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嶽區“十條措施” 助力疫情防控期間企業復工復產


岱嶽區“十條措施” 助力疫情防控期間企業復工復產

近日泰安市岱嶽區發佈關於做好復工復產企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岱嶽區“十條措施” 助力疫情防控期間企業復工復產


各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區直各有關部門單位:

根據區疫情處置領導小組部署要求,為有效遏制疫情擴散和蔓延,切實保障各類企業單位正常復工復產及員工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經研究制定《泰安市岱嶽區關於企業復工復產十條措施》《泰安市岱嶽區復工復產企業疫情防控須知》和《泰安市岱嶽區復工復產企業疫情防控工作流程圖》,現通知如下:

1.請將《泰安市岱嶽區關於企業復工復產十條措施》印發給轄區企業並嚴格執行。

2.請將《泰安市岱嶽區復工復產企業疫情防控須知》以明白紙的形式進行印製,並分發給轄區企業,做到全覆蓋。

3.請將《泰安市岱嶽區復工復產企業疫情防控工作流程圖》進行擴印,分發給企業,督促企業張貼或懸掛於廠區醒目位置。

4.將“十條措施”“須知”“流程圖”通過各類媒體進行廣泛宣傳,擴大企業單位知曉面。

附件:

1.《泰安市岱嶽區關於企業復工復產十條措施》

2.《泰安市岱嶽區復工復產企業疫情防控須知》

3.《泰安市岱嶽區復工復產企業疫情防控工作流程圖》

岱嶽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2020年2月6日

附件一:

泰安市岱嶽區關於企業復工復產十條措施

為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企業的復工復產工作,保障企業穩健運行和員工生命健康安全,制定以下十條復工復產措施。

一、建立復工復產備案制度。疫情防控期間,企業要制定復工復產工作方案,主要包括復工復產時間、返崗人員數量和來源、疫情防控方案、生產計劃、原材料採購及產品銷售地、物流運輸等內容,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經鎮(街道)、園區初審,報行業主管部門審批備案後,方可啟動;連續生產的企業也要按照上述要求進行整改,由當地鎮(街道)、園區抓好落實。

二、健全企業疫情防控責任體系。復工復產企業要建立主要負責人負總責的疫情防控工作領導機制,明確目標任務,細化具體措施,落實企業主要負責人第一責任人責任,建立全環節、全流程疫情防控臺賬,形成從企業管理層到車間班組、一線員工“橫到邊、縱到底”的疫情防控全員責任體系。

三、嚴格返崗人員疫情核查。企業要建立返崗員工“花名冊”,實行健康狀況“一人一檔”管理,詳細掌握每名員工及家庭成員健康狀況和春節假期出行信息,全面排查是否接觸外省及重點疫區來泰人員等情況,對於從外省返泰及與確診和疑似感染者接觸的員工,嚴格執行隔離觀察措施,待確認健康後方可返崗。要採取錯峰返崗措施,非關鍵崗位人員可延後返崗在湖北的員工或疫情較重地區的員工暫緩返崗。

四、全面開展廠區消毒。企業復工復產前,要根據《岱嶽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識手冊》有關要求,對廠區內生產、生活、辦公區域進行全面環境衛生清理和徹底消毒,確保不留死角、不漏盲區。復工復產後,堅持每日上班前、下班後消殺防疫(人員集中的重點區域應多次消殺);加強工作和作業區域通風換氣,保持空氣流通,暫不使用中央空調。堅持每日嚴格員工內部管理,把好員工就餐關和集體活動關,加強就餐衛生管理,保證食材安全、餐具衛生,採取

分時段供餐、分散就餐的方式,嚴防員工飲酒聚會,在疫情結束前,不辦聚會聚餐,不搞集體活動;減少人員聚集。

五、實行廠區封閉管理。企業要最大限度減少廠區進出通道,在每個出入口設置檢測卡口,配備門禁設施和檢測儀器,落實 24 小時人員值守,堅持每日對進出人員、車輛嚴格檢查檢測,做好信息登記,消殺防疫;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廠區。在疫情結束前,不召開員工大會,儘量壓減會議數量,推行“網上辦公”和“視頻會議”,最大限度減少人員聚集。要減少一般商務洽談、人員來訪等活動,積極利用微信、QQ等現代信息手段開展商務交流。

六、強化物流車輛管理。外來貨運車輛進入廠區前,要進行消毒處理,駕乘人員須佩戴口罩並檢測體溫,減少與廠區人員的直接接觸,貨物送達後儘快駛離廠區。對運輸物資視情進行消毒處理。加強駕乘人員管理,保持車輛內外清潔,及時對駕駛室、門把手等接觸部位進行消殺。

七、落實崗位防疫措施。

將企業生產運行流程調整優化,盡最大可能劃分為若干個相對獨立的小單元,若一個單元發生疫情,不影響其他單元。加強對員工疫情防控知識的培訓和教育,給每名員工發放疫情防控明白紙,消除員工恐慌心理,提高科學防控意識。規範崗位工作秩序,合理安排輪崗排班,採取簽字上崗和“小班制”模式,減少單班在崗人數。嚴格落實個人防護措施,工作期間全程佩戴口罩,廢棄口罩等防疫物品統一回收、集中處理。

八、嚴密員工健康監測。建立員工體溫日檢測制度,一天至少檢測兩次,對體溫異常的立即採取處置措施。員工上下班儘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企業通勤車輛要做好防疫消毒和通風,乘坐人員須佩戴口罩並測量體溫。

