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江中院發佈“2019年度優秀司法建議”

內江中院

“2019年度優秀司法建議”

內江中院發佈“2019年度優秀司法建議”


一、關於促進政府及其職能部門建立外來信件收文制度的司法建議


二、關於規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程序的司法建議


三、關於加強對高速公路出入口及客運站秩序管理的司法建議


四、關於規範告知義務履行的司法建議


五、關於防範融資業務中法律風險的司法建議


六、關於嚴格規範環保執法程序的司法建議


01


關於促進政府及其職能部門建立外來信件收文制度的司法建議


【情況簡介】


信件是人民群眾向政府機關表達訴求的方式之一,缺少規範的收文制度,可能導致政府機關不能及時瞭解和解決群眾訴求,並由此造成政府信息公開不及時而敗訴的案件時有發生。內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審理市中區人民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案中,發現該區政府及其職能部門未建立外來信件的收文制度,各部門外來信件無登記,隨意放置於門衛處,由於管理不到位,存在信件損毀、丟失的風險。故建議市中區人民政府認真研究,建立規範自身及所屬職能部門、鄉鎮人民政府的外來信件收文管理制度,確保能及時瞭解並便捷有效的處理人民群眾訴求,依法提高行政管理質效。


【建議效果】


該建議被市中區人民政府予以採納。市中區人民政府迅速開展了專題調研,專門召開了外來信件管理工作推進會,建立了外來信件收發及傳遞管理制度,進一步規範了外來信件的收發管理;在方便群眾隨時投遞信件的同時,進一步規範辦理流程、建立跟蹤反饋機制,暢通群眾訴求接收渠道,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果,有力促進了依法行政。同時,該司法建議也被受到新聞媒體的關注,被多家媒體報道或轉載,社會反響良好。


02


關於規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程序的司法建議


【情況簡介】


隨著城市化進程的不斷加快,因房屋徵收引發的糾紛也日益增多。內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審理某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行政補償和行政複議案中,發現相關政府及部門在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的行政執法程序中存在開展意見調查程序不規範、評估機構推選程序和分戶評估報告的公示程序不符合規定要求等問題。故建議相關政府及部門在國有土地房屋徵收補償過程中,嚴格按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四川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規定的房屋徵收及補償程序開展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工作,充分保障被徵收人在房屋徵收過程中的程序權利和實體權利。同時,注意收集和保存公告、公示、送達方面的證據材料備用。


【建議效果】


內江市東興區人民政府對該司法建議予以採納,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進一步規範徵收補償程序。通過開展專題業務培訓、聘請律師對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工作進行全程指導、聘請公證處參與推選和公示程序等舉措,不斷規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的程序,提高執法人員的執法能力和水平,充分保障被徵收人的實體和程序權利。


03


關於加強對高速公路出入口及客運站秩序管理的司法建議


【情況簡介】


隨著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持續深入,在加大對黑惡勢力打擊力度的同時,也應當在源頭進行防治。內江市市中區人民法院在審理某強迫交易惡勢力犯罪案件後,發現該類惡勢力犯罪主要是在本地的高速路口及客運站專門針對過境乘客實施強迫交易行為,嚴重滋擾當地百姓,破壞交通運輸秩序,且其中還有出租車司機參與其中,給出租車行業帶來了負面影響。故建議相關部門應引起高度重視,加強對高速公路出入口以及客運站秩序的管理和整治,加強對下屬單位及人員的嚴格管理,配合黨和政府打贏掃黑除惡的攻堅戰。


【建議效果】


內江市公路運輸管理處對該司法建議予以採納,積極採取通報典型案例提升駕駛員法治意識、開展打擊“黑車”非法運營和規範出租車經營行為專項行動、以“出租車輛監控平臺”加強監管等措施,不斷強化管理整治,對嫌疑車輛進行及時查核,對有違法行為的車輛駕駛人立即固定相關證據並嚴格依法處理,有效從源頭上遏制了運輸行業強迫交易的犯罪行為發生。


