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聯清算有限公司主要是解決什麼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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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联清算有限公司主要是解决什么问题的?

成立網聯清算有限公司的目的,主要是將第三方支付業務納入統一金融監管範圍。本公眾號當時關注過此事,並且梳理了兩篇文章:《網聯清算有限公司》《網聯42號文要求6月30日前切斷第三方支付與銀行的直連》。

近日小編閱讀謝平、石午光著的《數字貨幣新論》,書中對當時第三方支付業務存在的可能衝擊銀行體系的風險講的很透徹,因此梳理此文備忘一下。

一、網聯清算有限公司的基本情況

網聯清算有限公司是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成立的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清算平臺的運營機構。在中國人民銀行指導下,由中國支付清算協會按照市場化方式組織非銀行支付機構以“共建、共有、共享”原則共同參股出資,於2017年8月29日在京註冊成立。詳見《網聯清算有限公司》。

二、納入統一金融監管之前的第三方支付原理

銀行在支付過程中的傳統作用是持有存款和進行轉賬。隨著互聯網技術的推廣,非金融支付機構也進入支付領域,被稱為第三方支付。除了支付便捷以外,第三方支付比傳統銀行支付更符合商業規範的交易安排。

第三方支付和銀行支付體系存在競爭。當支付機構只在一家銀行開設客戶備付金賬戶時,其基本遵循了現有銀行體系的結算和清算的安排。當支付機構在多家銀行開設客戶備付金賬戶時,其具備了脫離現有支付安排的客觀條件,將對整個支付安排產生重大影響。

支付機構在多家商業銀行開設客戶備付金賬戶的結算和清算路徑包括兩種:一種是遵循現有支付安排,由中央銀行完成;另一種是突破現有支付安排,由支付機構自行完成。

假設甲和乙兩人分別在A銀行和B銀行開設銀行賬戶,並在同一家第三方支付機構開設支付賬戶:支付機構在A銀行、B銀行分別開設了客戶備付金銀行賬戶,甲通過支付賬戶向乙進行付款。

⒈遵循現有結算和清算安排的流程

如果遵循現有結算和清算安排,其流程如下圖所示

网联清算有限公司主要是解决什么问题的?

⑴甲從其A銀行賬戶向支付賬戶支付相應款項。由於支付機構的備付金由銀行託管,實際上是甲的A銀行賬戶向支付機構的A客戶備付金銀行賬戶轉賬。

⑵甲支付賬戶向乙支付賬戶支付款項,實際是在支付機構的業務系統內部記賬。

⑶乙將支付賬戶的款項轉入其B銀行賬戶。由於支付機構在B銀行也開設了客戶備付金賬戶,因此,支付機構實際上是將資金先從其在A銀行開設的銀行備付金賬戶劃撥至其在B銀行開設的客戶備付金賬戶,再從B銀行客戶備付金賬戶扣劃到乙的銀行賬戶。

⒉不遵循現有結算和清算安排的流程

也可以採用另一種方式。如果支付機構在B銀行開設的客戶備付金賬戶的資金是支付機構可以調撥的資金,當乙要求將其支付賬戶中的資金劃撥到B銀行賬戶時,支付機構完全可以不動用A銀行的客戶備付金賬戶,而是直接動用B銀行的客戶備付金賬戶為乙付款。從而大大簡化支付流程。

在這種方式下,支付流程繞開了中央銀行,替代中央銀行進行跨行資金清算,支付機構實質上成為“影子中央銀行”,詳見下圖所示:

网联清算有限公司主要是解决什么问题的?

三、第三方支付納入統一金融監管

為了解決第三方支付機構可能衝擊銀行體系的風險,2016年4月21日,中國人民銀行等14個部委聯合發佈了《非銀行支付機構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方案提出以市場化原則建設網聯支付清算平臺,逐步取締第三方支付和銀行的直聯模式。此後一年多,網聯平臺完成了籌建、業務切換。

2017年8月2日,中國人民銀行與45家機構共同發起設立了網聯清算有限公司。

2017年8月4日,中國人民銀行發佈《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結算司關於將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由直連模式遷移至網聯平臺處理的通知》,要求“自2018年6月30日起,支付機構受理的涉及銀行賬戶的網絡支付業務全部通過網聯平臺處理”。

自此,新的網絡支付方式形成,第三方支付業務被納入統一金融監管範圍。詳見《網聯42號文要求6月30日前切斷第三方支付與銀行的直連》。

注1:本文主要內容摘自謝平、石午光著的《數字貨幣新論》,特別感謝!

注2:本文封面照片取自王泳晴朋友圈,特別感謝!

注3:本文將歸檔在本公眾號的“公募基金-基金運作-銷售支付”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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