九、做好防護設施配備。企業要根據防疫需要,及時為員工配備口罩、手套、測溫儀等防護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水、酒精等消殺用品。要設置臨時隔離室,購置防護服、護目鏡、醫療器械等應急裝備,有條件的企業可配備必要的醫護人員,做好突發情況應對準備。

十、抓好疫情應急處置。企業要制定應急處置預案和快速響應機制,對出現發熱、乾咳等疑似症狀的員工,要立即隔離,第一時間報告鎮(街道)、園區疫情應對處置領導小組(指揮部),並按要求送醫療機構就診治療。如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或疑似病例的,企業要按照區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要求,配合做好調查處置工作。

企業在復工復產時遇到自身難以解決的困難和需求要及時上報鎮(街道)、園區疫情應對處置領導小組(指揮部)。鎮(街道)、園區、區直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復工復產企業的巡查檢查,對措施執行不到位的,堅決予以關停;對出現瞞報、漏報等違法行為的,依法追究企業和相關人員責任。

附件二:泰安市岱嶽區復工復產企業疫情防控須知

根據泰安市岱嶽區疫情應對處置領導小組部署要求,為有效遏制疫情擴散和蔓延,切實保障全區企業單位正常復工復產及員工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訂本須知。

(一)各企業單位制定復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應急處置預案,建立主要負責人負總責、企業員工全員參與、鎮(街道)、園區加強督導指導的疫情聯防聯控工作機制,實行企業向屬地承諾、員工向企業承諾制度,形成從企業管理層到車間班組、一線員工“橫到邊、縱到底”的疫情防控全員責任體系。

(二)加強返崗返工人員疫情核查,建立員工“一人一檔”。員工返崗前要如實填報個人旅行史或接觸史,凡由湖北等重點疫區返回的一律不得入廠(場),實行隔離至少14天,隔離實行屬地管理。2月7日後,凡經醫學觀察體徵正常的外地員工,原則上允許返崗。企業要通過各種渠道加強員工疫情防控知識推送宣傳,提前告知外地員工不乘坐綠皮火車或長途汽車返泰,並不得辭退外地員工。

(三)加強員工健康監測,外居員工在每天入廠(場)時一律要測量體溫,凡體溫大於等於37.3℃,一律不得入廠(場)。廠(場)內居住員工要每天至少測量兩次體溫。體溫大於等於37.3℃要立即轉到隔離地點暫時隔離,與轄區醫療衛生機構聯繫進行轉運。服務行業對於需要入場的顧客要全員體溫檢測,體溫無異常方可進入。

(四)復工前,組織專業人員對單位生產、生活場所進行全面環境衛生清理和消毒防疫。復工後,每天對廠(場)外環境、辦公樓、宿舍、餐廳、走廊、樓梯、車間等場所及常接觸區域如門把手、電梯等進行消毒,每天上午、下午各至少1次,增加對人員流動大的公共場所、通勤車輛消毒頻次。

(五)對企業車間、宿舍、餐廳、辦公室及服務場所每天開窗通風,每天上午、下午各至少1次,每次不少於30分鐘。如無法自然通風,應採取機械通風。不得開啟中央空調。人員相對密集的企業單位應使用空氣消毒機進行空氣消毒。

(六)規範崗位工作秩序,避免人群聚集活動。員工要做到上班不串崗,下班不出門。食堂實行錯峰就餐或分散就餐,禁止面對面就餐。壓縮和減少各類會議,提倡遠程視頻會議,必要會議面對面距離保持1米以上。對服務行業入場的顧客要實行人流控制,保證場內人員不擁擠,不發生交叉感染。

(七)做好防護物資和人員配備,為員工配備口罩、手套、測溫儀等防護物品,在車間、宿舍、食堂、洗手間等公共場所配備洗手液、消毒水、酒精等消殺用品。

(八)合理安排生產計劃,根據市場需求和生產條件,科學安排疫情期間的生產,按需組織生產和物料採購,減少人員大範圍流動。企業所需蔬菜等生活物資原則上由超市上門配送。

(九)員工在廠(場)區內工作和活動要全程佩戴口罩。服務行業需要入場的顧客要全程佩戴口罩。

(十)在廠(場)區內外設立廢棄口罩回收點,集中回收廢棄口罩,規範生活垃圾、餐餘垃圾的回收,全部進行無害化處理。

(十一)加強用工管理,採取線上招聘的方式補充人才和勞動力,並嚴格核查招聘人員情況,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辦理入職手續。

(十二)實行廠區、建設項目等全封閉管理,嚴格控制外部人員和車輛進行廠區。根據需要在廠區外設立消毒站,對外來必須進入廠區的車輛進行登記並消毒。對外來司機,進入廠區後,未經同意不得離開駕駛室,非必要杜絕外來車輛及人員與企業員工面對面。

(十三)建立因病缺勤登記制度,每天登記並瞭解缺勤人員及原因,發現有因發熱缺勤及時追蹤,明確所患疾病。

(十四)設置臨時隔離地點,對工作時出現的發熱病例及時轉移到臨時隔離中心,同時同轄區醫療衛生機構溝通聯繫後續處置。發現疑似病例,企業立即停工封閉,進行全員檢查,患病員工至指定醫療機構救治。

(十五)企業單位根據防疫需要,設立醫療、消毒、管控、垃圾處理、綜合監督等工作小組,各司其職,保證防控措施的貫徹落實。

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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