人民檢察院在行動

自黑龍江省啟動重大突發公共和衛生事件一級響應以來,五常市人民檢察院積極落實市政府及上級院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成立疫情防控專項小組,以高度的政治自覺、法治自覺、檢察自覺主動擔當,會同公安、法院重拳打擊各類危害疫情防控的違法犯罪。

2020年2月5日五常市公安局刑偵大隊接到五常市政府報警警情:五常市居民張某某於2020年2月3日被確定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2020年2月1日其在五常市醫院急診科就診時隱瞞了自己真實姓名,在沒有采取足夠防護措施情況下擅自與人接觸,導致其感染的新型冠狀病毒存在傳播的嚴重危險並在五常市疾病控制中心工作人員詢問時謊報其在近期未到任何地點一直在家居住,也沒有和其他人接觸過的犯罪事實。公安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二條之規定,對張某某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偵查。同日,五常市公安局根據防疫案件辦理機制中聯防聯控工作要求,以電話告知我院第一檢察部主任楊宏志,楊主任在電話中向偵查人員瞭解了本案嫌疑人的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案件基本案情,在掌握基本情況後,便上報主管副檢察長馬權及院黨組,檢察長關永吉及院黨組高度重視,第一時間做出決定,指派第一知情人楊宏志主任及其書記員梁明偉進行該案的提前介入工作。

提前介入涉疫案件|五常市人民檢察院在行動

楊主任通過電話視頻的方式向偵查人員瞭解案件進展,查閱案件現有證據材料,根據本案的事實、證據情況,從嫌疑人主觀故意的認定、嫌疑人造成的危害後果及案件可能的定性走向等方面逐條提出明確意見,指明偵查方向。為了更好維穩防控疫情,有力打擊犯罪,五常市公檢法三機關於2月10日會商研判該案,通過三機關共同把關,把握案件質量,既能確保精準打擊犯罪,更利於本案的快捕快訴快審。目前,該案在進一步偵查中。


提前介入涉疫案件|五常市人民檢察院在行動


五常市人民檢察院會以辦理本次案件為契機,加強法治宣傳,對不配合防疫戰的犯罪分子形成威懾之力,營造眾志成城、共同抗擊疫情的法治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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