04


關於規範告知義務履行的司法建議


【基本案情】


公安機關歷年來處置的治安案件及民事糾紛較多,其認定為民事糾紛,不作治安案件處理的情形也較普遍,若未履行告知義務或者履行告知義務後未及時存證,由此引發訴訟導致行政機關敗訴的風險較大。資中縣人民法院在審理某治安行政確認案中,發現資中縣公安局處理某糾紛案件時,認為該糾紛不屬於治安案件,應屬民事糾紛,但對該結果未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八條的規定告知報案人,屬於程序違法。為防止類似情形發生,故建議資中縣公安局在處理治安案件中,若發現不屬於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應當及時將處理結果告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並說明理由。


【建議效果】


資中縣公安局對該司法建議予以採納,以專題會議安排部署,加強學習,提高依法辦案能力,強化責任落實等舉措,改變了民警在執法辦案過程中重實體輕程序的理念,加強了程序的約束作用,避免了執法辦案活動的任意化和隨意化,有力的督促了民警嚴格依法行政。


05


關於防範融資業務中法律風險的司法建議


【情況簡介】

近年來,因金融融資行為不規範引發的糾紛日益增多,相關金融公司因合同約定、業務辦理等存在的不規範問題,往往導致其在訴訟中面臨較大法律風險。隆昌市人民法院在審理某追償權糾紛系列案件中,發現內江市農業產業化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有限公司與反擔保人簽訂的制式合同約定擔保範圍除了借款本金還包括“利息、違約金、律師費、訴訟費等”,但其約定的最高額抵押額度卻與借款本金的金額一致,可能導致其追償的金額超過反擔保的最高抵押額度,難以通過抵押物全額優先受償。同時認為該公司與借款人約定的利率略高,故建議內江市農業產業化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有限公司若採用最高額抵押的方式,應當在貸款本金數額的基礎上,對“利息、違約金、律師費、訴訟費等”予以估算後,按高於債權數額一定比例確定最高額抵押的額度。同時,根據當前國家大力扶持民營企業發展、減稅讓利的政策,對代償金利息的約定可作適當調整。


【建議效果】


內江市農業產業化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有限公司對該司法建議予以採納,對制式合同中抵押額度的約定作了調整,以保障抵押權覆蓋本金、利息等全部債權,提升了公司的風險防控能力。同時,表示其作為政策性國有融資擔保平臺,將進一步採取減費讓利的措施,減輕企業負擔,助推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


06


關於嚴格規範環保執法程序的司法建議


【基本案情】


“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在加大對環境監管和整治力度的同時,也要注意嚴格依照法定程序開展行政處罰工作。威遠縣人民法院在審理某環境保護行政管理(環保)行政處罰系列案件中,發現相關單位提交的《現場檢查(勘驗)筆錄》等證據材料中存在記載不一致、缺少執法人員簽名、無送檢樣品數量記載等問題,故建議內江市生態環境局應採取相關措施,增強環境執法人員的依法行政意識、程序意識、取證意識,並建立監督機制,對執法部門辦理的案件是否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定性準確,處理適當,程序合法進行全面審核,進一步規範相關執法行為。


【建議效果】


內江市生態環境局對該建議予以採納,組織專班認真研究並積極採取專題培訓,制發《關於進一步規範行政處罰程序的通知》,要求在環境執法辦案過程中強化程序意識,嚴格依法調查取證,按照環境監測技術規範如實填寫樣品信息,並在採樣過程中全程錄像。同時,建立完善相關環境執法及行政處罰制度,細化工作職責,促使環境執法人員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行政。


內江中院發佈“2019年度優秀司法建議”


- 問答時間 -

內江中院發佈“2019年度優秀司法建議”


內江中院政策法律研究室主任鄭強為您答疑解惑


Q:

內江法院開展2019年度司法建議評選活動初衷是什麼?


A:

司法建議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的重要方式。近年來,最高人民法院、省法院高度重視司法建議工作,將其作為化解社會矛盾、助力社會治理水平的重要切入點和有效方法。內江法院緊緊圍繞“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工作目標,在加強審判工作的同時,著力促進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堅持將司法建議工作作為人民法院參與社會治理,積極服務大局工作之一,充分發揮法院在化解基層矛盾糾紛、防控社會風險方面的作用,為黨和政府深入推進“訴源治理”提供司法智慧,從源頭上預防糾紛。為貫徹落實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進一步推進司法建議工作制度化、規範化、實效化,不斷提升人民法院化解社會矛盾和參與社會治理的能力和水平,特組織開展2019年度全市法院優秀司法建議評選活動。


Q

內江法院2019年度司法建議工作概況?

A


2019年,全市法院共發出司法建議66篇,收到回覆51篇,回覆率為77.27%。其中,刑事類司法建議主要反映在證據收集的程序問題和針對掃黑除惡的有效措施等方面;行政類司法建議主要集中在行政處理、處罰的程序問題、行政機關管理漏洞等方面;民商事類司法建議主要集中在勞動爭議、金融借款糾紛、企業法律風險問題等方面。全市法院在發出司法建議的同時,也注重通過聯席會議制度、會商機制等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強化訴源治理。尤其是行政類司法建議,各級政府對內江市兩級法院的司法建議工作高度肯定和重視,接收司法建議的行政機關均採取切實有效措施,認真辦理落實建議,且回覆率達100%。如內江中院通過向市公安局發出司法建議,針對26件治安行政處罰案件的行政執法和行政複議工作加強業務溝通,從源頭上促進了依法行政。又如針對工傷“雙賠”等問題向市人社局發出司法建議,雙方達成共識,相關糾紛數量明顯下降。


Q:

優秀司法建議怎樣產生的?


A:


此次優秀司法建議評選在全市發出的司法建議中擇優選出了23篇,分為了行政、刑事、民事、綜合四大類,根據不同司法建議的類別組成專門評審組,從司法建議的必要性、針對性、規範性和實效性等方面逐件分項打分,最終按照分值高低排序,報經市法院審判委員會討論,確定了6篇優秀司法建議。


Q


能否簡要介紹下內江法院2019年度優秀司法建議?

A


6篇優秀司法建議具體包括:市法院針對信件收發文制度不健全問題發送的“關於建立便捷有效的外來信件收發文制度的司法建議”;市法院針對房屋徵收程序不規範問題發送的“關於規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程序的司法建議”;市中區人民法院針對我市出現的乘客被強迫交易的犯罪問題發送的“關於加強對高速公路出入口及客運站秩序管理的司法建議”;資中縣人民法院針對未及時履行告知義務問題發送的“關於規範告知義務履行的司法建議”;隆昌市人民法院針對企業融資行為中的風險問題發送的“關於防範融資業務中法律風險的司法建議”;威遠縣人民法院針對環保執法程序中的瑕疵問題發送的“關於嚴格規範環保執法程序的司法建議”。收到該6篇司法建議的相關單位,均高度重視,並向發出司法建議的法院回函,告知了其在完善管理制度、消除隱患、改進工作、規範行為等方面採取的積極措施,對預防和減少社會矛盾糾紛等方面起到較顯著的作用。

Q:

2020年,內江法院怎樣做好司法建議工作?


A:

司法建議是法律賦予人民法院的重要職責,全市法院將認真貫徹落實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圍繞省委省委十一屆六次全會、市委七屆十次全會關於推進城鄉基層治理制度創新和能力建設的部署,以此次優秀司法建議評選為契機,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司法建議工作。我們將緊緊立足司法審判,著力提升法治保障,堅持治理與發展相結合,堅持共建共治共享,不斷提高司法建議質量,為黨委、政府提供決策參考,為企業高質量發展提出法律建議,為推動法治社會建設提供助力,紮實有效推進全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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